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洪泽湖自2月1日起开始 封湖禁渔
为了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太湖渔业资源,保护太湖渔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浙两省海洋与渔业局通告,太湖自2 月1日起至8月31日实行封湖禁渔,禁渔范围为全太湖水域。封湖禁渔期间,除部分专项捕捞作业外,其它捕捞水生动植物作业一律禁止。
日前,江苏省太湖渔政支队深入辖区渔村社区和主要港口,在各村部宣传栏、渔港码头等公共场所张贴《2017年太湖封湖禁渔通告》,支队领导和渔政人员走渔村、登渔船、入渔棚、进渔家,大力宣传太湖封湖规定和管理措施。
今年封湖禁渔正值春节,太湖渔政人员驻守湖区一线,加强节日期间执勤值班,全天候开展湖区巡航检查,依法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太湖封湖禁渔秩序,为确保湖区管理秩序稳定打好基础。
为更好地保护洪泽湖的渔业资源和环境资源,从2月1日凌晨至6月30日24时,江苏洪泽湖开始了为期5个月的封湖禁渔期。在该期限内,湖区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封湖禁渔范围为洪泽湖水域,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预计,延长封湖禁渔期后,可使放流鱼蟹种成活率平均提高10%以上,生长率提高50%以上,回捕经济效益提高1倍以上。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