《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于2016年12月18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
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各类风险、安全隐患交织叠加,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中央及时出台的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教授于安:
过去人们比较重视发生实际危害的后果,实施危害的行为但没有发生后果,一般不纳入刑事追究范畴。由于这些行为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所以对于危险行为本身需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刘铁民:
对高风险项目实行严格风险评估和安全准入,达不到安全条件,不立项、不审批、不建设、不运行;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城市,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力治理,要采取坚决措施。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发布
2016年12月2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未来5年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等重要原则,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评论精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副巡视员杨椠:
为确保扶持对象的精准精确,让已脱贫销号的及时销号,返贫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识别不精准的及时清除,规划明确要求要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宝:
过去30多年,中国通过一系列措施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的道路、水、电、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都得以改善,但仍有一些贫困地方存在改善空间。今后5年,改善基础设施是这些地方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工作领域。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财务司副司长郭建军:
贫困人口退出和贫困县摘帽,还是要按照达到稳定脱贫的水平,脱贫状态起码达到两年。脱贫后,帮扶政策还要“骑上马再送一程”,基本上在脱贫攻坚期内享受的政策不会取消。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是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安排,是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补齐全面小康环境短板的有效途径。《规划》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评论精选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
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的核心任务。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吴舜泽:
《规划》有12项生态环保的约束性指标,可能最难的是水、气、土三类共6项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特别是在目前环境质量改善进程相对比较复杂的时候,怎么能够达到环境质量要求,确实难度特别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
一方面,我们现在强调提高环境的综合质量,把环境指标纳入《规划》后,有利于进行环境保护情况的统计、监测与考核。另一方面,得益于目前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这些环境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也正在变得更容易和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