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浙江、贵州两省人民跨省利用档案的需求,12月18日,省档案局(馆)长刘芸和贵州省档案局(馆)长田洪分别代表两省档案部门在省档案馆签署合作开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协议。该协议是我省第一个跨省合作档案服务协议,协议签订意味着浙江档案公共服务走出浙江,为浙江、贵州两省人民查阅保存在两省境内档案馆的档案提供了极大便利。
签订仪式上,刘芸指出,与贵州省签订合作开展档案服务协议,是两省民生档案跨馆利用的开端,也是开展全面合作交流的新起点、新平台,是档案工作合作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是回应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一要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做好两省跨馆服务的联络与沟通工作,落实好协议的内容。二要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全省对合作开展跨省档案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省各级档案馆把跨省档案服务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服务事项。三要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指引,通过浙江档案服务网明确各级档案馆馆藏民生档案内容,规范档案查阅手续、流程,在档案查阅服务方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田洪强调,贵州省将把两省合作开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作为提升贵州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契机,落实相关处室和人员,确保协议全面落实。
签订仪式由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丁越飞主持,副局(馆)长胡元潮、局务会议成员郑金月以及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