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整理 本刊编辑部
解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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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甘肃省实际,7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省内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等原因,农村基础设施总体上仍比较薄弱,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1 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 7〕1 7号)。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出台了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健全定价机制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强化规划引导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意见》强调,要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健全投入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二是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统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五是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七是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电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八是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援建。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二、完善建设管护机制,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二是加快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确定各类供水设施资产产权归属,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三是理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问题,推广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和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五是鼓励农村电信设施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参与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方式,建立涵盖需求决策、投资管理、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多层次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激励和定期评价机制。
三、健全定价机制,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
一是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二是完善输配电价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分类定价、阶梯电价政策,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发展。三是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为农村贫困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
《意见》要求,要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投资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一、甘肃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意见》明确,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各类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省内政策倾斜和资金统筹支持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基础设施特点的投融资机制。兼顾公平和效率,实施差别化投融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依据《意见》,到2020年,甘肃省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全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甘肃省将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通过PPP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领域PPP试点项目进行奖补,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按批次建设报批的,缩短审批时限,畅通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做到快审快批,应保尽保。
二、农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实行分类计价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政府投资建设的,归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政府给予补助的,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政府给予补助的,归投资者所有;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共同投资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政府补助、用水户筹资投劳建设,由单个行政村或者村民小组使用的,归集体所有;联户及分散饮用水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受益户所有。
健全农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实行分类计价。生活用水价格按保本微利、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不超过基本水量的,按标准水价计收;超过基本水量部分,可以实行阶梯水价。生产用水价格按市场调节机制计收。
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费用调整机制,建立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和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给予合理补偿。
(编辑:王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