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亮 王婕斯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 401520 ; 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中美高等院校钢琴教学模式比较研究
——兼论文化视域下的当代教育价值观
唐昊亮 王婕斯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 401520 ; 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近年来,国内高等院校钢琴专业同美国音乐学院之间的往来愈加密切。在此过程中,我辈清醒地意识到,同钢琴艺术综合实力首屈一指的美国相比,我国在专业钢琴教学领域,尤其是高等院校钢琴教学的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本文将从课程设置、考核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文化价值取向等多角度出发,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中美高等院校钢琴教学模式上的差异,以期从美国音乐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及方法中获得启示,进一步指导并应用于今后的教学实践活动。
钢琴教学模式;中国高等院校;美国音乐学院
钢琴作为“舶来品”传入我国,已逾百年,时间虽不算长,却收获颇丰。年轻一代的钢琴家,如朗朗、李云迪、陈萨、王羽佳等人蜚声世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国际声誉。受此带动,“学琴热”席卷神州大地,我国的专业钢琴教育也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在已取得的斐然成绩面前,我们还必须正视问题——相较于欧美国家,我国在专业钢琴教学领域,尤其是高等院校钢琴教学的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合作愈加紧密,以“钢琴教学”为主题的学术交流也趋于常态,于此过程中,我辈清醒地意识到,同钢琴艺术综合实力首屈一指的美国相比,我们在钢琴教育教学上面的差距之根源,实则来自于中美两国教学理念上原始出发点的不同——即与中美两国的文化传统及教育价值观密切相关。基于此,本文将从课程设置、考核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文化价值取向等多角度出发,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中美高等院校钢琴教学模式上的差异,以期从美国音乐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及方法中获得启示,进一步指导并应用于今后的教学实践活动。
我国高等院校的钢琴专业一般为四年的本科制,开设的课程包括钢琴主科课、音乐业务类课程和一系列国家高等教育大纲所涵盖的文化必修课。以宁夏师范学院音乐系为例,其钢琴专业学生除了英语、政治等文化必修课以及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史等专业大课外,每周一次的钢琴主课采取一对一的授课形式,时长为一个半小时。
而在美国,课程的设置则丰富得多。以全美排名前十的罗切斯特大学伊斯曼音乐学院为例,该校的钢琴专业课的课程设置分为两种——“个别课”(individual)和“演奏课”(performance),每周各有一次。教师在“个别课”上着力解决的,并非学生在演奏时所遇到的技能技巧问题——在他们看来,所有问题的定向都是有关于“音乐表现”(expression)的,而所谓“演奏技术”,只是为作品的“音乐性”提供周全服务。为带给学生直接且立体的音乐经验,伊斯曼音乐学院的钢琴教师会为其量身定制学习计划,涉猎大量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而每次的演奏课,更像是一个小型的室内音乐会,不仅学生弹奏的作品风格迥异,表现形式也趋于丰富多元——双钢琴以及钢琴重奏作品(钢琴作为主奏或伴奏乐器)所占比例甚至逾三成,为培养学生的音乐感悟力、与人协作配合的情绪调节、演奏曲库的积累提供了实践的平台与机会。
正是由于中美两国高等院校在钢琴专业主课的授课方式、课时安排及目标设置上的不同,造成了在考核与评分制度上的大相径庭。在国内,普遍一学期设两次专业考试,期中考试一般为技术考核,抽查学生的12组大小调音阶和琶音,期末考试则要求演奏两到三首作品,专业考试打分普遍采用百分制,成绩单上显示考试分数。繁重的考试任务,迫使学生不得不把自己关在琴房里,哪怕是主观想去涉猎更为广阔的音乐领域,客观上也根本无暇顾及。长期的“行知失调”使得学生倍感压力。
而在美国,各大音乐学院通常一个学年才有一次专业考试,并且很多学校专业考试不打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两种成绩。在每学期的成绩单上记录的专业成绩则是专业老师根据学生一个学期的上课情况打出的等级分(rate),更重视学生一个学期的学习进展,而非以单次表演来定成败。完全不同的考核制度体现了两种差异甚大的人文传统和教学理念。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美国的文化构成是复杂且多元的,同时在历史的进程中,他们对于文化的理解以及对于其差异性的包容和接纳程度是宽泛的。就钢琴演奏这种本就“溢于言表”的音乐艺术门类而言,各类合理且独特的诠释都是有价值的——全凭分数对其进行量化则是对音乐表现之多维特性的简单评判,而“等级制”的评价标准(体系)看重的更多是态度(attitude)和潜力(potential),而非即时能力(ability)。
考核方法上的差异不仅间接地反映出中美两国高等学府在对待钢琴(艺术)上的不同文化价值观,也直接地影响到了教师的教学形式(策略)。在国内,为了确保学生能在短时间内将考试曲目磨合到一个较为成熟的水准,以便于在考试中取得令人艳羡的分数,许多老师没有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独立思考音乐以及表现技法上的问题,往往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法,将自己对乐曲所谓的“正确”理解及演奏方法事必亲躬地传达给学生——这种以抹杀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代价的被动“接受式”教学法既费时费力(许多学生与老师觉得1.5小时的专业课时并不够用),又无助于学生构建属于自我的认知体系,也就更谈不上知识的内化与迁移能力的培养了。
美国的教育教学宗旨,首先是要将学生培养成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在此基础上注重其创造能力的培育和发展——在挖掘学生潜能的同时,非常看重其思维和判断独立性。在具体的钢琴教学过程中,美国教授一般采用能够充分调动起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接受式”教学和鼓励学生开拓发散性思维的“发现式”教学——对作品的理解与诠释绝非只有一种可能或遵循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包括万千可能性的知识结构(认知图式)——这是对教育之“可塑性”深刻而全面的践行。
以笔者在美国南加州大学艺术学院旁听的一节钢琴表演本科一年级的主科课为例(曲目为拉威尔《水之嬉戏》),主讲教师没有如国内教学惯例一般,直接从作品入手,而是高屋建瓴地分析法国“印象派”音乐产生的必然性以及所依赖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其所受人文思潮的影响,而后再启发学生从“印象派”最为本质的音乐特性(音色)为切入点,以多媒体教学手段(影音资料应用)为先导,让学生能够凭借理性的历史分析和直觉的音乐体验对该作品有一个具象且多维的认识。总体而言,美国音乐学院的教学方法旨在培养人格健全,热爱音乐,具有独立思考和创造能力的个体。
国内高等钢琴专业教育的理念与形式,实为我国基础教育范式之缩影。例如在考核大纲中,我们非常强调练习曲之功用,所占比重较大,而近现代作品则相对较少选用,这一方面反映出中国钢琴教育对基本弹奏技术的重视——体现了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却也暴露出我们的教学内容过于保守,对于新事物、新观念的接纳程度有限等诸多深层次问题。另外,我们的考试安排和评分方式仍沿用应试教育的那一套老八股路数,显得过于死板,标准单一化,没有遵循音乐—艺术学科的独特属性作出相应的调整,也造成了学生因为需要应付大量且重复的考试而无暇顾及全面综合的艺术—人文素养提升的客观现实。
反观美国的高等钢琴教育体系,推崇的是个性化发展、独立思考解决问题以及对知识的高阶迁移能力,其对于新鲜事物包容与推崇的态度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提升空间。相对宽松自由的考试与评分模式,再加上丰富的选修课程设置,旨在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出来的学生通常能够将教材中的音乐史知识内化于自身的整体图式(并对其有着鲜活、直接的认识),对知识具有结构化的理解与掌握,更容易发生迁移并应用于演奏实践。学校对于音乐个性化的诠释予以时间和空间上的保护与保障。学生发散性、创造性的音乐思维也在各个类型的表演形式(独奏、重奏、伴奏)中得到了发展和表现的平台。
有赖于强大的社会科学基础,美国高等院校钢琴教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坚持人本主义及建构主义的教育学(心理学)发展倾向,让钢琴艺术真正成为生活的有机整合,培养出具有社会价值的音乐表演人才——这的确值得我们在日常教学实践过程中深化认识、加强学习、合理借鉴。教育模式和理念的转变绝非一朝一夕,但我们能在课程设置、考核方法、教学形式以及教育价值观倾向上多与国际接轨,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良好、科学、平等的师生关系,由“教学”升级为“导学”,从根本上提升学生创造能力,培养并保持其内在的学习动机——由“被动接受”转化为“自主发现”,从而更好地学习,更好地生活。
[1]汤蓓华.中美钢琴教育之比较[ J].音乐艺术,2011(04).
J624
A
2016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6NXJC03)。
唐昊亮,硕士,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钢琴教育与音乐表演心理学;王婕斯,宁夏大学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钢琴表演与音乐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