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坏当是水产养殖的底线
养蛙经济效益高,近年逐渐兴起。但广东佛山高明的部分养蛙场,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涌,成为高明水环境的新污染源。当地镇政府下发通知要求拆除,部分养殖户以不知道规划为由,要求给予拆迁补偿。此事得到大批“吃瓜”群众围观。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过由于养殖过度,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最终被政府责令整改或者拆除的事件。去年至今一直在强力推进拆除的湖北、湖南等地湖泊违法养殖,以及广东省内的韶关等地水库水产养殖污染,结果都是无法改变被取缔的命运,尤其是在当前强调环境保护、生态养殖的背景下,对存在的水产养殖企业来说,头上时刻悬着一把利剑。
其实,要想避免违法被取缔,养殖户也不是无计可施。首先要弄清楚当地土地功能规划;其次要守法经营,持证生产,多说一句,如果养殖户有办证意识,去主管部门办证时也可以得到该区域能不能养殖的信息(办不了证的一定要警醒);此外要处理好环境污染的问题。
回到高明养蛙场被要求拆除事件,当地区政府颁布了《关于印发高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的通告》,规定以2015年12月23日公告颁布之日起为时间节点,在《通告》发出前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内完成自行清拆,按标准给予补偿或补助。在《通告》发出后,不论是禁养区或限养区,新建、扩建及外迁到高明区的养殖场,一律按规定依法清理,不给予补偿或补助。而部分养蛙户在2015年后还进去政府划定的禁养区或限养区投资养殖,就显得有点明知故犯了。进一步说,养殖户在赚钱的同时,若能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以这种境界和格局经营,必将会迎来机遇和财富。
而退一步说,就算无心参与环保工作,不破坏,应该是水产养殖的底线了。
(鱼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