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磊
职业教育评估意见撰写策略探微
刘 磊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职业教育评估领域同样需要借助这一契机,从评估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的角度进行全面改革。在整个评估活动中,教育评估意见属于最末端,是教育评估活动结果最直接的体现。而职业教育评估活动中,利益相关者重视的往往是评估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评估的等级,等等。而对于除结论以外的其他评估意见则表现出轻视。从评价分类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终结性评价带来的负面作用。这个现实也让出具教育评估意见的专家和评估机构不是十分的用心,学者的研究触角还未涉及这一小的研究领域。本文从应然的角度,探讨教育评估意见不是什么,什么是真正的教育评估意见,以及如何撰写教育评估意见等。
下面谈及的四种禁忌是职业教育评估意见撰写中常见的问题,有的禁忌不易被察觉,而有的禁忌虽然听起来属于低级错误,实际却经常出现。
从逻辑上讲,把握被评对象的事实是教育评估工作的逻辑起点,也是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的前提。但评估意见的组成切忌大量事实的堆砌和罗列,即便按照一定的规律和框架罗列也不可取。因为基于事实罗列的教育评估意见难以摆脱“就事论事”窠臼。这种做法的逻辑假设是意见等于事实,显然有悖于常识。且评估意见从实际发挥的效果而言,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因为这种意见给受众的印象是只见事实,而事实无法预判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高低。例如,对专业的评估意见中呈现“本专业中共有专业教师10人”,而不说明10名教师属于教师数量多还是少,质量如何,受众通过教育评估意见无法得知事实的好坏优劣。况且教育评估意见一般篇幅有限,大量事实罗列会挤占其他论点性的阐述,造成本末倒置。
前后矛盾听起来属于比较低级的错误,教育评估专家不会主动制造前后矛盾的评估意见。但仔细观察以往的评估意见,这种现象也较为普遍。一般评估意见会包括“成绩”和“问题”两个截然相反的部分,评估对象中某些方面可能既是成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此时若描述不清,或者描述对象的外延扩大,极容易造成前后矛盾的现象。例如,在同一份评估意见中,成绩中出现“某专业的实训条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而在问题中则出现“专业实训设备陈旧”。以上两种表述的内容实际都存在,该专业的部分实训设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也有部分设备已显陈旧,因为未限定描述对象的外延,所以导致前后矛盾的发生。
缺失个性指教育评估意见比较笼统,属于一般性大而化之的表达方式,缺乏对评估对象针对性的阐述。缺失个性的评估意见具备两个特点。(1)问题和建议的提法不具体,难以让受众深刻认知,当然操作性也不强。(2)稍加修改或不用修改可作为另一个评估对象的意见。例如,有的评估意见中,问题的表述为“师资力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的表述为“加强师资培训力度”。可以看出这个评估意见的表述比较笼统,仅指明了问题和建议的维度,而没有进行深入分析,师资力量水平待提高,哪些方面待提高,主要短板是什么等。加强师资培训,采用什么培训,系统化培训还是阶段化培训,主要培训哪些方面等。且这样的意见几乎所有学校都可适用,无法发挥评估意见应有的作用。
无关痛痒指教育评估意见所表述的内容属于非核心、非关键问题,或者当前阶段不属于关键问题。斯塔弗尔比姆(D.L.Stufflebeam提出“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prove),而是为了改进(improve)”,按照这一观点,评估的作用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评估对象也希望通过专家组的评估查找到真问题,提出解决策略,提升自身的办学质量。但评估意见中所列问题属于无关痛痒的问题,则评估作用会大打折扣。例如,对评估意见中经常出现的“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归档材料的整理待加强”,等等,当然这些问题学校都存在,但却不是学校最为关心的、最亟待发现和解决的问题。无关痛痒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评估资源和评估机会的浪费。
几个“忌”背后的深层次内涵,主要回答为什么教育评估意见不能是这样的问题,那么科学的教育评估意见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还原职业教育评估意见的本意,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意见?辞海的定义是“对事物的看法、想法”。看法和想法都是基于客观的主观表达。那么职业教育评估意见则可以简单理解为对职业教育评估对象的看法和想法,根据职业教育评估本身的涵义,职业教育评估意见应包含以下三层涵义。
基于教育事实的判断是职业教育评估意见的第一层涵义。因为对教育活动和教育结果好坏优劣的判断是职业教育评估最基本功能之一,也是职业教育评估存在的核心价值。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今,国际上教育评价经历了测量(measurement)、描述(description)、判断(judgment)和建构(construction)四代理论,四代理论虽然在评价思想、评估模式和评价方式上有所侧重,但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基于事实的判断没有改变。这也是职业教育评估意见四个禁忌之一,忌事实罗列的理论基础。作为教育评估活动结果的主要表达方式和载体,教育评估意见需要体现教育评估活动的功能和价值指向,对评估对象的好坏优劣进行判断。
对教育评估对象好坏优劣的判断是教育评估意见要表达的第一个层面,属于基础性的要件。基于问题的诊断就是通过对教育教学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诊断,进而发现问题,这是教育评估意见要表达的第二层面,属于提高性要件。因为问题导向是发展教育提升教学质量的基本规律。从“不为证明只为改进”的角度,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也是改进的基础,所以教育评估意见中对问题的描述不可或缺。需要说明的是,针对性是对问题描述的核心特征,缺失针对性的问题描述均不能达到教育评估的功能预期,不论是教育评估客体还是利益相关者都无法获取阻碍教育教学活动发展的真实完整症结。突出针对性的问题诊断是规避“缺失个性”的重要手段。
基于诊断后的建议是职业教育评估意见要表达的第三个层面,属于高阶性要件。通过前面的判断、诊断,提出问题后,评估对象可能还不十分清楚未来该如何努力。建议即是提供方向性的改革改良的条件。职业教育评估意见要表达的建议应包含两类:(1)针对问题的建议,这类建议应紧扣前面提出的问题展开,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方案;(2)进一步提高的建议,针对问题的建议提出完毕后,也可根据评估对象的教育教学发展现状,提出一些未来发展的方向性的、前瞻性的建议。需要强调的是,可操作性是对建议描述的核心特征,缺失可操作性的建议会陷入“无关痛痒”的泥淖。
综上所述,基于事实的判断、基于问题的诊断以及基于诊断后的建议都是一份完整的教育评估意见的要件,三者缺一不可。那么采用什么策略撰写教育评估意见则是下一步要讨论的问题。
职业教育评估意见质量取决于撰写团队质量和撰写策略,本文主要从谁来撰写、如何撰写和撰写什么等五个方面探讨。
俄罗斯高校专业认证的认证报告的撰写主体是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但对工作人员的要求非常高,涉及对评估对象的把握程度、文字撰写能力、时间精力等方面。我们认为,教育评估意见的撰写主体应是教育评估专家组,因为教育评估专家是教育评估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也是教育评估裁量权的主要行使者,且全程参与教育评估活动,对评估对象所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有全面深入了解和把握。为保证教育评估意见的相对统一性,一个项目的评估意见的撰写执笔人应是一个人,但评估意见是生成主体是全体专家组。换言之,评估意见是整个专家组的意见,由专家组内某位专家担任撰写执笔人。
教育评估意见的撰写程序一般分为事中撰写和事后撰写两种情况。事中撰写指在评估现场专家组充分讨论汇总各自意见,由某位专家执笔专家组集体生成教育评估意见。这种撰写程序的优点是执笔专家较容易记住专家组讨论的意见,在撰写过程中可随时征询专家组意见,最终形成真实可靠的体现专家组的教育评估意见。缺点是评估现场时间紧任务重,现场撰写意见耗时大。事后撰写指教育评估活动结束后,由执笔专家记录专家组讨论的意见要点,在非评估现场撰写教育评估意见,初稿形成后再通讯发回专家组修改完善。这种撰写程序的优点是撰写专家不在现场撰写,评估当日时间压力小,效率较高。缺点是由于撰写专家记录的局限性,最终形成的评估意见可能不完全体现全体专家组的意志。两种程序均有利弊,在实际评估中可视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教育评估意见的主要框架应包含三个部分,“主要成绩和亮点”“主要问题和不足”和“后续建议”。“主要成绩和亮点”是与同类评估对象比较之后对评估对象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过程或结果的肯定。撰写此部分时需要注意所列的成绩和亮点是本校最优的教育教学活动,体现在评估意见中的数据确保真实有依据,对于评估对象总结提出的新模式、新概念要经过充分推敲后方可写入评估意见。“主要问题和不足”是评估对象在教育教学中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距,有些对评估对象有更高要求的提法要斟酌放在此部分还是“后续建议”部分。“后续建议”既可是对前面问题和不足的具体解决方案,也可是对评估对象更高期望和要求的方向性指引。总之,我们认为,教育评估意见可包含很多部分,但至少要具备以上三个部分的框架,方可称为一份完整的教育评估意见。
在评估意见内容的选择上,应以评估标准为依据。评估标准是教育评估活动开展的主要依据和参考,起着参考系的作用,主要包括评估指标体系和其他评估参考项目等。以评估标准作为内容选择的主要参照要素,如对专业的评估,其指标体系一般会包括专业定位、专业师资、专业课程与教学以及专业质量等,评估意见内容的选择则需要根据这四个方面的内涵展开,当然,四个方面不是均等用力,而是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在评估意见内容的组织上,应按照“论点”+“论据”的逻辑逐条展开,论点指主要观点,即专家组对评估对象作出的价值判断。论据指支撑论点的根据,即支撑这一判断的主要事实。论点和论据均围绕评估标准内的核心要素,体现该评估项目的主要目的和要求。
作为教育评估意见的语言风格只有体现平实性特征,才能符合严肃、客观的评估意见的文体结构,切忌文学性和艺术性的表达风格。首先,语句的使用要通俗易懂。避免拗口的语句和生僻字词,让受众阅读无障碍。其次,词句的运用要多用形容词。主要在表达对评估对象的成绩亮点和问题不足时,用表达程度的形容词可准确体现对评估对象的价值判断,避免造成罗列事实的问题。最后,注重程度词与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匹配关系。换言之,表示程度的形容词和副词的运用要符合实际情况,切忌某些方面表达“过满”,造成评估意见前后矛盾,无法对应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研究对职业教育评估意见撰写的禁忌和教育评估意见的本意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撰写职业教育评估意见的策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要求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而教育评估是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冯晖研究员提出的:教育评估专业化需要加强教育评估活动的规范性,教育评估意见的规范性也是教育评估活动规范性重要体现,加强教育评估意见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研究将是教育评估研究和实践的重要关注点。
2016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基于管办评分离的上海市现代职业教育评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C16033)
刘磊,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职成教评估所项目主管,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评估。
[责任编辑 张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