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琪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管理
刘 琪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类型和诱因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强化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的若干建议。
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类型;原因;对策
学校体育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少年群体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中度过,在校期间是学生身体全面发展的阶段,骨骼、肌肉、关节等身体组织不断长成,神经、内脏器官、心血管等系统不断完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等身体素质不断增强,在这个成长发育的阶段,科学的体育锻炼是维护身心健康、增强身体素质能力所必需的。但由于长期以来中国“重文轻武”思想的影响,以身体活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体育在学校系统中向来不受重视,而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频发的情况,对学校体育的开展更是增设了障碍。实际上,在体育运动中发生受伤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体育运动本身就是一种高负荷强度的活动,高负荷强度意味着高风险性;另一方面,青少年学生群体普遍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热衷冒险、追求刺激,对自身的能力水平普遍缺乏准确的认知,在体育运动过程中容易冲动、逞能、不守规矩,如果没有体育教师的监控、指导和保护,就容易产生运动伤害事故。而运动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对学生、学生家庭、学校和任课教师带来诸多麻烦,并会严重影响学校体育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因此,构建和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管理,是当前学校体育开展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方面。
近年来,有关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媒体报道屡见不鲜,一些致残甚至导致死亡的运动伤害事故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运动伤害事故引发的争议和纠纷造成了“学校怕担责、教师有顾虑、学生被圈养”的学校体育开展局面。为了破解因运动伤害事故造成的学校体育开展不顺的局面,教育部于2015年颁布实施了《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体育运动伤害事故进行了定义,指出“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并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管理职责、常规要求和事故处理做出了相关建议和规定。《暂行办法》从整体层面对体育运动伤害事故进行了原则性的指导,对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暂行办法》并未给予具体的实践操作方法,原因在于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具有多种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事故,处理办法并不一致。因此,首先要对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类型进行划分,找出导致运动伤害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诱因,以便制订具体的防控与处理办法。本文通过对文献综述、专家访谈的系统梳理,发现导致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诱因主要有4种:学校层面的管理缺位、教学层面的组织失误、学生自身的过错和意外情况。
1.1 学校层面的管理缺位
学校层面的管理缺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运动场馆、器材、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2)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对运动场馆、器材、设备缺乏必要的维护和管理,如缺乏定期的场馆检查、活动场地的人员控制、器材设备的存取混乱等,而由于校内建筑施工造成的运动伤害事故,更是凸显了学校在安全管理上的疏忽。(3)卫生保健制度不健全。一方面未能建立有效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档案,另一方面未能设立有效的学校安全卫生救助机构。建立健康状况档案,有利于甄别不适合进行常规体育运动的学生群体,而缺乏这种甄别,则会将此类学生群体置于危险境地;设立有效的救助机构,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理,而缺乏这种应急机制,会导致事故事态的恶化。
学校是培养教育学生的地方,学校有义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具体到体育方面,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运动场地、器材和设备,有义务保障运动场地、器材和设备的安全性,有义务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义务对运动伤害事故进行及时的救助,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实中,由于管理缺位导致的运动伤害事故比比皆是,如有学生因为场地不平整而导致跌倒受伤,还有学生因为足球门未固定,在跳起挂在球门横梁时导致球门翻到砸伤,还有一些学校的游泳池用水不符合标准导致学生出现身体疾病。当然,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近年来频频爆发的“毒跑道”事件。
1.2 教学层面的组织失误
教学层面的组织失误,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体育教师违反工作纪律导致的事故。体育教师出现旷课、迟到和早退行为,会导致学生在无人监控的条件下活动,这极易导致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师存在打骂、侮辱学生的行为,也极易导致学生的行为过激,从而导致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2)教学组织不当。教学程序不完善,没有进行课前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充分的热身,教学内容的强度、难度或运动量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教学方法手段不合理,缺乏保护措施和救济措施等。
1.3 学生自身的过错
学生自身的过错,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故意隐瞒病史、伤病情况和身体状况。有些疾病或伤病患者,是不适宜进行高强度体育运动的,如心脏系统疾病、脾脏受伤或病变、重度贫血、骨折未愈、呼吸系统疾病、脑震荡、发热等。有些学生因为各种原因故意隐瞒自己的病史、伤病情况和身体状况,最终导致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2)违反课堂纪律。其包括不听从体育教师的指挥,随意脱离课堂、脱离教师管控范围,不遵守体育竞赛规则、动作粗野、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故意实施侵害他人的行为,以及实施教师未安排的超过自身能力的危险动作等。
1.4 意外情况
意外情况是指在体育教学活动中,由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难以抗拒的因素导致的体育伤害事故。意外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1)不可抗拒的自然外力,如狂风、暴雨、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等。(2)突然出现的第三者,如冲入校园的犯罪分子、与教师或学生有矛盾的人等。(3)突然闯入的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如闯入校园内的狗等。
尽管参加体育运动就一定存在风险,但良好的风险管理可以降低风险的级别,减少体育运动伤害的几率。在学校系统中,校方和教师是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方,学校有义务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教师有义务做好风险预案措施,以便尽可能地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率,尽可能降低体育运动伤害的程度,尽可能控制因体育运动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
2.1 强化学校层面的安全管理
首先,要明确学校各单位的岗位责任。在岗位责任分工中做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其次,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措施,制定教学规范和教学事故认定标准。第三,设置专门的医务部门,安排有资质的专职人员,以便在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济。第四,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对体育场馆、设施、器材,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排除因场馆、设施、器材的损毁而导致的事故。
2.2 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体育教师是体育教学的实际组织者,对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负有直接的责任。首先,要提高体育教师的安全意识。无论是教师会议,还是教学研讨,都需要将安全问题作为重要议题,反复强调,增强体育教师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其次,要提高体育教师对风险的识别能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一方面与体育教师自身的教学经验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是否有针对性的在职培训有关。因此,一方面,要进行常规性的教学研讨,相互学习和借鉴有效的教学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校方创造条件给予体育教师进行业务进修的机会,如急救培训等。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一些体育运动伤害事故高发的时段,如事故高发时段多集中于课前等待时段和自由练习活动时段。这些时段体育教师很难全面监控学生的行为,因此,需要体育教师要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对场地器材进行准备,同时对学生进行监控,而在学生自由练习活动阶段,需要教师事先明确相关练习的要求,合理组织练习的场地和形式,有必要的话还需要明确指定保护人员的职责,不能放任学生随意练习和随意活动。
在教学实践中,就是要求体育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程序进行教学。例如,课前要有教学计划,要提前检查和布置场地、器材设备,课堂常规要检查学生人数、着装,宣讲课的安全要求、纪律规范,咨询学生的身体状况,要在进行主体教学前进行充分的热身准备。在进行技术教学时,要讲究方式方法,强调技术规范性,并加强帮助与保护。在进行练习时,要合理设置练习形式,要将大部分练习者都纳入到观察范围,而如果要安排对抗比赛,则要事先强调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体育教师要时刻监控学生的比赛进程,不可擅离职守。
2.3 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体育课程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活动课程,在体育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反复强调安全问题,反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便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在学生具备了安全意识的基础上,还需要教授他们一些安全防范措施和伤病处理方法,从而使学生加深对体育运动伤害的理解,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例如,运动过程中的饮水需要少量多次,倒地时需要进行滚翻来化解冲力,跳跃落地时需要屈膝缓冲,关节扭伤时需要首先冰敷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一个关键因素是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在现实实践中,有些学校和体育教师为了规避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往往会运用降低运动量、运动强度、运动难度的方法来进行,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减少了事故发生率,但实际上是增加了学生在后期运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并增加了事故的严重程度。例如,很多中小学为了避免伤害事故,对长跑活动都退避三舍,而在学生进入大学需要进行体质测试时,这种规避长跑的行为却使得不少大学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于身体正常的学生而言,身体的可塑性是非常强的,所谓“用进废退”,长时间不练习,身体素质和机能就会退步,而只有坚持练习,才能保持和提高身体素质和机能,从而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4 提高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应对和有效处理
意外导致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往往会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需要校方、教师和学生都拥有快速应对和有效处理的能力。对校方而言,需要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理机构,如保卫部门、宣传部门、医疗部门等。对教师而言,要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对意外事故具有快速应对的能力,对受伤人员具有及时救护的能力。对学生而言,则需要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适当组织一些模拟演习,如反恐、躲避地震等,还需要教授学生一些自救和互救的技能,增加有关生命教育的内容。
[ 1 ]黄艳.高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赔偿与预防对策[ J ].青年与社会,2013(7).
[ 2 ]纪进,徐雄杰.浅析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 J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08(3).
[ 3 ]韩先满.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 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34).
[ 4 ]刘兰.简析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致因及预防[ J ].青少年体育,2015(8).
[ 5 ]屈剑锋.学校体育运动伤害的成因分析与对策[ J ].青少年体育,2016(5).
G807.0
A
1674-151X(2017)01-009-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7.01.005
投稿日期:2016-11-06
刘琪(1971—),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