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茶企经济中的合同管理法律研究

2017-02-05 09:02
福建茶叶 2017年8期
关键词:当事人茶叶主体

段 倩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郑州 450044)

浅谈茶企经济中的合同管理法律研究

段 倩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郑州 450044)

随着茶叶贸易的发展繁荣,茶叶企业经济交往中的合同管理法律研究也成为了社会特点,合同管理的目的为了降低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以及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是经济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控制合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企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首先对茶叶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的风险表现进行了分析,并对茶叶企业经济中合同管理法律的完善对策进行了具体分析。

茶企经济;合同管理;法律研究

合同管理的法律研究,是为经济合同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的关键。为了能更好的保障企业利益,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减少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从目前我国茶叶企业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合同管理中因为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定程序,双方无法满足规定义务而导致的风险还十分普遍。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必须要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法律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管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1 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

1.1 合同中具有不同的主体,而在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合同的主体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这样就会导致合同无效。在发生这种情况时,虽然合同无效,但是合同中的主体都要遵守合同中的争议的那部分条款,因为这部分条款是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效力,而合同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带来的一些财力上的损失,这对企业的经营来讲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我国对于合同的管理很严格,只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这是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的。针对一些行业,尤其是一些与百姓衣食住行相关的行业,国家都会针对这个行业进行严格的管控,对这些行业都会制定准入制度,使得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人和主体才能够进入相关的市场,保证市场的安全有序性。建筑企业是其中的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业,我国的《建筑法》中规定,只要是从事建筑行业,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设计单位等等,都必须取得该行业的一些合格的证书,才能够进行一些相关的建筑工程的实施,一旦发现有人承包的工程之后但不具有相关的资质能力,那么即使签订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1.2 合同的签订都有一定法律程序的规定,只有在符合法律程序的规定下进行签订的合同才有效。比如,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时,要经过招标、投标的过程,作为招标方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对投标的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查,不能与投标的单位串通,更不能进行内定,而投标单位不仅要将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展示,而且还要求投标方不能对招标方进行贿赂等不正当的方式进行标的的获得。当建设施工的合同是在合同的双方违反相关的法规等的情况下进行签订的,这种合同不具有合同本身的效力,因为这种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这种合同会给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法律方面的风险。

1.3 所有的合同中都会对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针对相应的合同标的所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利有明确的定义,而一旦其中一位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是没有能力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就会给合同中的另一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这就是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对当事人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因为合同中的当事人在市场中进行活动和经营,就会存在一定的从市场衍生出来的风险,在经营的过程中也一定会面对企业内部的风险,这些对企业的支付能力以及生产能力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就会连带合同中的另一方也会被波及,进而会面对一些风险。

1.4 一个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对合同中的内容都有一定的规定,以及对合同当事人所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定义。而合同在签订之后,执行的过程中还是会面对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的主体变更的情况,这时候就对另一主体来讲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主体方发生变更之后,针对合同的债务人来讲就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合同的债务人对第三方主体的履约能力等信息都不了解,这就存在一定的未知风险。

还存在一种情况,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时候,针对一些时间长且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比较复杂的内容,因为合同制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够将日后发生的变化全部考虑到,随着一些外界信息的变化,就可能导致一些合同的内容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这时候就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还存在一些与合同中内容相关的应该在合同中加以体现,这时候也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这种内容的变更对于双方的当事人来讲都是一种风险。

1.5 因诚信缺失导致的合同欺诈。因为进行合同欺诈的成本低,能够带来很大的暴利,所以有一些不法的行为人就会进行合同欺诈。进行合同欺诈的对象主要是一些诚实守信的企业,因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相信市场中的主体都是诚实守信的。合同欺诈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常见的有对一些证件的伪造、对自己能力的隐瞒,抓住一些企业对新业务的信息的缺乏,使用经济利益作为诱饵来让人们上当。当企业受到合同欺诈之后,应该积极的使用法律武器对自己权益进行维护,对于一些涉及金额数大的应该及时向相关的法律部分报案,使得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2 防范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措施

2.1 茶叶企业首先应该对企业内部所存在的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梳理。其次,应该建立一个监察部门,专门针对茶叶企业中存在的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检查,同时对相应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解决。最后,根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指导相关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使得茶叶企业能够快速的发展。同时茶叶企业还应该选择一些在经济管理以及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知识的人来组建相应的监察部门,使得监察部分能够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为茶叶企业解决一些在经营中的风险案件,保证茶叶企业能够顺利的持续经营,不受到风险的威胁。

2.2 茶叶企业应该制定一个针对合同评审的机制,同时实行合同的会签制度,在事先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在这个合同的评审机制中,茶叶企业中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的分支公司就是这个机制的主体,是对合同风险进行事先控制的关口。当茶叶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先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分支公司,使得相关部分能够根据自身的角度来对合同审查,进而针对合同中缺少的内容进行补充,只有在所有的相关部分在合同的会签单上签署同意之后,合同才可以签订。

合同的这种评审机制是对合同风险的事先防范,而这种事先防范的结果却远比事后的救济好很多。事先防范的成本不仅比事后防范的成本低,投入小,而且起到的作用也是超过事后救济的。如果茶叶企业能够将合同的评审机制落实到位,充分的发挥它的作用,就能够获得很大的收益,减少一些诉讼的发生。

2.3 茶叶企业要提高企业中的员工的法律水平,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定期的为员工进行一些培训,使得茶叶企业的员工能够懂得合同以及合同中的一些相关条款的效力,进而员工能够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去工作,使得茶叶企业能够对合同的履行有一个良好的管控。使得员工都能够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合同的签订对于企业来讲就像是写日记中的日期一样,是整个合同的开始,而对茶叶来讲,合同内容的执行才是重点,就像是日记中的主体部分一样,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日记是对自己的事情进行记录,那么茶叶企业也是一样,应该在执行合同内容的时候要做一些相应的记录,进行记载留档,特别是在一些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之后,其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上发生变化的情况,针对于一方承担了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事物的义务,应该对合同进行一些相关内容的补充或者备注记载,此类文件应该移交给另一当事人签字,如果对方拒绝签字或者不做任何回答的,经办人应该将这类文件交给当事人作为证据进行保存。

2.4 茶叶企业想要建立一个信用等级的评价制度,就需要做好合同中当事人的登记,保证当事人诚实登记。茶叶企业应该针对这些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调查,常用的调查制度的内容包括:

2.4.1 履约能力。履约能力的调查通过三方面来进行,首先是合同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其次是合同当事人的生产能力,最后是合同当事人的经营能力。其中对财产状况的调查应该包括对资产负债表以及所有者权益表等财务报表的调查来获得;生产能力的调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以及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查;经营能力的调查包括对市场份额以及销售渠道的调查。

2.4.2 履约信用的调查。可以通过对相关企业的经营历史以及在金融机构的信用报告和政府的评价中获得。主要的调查方式包括三种:从官方渠道:年检材料,审计报告。委托金融机构:信用情况。直接了解:函电、洽谈会。

茶叶企业在对相关的企业进行调查之后,对相关的企业进行层级的划分,对于一些能够在各个方面调查结果良好的情况下同时在之前与茶叶企业具有良好的合作的企业进行红色标记,对于一些调查结果差的企业以及曾经在合作过程中表现较差的企业进行黑色标记。在针对企业建立的客户登记之后,茶叶企业应该将这些信息在茶叶企业内部的网站中进行公布,避免在日后的合作中与黑名单中的企业建立合同关系。

茶叶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要不断的提高自身对合同风险的防范能力和意识,同时针对一些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要进行未雨绸缪,使得茶叶企业能够不受法律风险的干扰。

3 结束语

企业经济交往中,合同管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一旦合同管理出现问题,那么必然会增加相关的法律风险。为了降低这些风险,相关工作者必须要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法律条文,以此作为依据,指导经济合同管理行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因素,保障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茶叶企业为对象,对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剖析,并从法律视角,对其相关管理对此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茶叶企业相关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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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倩(1979-),女,河南陕县人,经济法学硕士,讲师,研究领域: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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