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 优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四川 眉山 620010
新形势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索
谌 优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四川 眉山 620010
将学前教育进行大力发展,把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上去是国家当前对于学前教育的相关要求。将幼儿园整合的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结合起来,对于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整合与改革的促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与实践意义。本文将对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现状进行分析,使幼儿教师专业技能与综合水平提升的目标明确起来,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实践。把高职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技能课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为其中不足之处的完善措施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技能;教学;改革
最近这些年,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出现了全新的发展态势,这与国家对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关系密切[1]。在现今的高职院校课程设置中,学前教育专业基本以对幼儿师范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以及幼儿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为重点,教育学与心理学相关学科课程课时安排较多,对于音乐课程缺乏重视。再者,目前的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中没有与音乐相关的考试,许多学生没有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基础,而幼儿园对理论知识与特殊技能兼备的人才需求较高是当前的就业现状[2]。所以,音乐课程的改革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可对幼儿园教育的发展需要进行满足,使学生对幼儿园教育工作有更好的适应。
当前的高职院校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当中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知识传授方式与技能训练方式单一、综合素养能力方面缺失等。对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改革力度进行加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将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全面融合进各个科目的教学过程当中,把现有的课程与内容整合起来,将教学方法进行改进,使高职院校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课程与教学模式与幼儿园整合课程的要求相适应。
与幼儿师范院校或者其他高等师范院校相比,高职院校所教授的学生水平是不尽相同的。就读于高职院校的学生基本都是普通高中的学生,在音乐特长方面有所欠缺,接近于无基础[3]。高职院校的学生由于音乐基础较差,其对于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就会比较费力。另外,高职学前教育音乐教学课程当中的分科分课模式对于学生综合音乐素质的培养无益。但学生应具备的综合音乐素质与高等师范院校有音乐基础的学生是一样的,都需要对幼儿园日常教学中与音乐有关的教学活动进行承担。
(一)对音乐课程内容进行合理设置
可在音乐基本素质、音乐教学能力以及音乐使用技能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音乐素质进行培养,使音乐课程内容的设置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幼儿园日常教学当中的具体需求保持一致。合理设置音乐课程内容,将学习内容的趣味性提升上去,降低学习的枯燥程度,更好的培养学生音乐理论与技能,为其日后的就业奠定基础。
(二)明确课程目标
当今幼儿园整合中的课程模式与教学模式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极其重视,幼儿教师要具备与教学相关的综合素质并对幼儿园的教学模式进行适应[4]。在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当中音乐活动占据很大比重,幼儿教师教学综合素质就是其唱、跳、弹、讲的能力,应从音乐素质与音乐技能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将课程目标明确起来。例如应契合幼儿园的具体需要,让学生对儿歌有更多的接触、在舞蹈进行基础训练的前提下提升学生舞蹈编创的能力、提升学生自弹自唱的能力等,使学生能够多方面发展,以适应幼儿园日常教学活动中的具体需要。
(三)完善音乐教学实践
在以往传统观念下,教学模式一般以方法教学与技能教学为重点,学生极易从心理上对此产生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转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对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进行培养与鼓励,如多媒体教学方式等。校方还应为学生提供更加优秀的实训平台,利用组织教学比赛、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对学生教学能力和教学热情进行激发,将学生能力综合提升上去。
(四)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
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应依据音乐课高实践性的特点制定出科学合适的评价标准,从多个角度将实践教学和职业活动之间的联系进行把握,采取绝对性与相对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相关评价标准,对以往主观性过高、优劣衡量不定的不足进行弥补。
对于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的改革不能急于求成,应循序渐进,需要将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社会的相关需要结合起来,再加以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和国家的鼎力支持方可达成。我们应该将学前教育音乐课程改革的步伐加快,将职前教育的研究力度加强,为高素质幼儿教师的相关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1]陈默.新形势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J].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2016,16(36):282.
[2]彭明妍,杜青芬.新形势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的实践探究[J].北方音乐,2016,36(12):142.
[3]关聪,王连悦.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策略研究[J].黄河之声,2014,13(21):43-43.
[4]刘剑,刘超.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存在的不足[J].黄河之声,2014,2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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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1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