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监管出路
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不仅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更与国家形象和政府形象密切联系。本文基于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主要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的监管出路。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愈加重视,但食品安全问题却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投机现象有很大的关系。针对我国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食品安全在监管过程中的困难,有哪些出路?
保证食品出产过程的健康卫生,提高产品质量
要想保证食品的高质量,监管工作必须从食品生产工作的源头开始做起。食品原材料的合理选用,是保障食品健康卫生的基础和前提。针对当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剂量过大造成的农作物中亚硝酸盐过度积累问题,养殖环节中注射激素、乱用兽药所造成的残留量超标问题,政府和人民都应给予高度重视,不仅应详细了解其危害,做好防范工作,而且应该积极劝诫身边的人注意相关问题,避免有害食品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食品生产厂商还应该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不添加违规的防腐剂和其他添加剂,以保证食品的高质量出产,为食品厂家自身的名誉负责,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也为国家的社会安定负责。食品生产厂家应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争做有担当的良心食品厂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食品。
例如:2007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掺假事件,引起了社会人士的广泛关注。厂家为何会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呢?众所周知,我国在检查奶粉质量时,常常需要通过检查奶粉中的含氮量来确定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而三聚氰胺由于其含氮量比较高、成本低廉、制作工艺简单,引起了部分不良商家的注意,企图通过这种不法手段从中谋得更大的利益,完全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三聚氰胺最开始伸向的是牛羊饲料市场,然后才发展到了婴儿奶粉这个领域,在发生多起大头宝宝事件后,人们才追根溯源查到了奶粉生产厂家身上,激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正是由于这些不良商家受到巨大的利益诱惑,昧着良心调换奶粉生产原料,才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至今人们想起三鹿奶粉事件仍然心有余悸。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厂商知法守法意识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主要是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制不健全,食品生产厂家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意志不坚定,无法抵制巨大的利益诱惑。我国很多地区,特别是小城镇中的食品生产企业大都规模比较小,企业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企业领导者经营管理理念不完善,企业相关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大,企业经费不足,监管力度不够,质检设备有限,种种原因造成了小城镇食品安全质量不过关,限制了小城镇食品行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应该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卫生意识和食品质量意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的知法守法意识。同时,加大国家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管力度,使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更加切实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和平、稳定、快速发展。
我国应该细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等,从原材料的选取、原材料的加工、场地和人员的卫生,到食品运输、食品贮存过程,考虑食品生产的各个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我国应该在提高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食品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选调有经验的干部人才,壮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快县级、市级食品安全检验设备的配置,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此外,系统化管理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使其迅速明确自身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速度,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作用,尽快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整顿食品行业的风气,从而整体提高城镇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
当前,我国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应该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的宣传力度,还应壮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引导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知法守法。呼吁广大社会群众加入到监管队伍中,与政府一起监督食品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以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证企业的名声,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李智(1987—),男,山西长治人,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