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竹
(石家庄市林业管理站河北石家庄050051)
石家庄市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做法
李喜竹
(石家庄市林业管理站河北石家庄050051)
石家庄市现有8个山区县(区)有森林防火任务,涉及88个山区乡镇、1484个行政村、8个国有林场。山区面积963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61%。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石家庄市森林防火期。按照森林火险区等级划分,有一级火险县1个(平山县),二级火险县3个(灵寿县、井陉县、赞皇县),三级火险县4个(元氏县、行唐县、鹿泉区、井陉矿区)。全市林地范围广、森林面积大,是全省重点林区市和森林防火重点市之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石家庄市退耕还林、太行山生态绿化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林业工作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森林资源不断增长,林下可燃物日益增多,加之春季干旱少雨、高温大风天气等诸多因素影响,森林火灾等级不断提高,防火任务日渐增强,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
2.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近年来,市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八个山区县(区)政府都设有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每年3月,市政府发布《关于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确石家庄市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并刊登在《石家庄日报》,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山区八县(区)按照省、市要求,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到森林防火工作当中,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人头,实现防火责任全覆盖。
2.2 做好教育宣传,提升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进入防火期,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3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全市上下大规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画、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标语、农村大喇叭广播、发送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尤其是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外出返乡过节人员宣传教育,在进山入林等重要路口设立醒目的严禁用火告示,醒目告知林内林缘严禁用火行为,切实提高林区群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2.3 严格火源管控,打击违规用火。加强重点区域的管控,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地段,通过增设防火检查站、增加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等手段,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进入高火险期,各乡(镇)及时布设岗卡,加大巡逻密度,严查野外违规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加强高危人员管控,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上山放牧等人员,严格管控,逐一排查登记,查明监管责任人,落实监护责任。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宁拘不罚”的既定方针,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4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处置。目前,石家庄市共有市级森林消防队伍1支,配备专业消防队员120人,县级森林消防队伍8支,配备专业消防队员1080人,形成了以市级队伍为骨干,县级队伍为基础的应急扑救网络,随时可调动进行本地作战和跨区域增援作战,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期所有队伍,集中食宿靠前驻防、24小时严阵以待,加强扑火演练,做好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火灾能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2.5 争取中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石家庄市先后实施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山森林重点火灾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河北省燕山太行山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共争取中央资金17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160万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石家庄市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大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治能力和指挥调度能力,对保护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起到重要推动作用。2016年市财政追加资金941万元,新建市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在西部山区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完善了森林防火监控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点,做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2.6 加强值班调度,确保政令畅通。进入防火期,全市各级防火部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不休息,值班人员做到反馈卫星热点监测信息及时准确,严格执行火灾零报告制度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