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日本首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案

2017-01-30 11:53
新传奇 2017年31期
关键词:死囚行刑辩护律师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日本首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案

1999年,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在日本广岛光市杀害了一名年轻的家庭主妇后,又对其尸体进行了强奸。更令人发指的是,因为担心事情败露,他还勒死了11个月大的女婴。对于这个穷凶极恶的凶手,日本社会对他的态度却发生“对立”:人权律师大声疾呼枪下留人,包括被害者家属在内的社会舆论却一致希望法庭判其死刑。在长达12年的审判以及原告被告反复上诉之后,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法庭最终对此案作出维持死刑的终审判决。这也是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案例。

令人发指的暴行

1999年4月18日,日本山口县光市23岁的公司职员本村洋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却发现大门没锁,也没有看到妻子本村弥生迎上来打招呼。进门之后,他看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在不祥的预感中,他在不算大的家里找寻妻女的踪迹。

最后,在收纳棉被的壁橱中,他发现23岁的妻子本村弥生半裸且已经变僵硬的尸体。于是他马上报警,随后赶到的警察又在壁橱的最上层,发现了被放在塑料袋中、当时才11个月大的女婴本村夏夕的尸体。

案情重大,当地警方迅速行动。4天后,警方抓获了本案的嫌疑人——时年18岁零1个月的福田孝行,被捕后的福田孝行对案情供认不讳。

从福田孝行的口供和现场勘验结果中,警方后来得以还原整个案发过程:这一天下午,福田孝行伪装成检查管道的工人,在对周围进行踩点后,按下本村家的门铃,在取得本村弥生的信任后进屋。随即企图对她进行强奸,在遭到激烈反抗后,福田将本村弥生掐死。

随后,他用随身带来的胶带将本村弥生的双手捆绑,为了防止她复活,甚至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之后对本村弥生的尸体进行了强奸。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本村弥生的女儿本村夏夕一直在妈妈旁边哭泣不休。福田嫌她吵得烦人,将她抛往别处,但她仍挣扎着往已死去的母亲处爬去。兽性大发的福田怕哭声引起邻人的注意,将哭闹不止的夕夏抱起,在地上狠狠摔了几次之后,用绳索将这个才11个月大的女婴活活勒死。

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并在屋里四处乱翻洗劫财物。最终,他还拿走了弥生的钱包,虽然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

志愿律师团为凶手辩护

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

日本是一个至今仍保留死刑的国家,日本法院在衡量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时通常会考虑4个因素:案情是否可疑(可否确认为故意杀人);杀人犯是否自首(案犯作案后是否有悔改的一个重要标志);被杀人数是一人还是多人(通常只有一人被杀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

这4个因素中任何一个有疑问,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就不大。对于这起光市母女被杀案来说,案情颇为清晰,案犯被抓捕后亦供认不讳,案件中有两人被杀,且案犯杀人后奸尸、杀害婴儿等行为都可称情节恶劣。这样的杀人案件,检方要求判处死刑是正常的。

然而,关心此案的大批法律界人士试图影响法庭,避免对福田判处死刑。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有两名,此案却有22名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福田辩护,其中很多是在法律界享有声望的知名律师。

其中主任辩护律师安田好弘于1980年开始做律师,一出道就因为为新宿西口公共汽车放火案主犯丸山博文辩护并使其免死而名声大噪。

此后他担任过东京地铁毒气杀人案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辩护律师,并著有《生的权利麻原彰晃辩护律师手记》。

福田孝行本人并无特殊背景,为何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为其奔走呼号呢?日本媒体分析其原因有二:第一,福田犯罪时年仅18岁,尚未年满20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18岁至20岁之间的人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20岁以下人犯死刑;第二,日本法律界一直存在着要求废除死刑的学派,他们秉承西方法理思想,提出刑罚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再次犯罪而不是报复,因此哪怕是犯罪者极为凶恶,案情极为恶劣,只要能够防止犯罪者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比如将其与社会隔离,即可达到目的。

普通人都认为判处福田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种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公共舆论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定不会判处死刑之间的矛盾,从审判一开始就十分激烈。

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无论从感情还是理智上都认为福田应被判处死刑。他也一直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律还妻儿一个公正的判决。

律师和舆论的较量

在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审时,受害母女的丈夫与父亲本村洋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却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虑是,被害者的遗照会影响被告福田的心理和情绪。

由于本村洋不断跟法官抗议,最后法官准许他带遗照进去,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照片盖住。而在开庭后,福田在辩护律师的“指引”下,向被害人家属道歉。他漫不经心地穿着拖鞋的福田向受害者家属鞠躬说:“真是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

福田的这些行为,在辩护律师的说法中,是真诚的“忏悔”。虽然检方请求对福田判处死刑,但是死刑在日本通常只在发生多起异常凶残的谋杀案中才适用,法官对死刑的认定非常谨慎。最终在2002年的一审中,福田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村洋在判决后召开记者会,他说:“我对法律很绝望,原来法律保护的是被告人的人权。”而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检方也不满意,随后提起上诉。

检察官吉田私下找到本村洋,并对他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的爬往母亲的婴儿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厉的惩戒,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

“一旦我们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在各方的激励下,案件被上诉到最高法院。同时,本村洋开始在电视上出现,控诉司法的不公。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者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者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有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被害者及其家属摒除在外。”

然而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一审判决。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实际上,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当时被告辩护律师曾在法官做出无期徒刑的判决时,对着旁听席的被害家属做出胜利手势。

虽然二审被法院驳回,但是检察官和本村洋还是不屈不挠,决定继续上诉。

实际上,本村洋的努力获得了公众的赞同,甚至时任首相的小渊惠三也表示支持。

他在看过本村洋的电视发言后表示:“法律对于受害者的支援和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其情境与诉求不能坐视。”

在他的推动下,《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和《改正检察审查会法》等3个法案在国会得到全数通过,为被害者及其家属在法庭上提供了更多的权利。

历时12年从终身监禁到死刑

在巨大压力之下,日本最高法院于2006年驳回广岛高等法院判决,发回重审。然而第一、二审时,福田孝行对于犯罪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否认。可是到了这次,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辩护团律师称,被告人福田并非是以强奸目的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由于福田孝行的母亲在其12岁时自杀身亡,福田是因为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情不自禁地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死亡,是过失致死。

至于被告人福田在被害人死后还对其进行奸尸行为,辩护团律师称,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这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而用绳索勒死婴儿夕夏也不是心存杀意。只是因为夕夏一直哭泣,福田想让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对于辩护律师的这些言辞,日本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偏向本村洋。因为这些辩护律师只不过是所谓的人权律师,他们一直以废除死刑作为最终目的,而福田这起案件只不过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对审判结果不死心的检察官仍在寻找机会。他们得知,被告福田在入狱之后,曾经向狱外的友人写过23封信,经过挨家挨户的查访,检方终于探访到信件的收件人。在得到收件人(福田的友人)的同意后,取得被告亲笔书写的信件,检察官希望从中看到福田真正的心理活动。

让人震惊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对这起案件这样写道:“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地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信中甚至充满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言论,其中还有藐视司法的部分,他写着:“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派对欢迎我啊!”

这些证据出示之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这些显示福田不曾悔改,玩世不恭态度的证据,却被辩护律师们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不足的证明!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日本高院开庭时,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最终,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被告福田孝行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

然而,与普遍认为此事已经完全结束不同,其实福田并没有被处死。按照日本的法律,如果律师能够说服终审法官和陪审员,他仍有可能改判。

但因其恶劣的罪行和不相信他会改邪归正,福田的最终上诉在2012年的2月20日被最高法院驳回,法院维持了死刑判决。这也是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消息传出,日本社会舆论对此表达了极大的认同,普遍认为司法终于为被害人带来了正义。本村洋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而此时,案犯福田孝行也仿佛刚刚意识到死亡的威胁,并在这一威胁下感到了恐惧。他写信给本村洋请求宽恕,称“虽然犯下了非杀不足以恕罪的恶行,但希望能给一条生路,因为我不希望至死都作为一个恶人”。

福田案件的宣判,让日本社会为之一振,《朝日新闻》的社会评论中写道:“人们似乎又恢复了一些对司法的信赖。”

然而,按照日本的传统,即便终审判决死刑,其执行至少也在五年之后。

实际上,在今天的日本,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仍在狱中,理由竟然是“案犯身体不佳,需要治疗”。

因此,花了12年的时间才得以确认福田的死刑,可能还要等上数十年才等到他伏法的那一天。

2012年10月29日,辩护团认为已经确定的死刑判决有重大失误,以法医和心理医师的鉴定结果作为新证据,向广岛高级法院提起再审请求。

2016年,犯人依旧关押在广岛拘留所。

虽然福田还没有被执行死刑,但是对于为之努力了十多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

(《法治周末》等)

【链接】

揭秘日本死刑犯的最后生活

据《澳大利亚新闻网》7月23日报道,2010年,日本首次向媒体开放了笼罩着神秘与恐怖气氛的死刑室。乍一看,这里很像酒店的会议中心,抛光的地面,干净的环境和还有观音像,这就是日本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地方。

这里处决了两名杀人犯,现年61岁的Nishikawa于1991年被判在日本西部杀害四名女性酒吧老板。另一名是34岁的Sumida,他因2011年杀害一名女同事并将她的身体肢解而被判处死刑。值得注意的是,Nishikawa是在申请复审时被处以绞刑,他错误地认为,只要复审请求还在审理中,死囚就不能被执行死刑。这再次引起人们对这个国家的死刑产生了关注。

日本法务大臣说:“这两个极端残忍的案例中,受害者都因罪犯自私的动机而被剥夺了宝贵的生命,经过慎重考虑,我下令执行死刑。”

日本执行死刑一直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大多数日本囚犯被执行死刑之前要等待数年。在他们被执行死刑之前可以接触到一个神职人员,死刑室旁边就是祭拜观音像的地方。(这里会根据死刑犯的宗教信仰的不同,来更换神像。神职人员会对死刑犯做最后的祈祷。)

神像房间距离囚犯们生命的终结点只有几米远,祭拜或忏悔之后,他们会被带进死刑房间,站在地中间的红框内,脖子被套上套索。

在隔壁的房间里,有三名执行者,他们要同时按下按钮,地上的活门便会开启,死刑犯就会被腾空吊起。自2012年至今,日本已经有29位死刑犯被执行了死刑,还有124犯人等待执行死刑。

据悉,在下达死刑判决与实际处决的时期内,日本就通过严格限制,使死囚“从社会上消失”。死囚无法参与社交活动,只能与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进行短暂的、透明的接触。国家宣称这种隔离政策,可以使死囚“心神安定”而“从容就死”,而事实上,一切行为都为了尽可能的降低社会关注度,以便顺利的完成处决。

授权机关会在提前一天将行刑信息告知行刑人,行刑人不得拒绝,且不得告知他人。死囚直到处决前一小时左右,才会被告知自己的行刑时间。死刑的支持者们将这种当天告知行刑的政策称为“突然袭击”,这种随时命悬一线的心理惩罚,使日本死刑犯面对巨大的心理煎熬。

此外,任何私人不得参与行刑。除了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事务官、所在监狱典狱长和行刑处决小组外,不得有其他人围观行刑。

死囚处决后,政府会向通讯社发布“死囚被处决”通知。通知中不会透露发布机构名称和死刑犯的姓名,甚至,这种声明也是自1999年才开始实行,在此之前,除了上文所表述的可以在行刑后得知消息的死刑犯的家属和律师外,无人获知囚犯的存亡。

在20世纪70年代,一名死囚在接到绞死通知的第二天自杀身亡,这促使日本法务省进一步强化对死刑的控制。

(《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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