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家忠义观刍议
毕海林
兵家忠义观是历代兵家在协调将帅与君主、国家以及军事组织内部关系时推崇的伦理规范和道德要求,也是中国传统军事文化与伦理文化相互融通的产物。受中国传统忠义观念影响,兵家形成了以“安国全军”和“唯民是保”为核心的忠义观,也针对传统忠义的异化提出了若干应对策略。
兵家 忠义观 异化
“忠”是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用以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其尽心尽力、诚实有信和公而忘私的内涵具有明显的社会伦理意义。早在三代之时,商民就已经有了“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尚书·盘庚》)的思考,而“设‘中’于心,就构成‘忠’的意象”②萧兵:《中庸的文化省察——一个字的思想史》,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20页。。此时的“忠”既有先民对首领权威的体认,所谓“居上克明,为下克忠”(《尚书·伊训》,也有对王道之下公平、公正政治道德准则的诉求,即“小大之臣,咸怀忠良”(《尚书·囧命》)。春秋典籍中不乏关于“忠”的表述,如《左传》提及高辛氏八子“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其“八元”(《文公十八年》),“忠”位居诸道德标准之首。《国语》也要求国君砥砺德行,“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周语上》),在立德建业上超越先王。
早期的“忠”具有明显的双向度特征,既指君主对民众的立场和举动,即“躬行仁义,极忠用信,则王”(《管子·幼官图》),也包括民众对国家和君主的态度和行为,即“出死无私,致忠而公”(《荀子·臣道》)。一方面,在先秦时期朴素民本思想的影响下,“忠”被视作君主应当具备的为政之德,所谓“忠于民而信于神,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在这一时期,“忠”与“信”之间关系密切,同是处世的行为规范,“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论语·卫灵公》)作为统治者,君主“躬行仁义,极忠用信,则王”(《管子·幼官图》)。长勺之战时,曹刿做出战略预测的基点并非鲁庄公施舍左右的“小惠”和祭祀神灵的“小信”,而是“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的“忠之属也”。在他看来,庄公尽力做好国君分内的事,这种对民众的忠心使其能够获得后者的衷心拥戴,故表示“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左传·庄公十年》)。另一方面,“忠”也规定了民众对于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左传》中提及的“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 《左传·昭公二年》)和“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左传·僖公九年》),就是要求个体“公以忘私,国以忘家”(《司马法·用众》),在言辞上忠贞诚信,在危难时不忘忧国,在行动上知晓轻重利害,只要合乎国家利益,就义无反顾地去做。
春秋后期,社会经济变动,公室贵族的“私肥于公”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宗法制的崩溃,诸侯纷起,“以下僭上”,周初礼乐秩序趋向解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左传·桓公二年》)的政治格局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混乱局面所代替,君臣体系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为了在“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战国策叙录》)的动荡环境中重整秩序、重建君臣之间的基本规范,统治者强调“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 《左传·成公二年》)。所以,“忠”在成为具有明确忠君指向色彩的单向度伦理准则的同时,也被视作“德之正”(《左传·文公元年》),保留了公正无私、忠民利民和奉公廉洁的基本道德内涵。此时的“忠君”并非单纯指忠于君主个人,也强调忠于国家和社稷。到了战国时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的兼并战争“在客观上必然成为一种巨大的力量,带动着战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以及政治、经济、思想、科学技术等一切方面迅速地发生变化”①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40 页。。在君臣关系上,君主渴求至高无上的君权,他们在渲染“君命,天也,天可逃乎”(《左传·定公四年》)的绝对权威的同时,也将臣事君乃“天下之常道”(《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人臣“独忠于主”(《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为人臣不忠,当死”(《韩非子·初见秦》)的“君主至上”观念注入“忠”的内涵。在这一过程中,早期的“忠”“作为一种公正意识和平等意识的内涵后来渐次淡薄,而与权威政治有关的意义越来越突出”②王子今:《忠观念研究》,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忠”被统治者改造成约束臣民思想行为的政治道德规范,以“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 《韩非子·忠孝》)为特征的封建等级色彩浓厚的“愚忠”倾向日益显明。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家学说里的“忠”是立于道德领域对军人提出的伦理规范,主要强调将帅爱国保民、恪尽职守和克己奉公,是一种包括将帅由下至上“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并尽心竭力配合国君自上而下治军,以期“将能而君不御”的敬畏职责在内的双向度忠诚。在先秦时期,兵家执着于功用,对诸子思想兼收并蓄,其著述在丰富和发展兵家思想的同时,均在不同程度上展现出一定的儒家色彩。吴起用兵乃“天下之善者也”( 《淮南子·泰族训》),其身为兵家,却内儒外法,“法家与儒家互为对立的品质正好统一在兵家身上”③李桂生:《诸子文化与先秦兵家》,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版,第118页。。尽管吴起母死不赴、杀妻求将,但其击破齐军的军事实践诠释了“忠君保民”的深刻意义。其他兵家也明确地把“忠”纳入将领素养要求中。孙膑说:“一曰信,二曰忠,三曰敢。安忠?忠王。不忠于王,不敢用其兵。”(《孙膑兵法·篡卒》)尉缭子也说:“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桴而鼓忘其身。”(《尉缭子·武议》)崇尚将领忠君忠国的军人道德品质。随着汉代儒家学说正统地位的确立,儒学思想日益渗透到兵学理论中,由此催生出兼具儒、兵双重气质的儒兵家群体。在兵、儒长期冲突与融合的历史进程中,儒家士人多援引儒家思想注解兵书,如唐代李筌就说:“夫莅众以仁,权谋以智,事君以忠,制物以能,临敌以勇,此五者士之常。”(《太白阴经·刑赏篇》)杜牧则强调,“用间”之所以能成功:“亦有凭间而倾败者。若束发事主,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不诡伏以自容,不权宜以为利,虽有善间,其可用乎?”(《十一家注孙子·用间篇》杜牧注)宋人王晳说:“(辅)周,谓将贤则忠才兼备。”(《十一家注孙子·谋攻篇》王晳注),又曰:“自非至忠于其君王者,皆为我用矣。”( 《十一家注孙子·用间篇》王晳注)贾林注“城有所不攻”曰:“臣忠义重禀命坚守者,亦不可攻也。”(《十一家注孙子·九变篇》贾林注)张预也称,将领进退违背君命“非为己也,皆所以保民命而合主利,此忠臣,国家之宝也。”(《十一家注孙子·地形篇》张预注)上述诸家对《孙子》的注释与阐发,在原有的尽心、公正与道义内涵基础上,赋予兵学理论以忠君利主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传统兵学理论关于将德及君将关系的理解。
“义”指公平、正义和合理的道理或举动,是中国社会普遍认同的为人处世的道德品质,所谓“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荀子·劝学》)。“忠”有公私之分,“义”也有大小之别,其大小轻重是在比较权衡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即“个人之义与国家之义相比,个人之义轻而国家之义重”①瞿振元:《中国传统道德讲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0~81页。。在先秦诸子中,兵家极为重视“义”的价值,吴子把“义”立为“所以行事立功”的关键,经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吴子·图国》)。孙膑则意识到,为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孙膑兵法·将义》)。可以说,兵家的尚“义”,使其思想具备了突出的道义意识和强烈的是非观念,对“义”这一道德规范的反复强化也“成了中国传统兵学区别于西方兵学文化的一大特色”②张业赏主编:《孙子兵学文化源流》,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6年版,第79页。。
其一,兵家“义”的首要含义是兵事合乎正义,行动顺乎民心,所以“先王之伐也,举之必义”(《管子·霸言》),将领成事立功一定要合乎“义”,所谓“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吕氏春秋·孟秋纪·禁塞》)。依据道义原则而行正义之师,才能顺应民心,激昂士气;背弃道义而行不义之师,必将穷兵黩武,招致失败。孙子在《计》篇所论“五事”之“道”,就是关于民心向背的政治伦理问题。换言之,孙子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得‘道’就是得正义、得人心,对战争的胜负有着重要的作用”③吴如嵩:《孙子兵法新说》,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年版,第45页。。《司马法》一书则把“义”划分为“天子之义”和“士庶之义”不同层次,使“义”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正当行事,践履所承当的权利与责任”①李桂生:《兵家管理哲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36页。的内涵。
其二,兵家尚“义”也强调将帅秉持公道和正义,合理地处理将与兵的关系,理性地对待功名利禄,即“身为将帅,要谦逊自处,战争获胜,功劳归大家;战争失利,过错归咎于自己”②仝晰纲:《历代名将治军方略》,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7页。。孙膑把“义”视作“兵之首”(《孙膑兵法·将义》)。《六韬》也指出:“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文韬·文师》)在兵家看来,能与人共享利益才可以取得天下,否则“贪人之功不义,掩下之劳不仁”③陈子龙、徐孚远:《明经世文编》卷三百四十七;戚继光:《上应诏陈言乞晋恩赏疏》。。为将者要做到“廓地分利,悬权而动”( 《孙子·军争》),务必分利于众人,不可因贪恋“智名”而专擅“勇功”,尤其不能剥夺吏卒立功受赏的权利据为私有。东汉将领冯异“为人谦退不伐”,当诸将并坐论功时,“异常独屏树下”,故“军士皆言愿属大树将军”(《后汉书·冯异列传》)。冯异之为将,正如曾国藩所说:“凡利之所在,当与人共分之;名之所在,当与人共享之。”( 《曾胡治兵语录·公明》)
在激光打孔中,喷溅现象是去除孔内熔融物的重要机制,它直接影响着小孔的最终深度和孔内形貌。当材料气化时,熔融物首先将产生气体形式的质量迁移,随后当蒸气引起的反冲压力超过抑制熔融物迁移的表面张力等力的作用时,才能产生喷溅形式的质量迁移。Zhang[2]等利用摄影仪拍摄脉冲激光作用于铝靶材时发生的材料熔融和液滴喷溅脱离靶材的现象。K.T.Voisey[3-4]通过实验研究了激光打孔中的熔融喷溅现象,发现在0.2 MW/mm2功率密度的脉冲激光下,喷溅物的速度可达到30 m/s,并提出了一个测量熔融物喷溅速率的新方法。
先秦时期,“忠”与“义”二者相对独立而存在,自汉代以后,“忠”与“义”则常连缀出现,涵义也逐渐演变为忠国与忠君并重,其后建功扬名的观念亦有所增加,出现“以追求‘忠义’的虚名为主,甚至图忠义之名而废国事”④关勇:《传统“忠义”思想及其现代价值》,2008年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局面。兵家忠义观亦受传统忠义观念变化的影响,将帅把忠义奉为安身立命的道德根本,世人也将其视为臧否将领品行的重要标尺。一方面,兵家通过褒扬“抱忠义而殉死者”以强化将士效忠国君的观念,而获得“忠义”名声则成为将领孜孜以求的目标。正如《草庐经略》所说:“第将非忠义,何以为立功建绩之本,而使三军感动兴起乎?虽忠肝义胆,天植其性,臣子亦当自尽,原非为鼓舞人心计。……此衷一定,断不回移。有时勋业光天壤,于素志固惬,即身与时屯,心随力尽,亦足洒此一腔热血,稍报君恩。倘图身念重,徇国心轻,受人之任,孤人之托,即万年以下,犹令人唾骂矣。”( 《忠义》。)曾国藩也把“忠义血性”看作统摄“才堪治民”“不怕死”“不汲汲名利”和“耐受辛苦”的关键,所谓“吾辈所以忝窃虚名,为众所附者,全在忠义二字。不忘君,谓之忠;不失信于友,谓之义”⑤(清)曾国藩著,周殿富选注:《曾国藩家书选注》,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38页。。另一方面,兵家提倡“公以忘私,国以为家”( 《施氏七书讲义·司马法讲义·用众》),其本身具有的卫国保民、匡扶正义、公正无私和忠于使命的内涵也一并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将帅崇尚的理想人格,即“忠义不足而徒欲全生,虽堂堂六尺,存亦亡耳”( 《翠微北征录·戒饬将帅之道》)。
古人说:“临患不忘国,忠也。”(《左传·昭公元年》)又说:“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将帅在面对祸患时首先考虑国家的安危与民众的生死,才是真正的忠君、爱国与保民。可以说,“安国全军”与“唯民是保”既是《孙子》一书恪守的伦理要旨,也一并成为兵家忠义观之核心。
民本主义是影响中国古代政治的主流思想之一。《新书》云:“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 《大政》)荀子也说:“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荀子·议兵》)意为治国者需要谨记恤民保民之道,倘若不爱惜民力,则“民不亲不爱,而求其为己用,为己死,不可得也;民不为己用,不为己死,而求兵之劲,城之固,不可得也”(《荀子·君道》)。故民众为社稷存亡之本,“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荀子·王霸》)。民本主义反映到军事领域,即“民者,兵之命也”(《读通鉴论·宣宗》)。兵家认为,军民唇齿相依,可谓“国家之度用,将吏之俸禄,军中之粮饷,皆出于民。民为兵之源,兵无民不坚。民不安固,倘有耗损,则兵失源,如鱼失水矣”①(清)刘璞:《将略要论》,光绪十九年刻本。。受民本思想的影响,《孙子》一书开篇并不言战胜攻取之道,而是把战争与军民的生死和国家的存亡联系在一起,即“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计篇》)同时,孙子强调战争必然给国家造成巨大损耗。他通过“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和“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于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孙子·作战》)等一系列论述,阐明了战争负担转嫁到民众身上给民众造成的苦痛。战争总是由人发动的,而人又极易感情用事,所以在讨论以火助攻之法时,孙子提出了“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的战争理性原则,强调“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孙子·火攻》)。在他看来,用战不是国君将帅逞威泄忿的手段,君将忘乎所以而出阵求战,造成国家覆灭和士卒阵亡的结局是无法挽回的。决策者应该深谙“安国全军”之道,把保护国家和民众整体、长远的战略安全利益作为制定决策与采取行动的唯一宗旨。这种立足于残酷现实,对将帅提出的“安国全军”“唯民是保”的原则要求,源于对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高度责任感,不仅构成了“公忠”的伦理根据,也奠定了后世兵家忠义文化的道德根基。
苏洵说:“孙武十三篇,兵家举以为师。”(《嘉祐集·权书·孙武》)孙子学说对历代兵家影响甚远,其开创的兵学体系框定了后世兵学的发展方向,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世兵家对“安国全军”和“唯民是保”的认识。在兵家忠义观的话语体系中,忠君、爱国与保民既是将领的修身之要,也是社会道德的重要准则,二者相辅相成,密切关联。
其一,兵家用兵首重国家存亡和民众生死,在理论上阐述将帅以国家利益为重,树立为国尽忠和保全民众的最高信念。《六韬》认为,“国之大务”在于“爱民而已”,善于治国者和高明的将领要遵循“爱民之道”,爱民惜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做到“利而无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文韬·国务》)。《六韬》还说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文韬·文师》)也就是说,天下并非一人所有,而是归所有人共有,大义所在,天下之人就会争相奔赴。《六韬》又说:“战必以义者,所以励众胜敌也;尊爵重赏者,所以劝用命也。”(《龙韬·奇兵》)也就是说,将领战前动员时向三军晓以大义,就能鼓舞士气,战胜敌人,而尊爵厚赏,是为了激励官兵尽忠报国。《淮南子》指出,高明的决策者兴师作战在于“为天下除害,而与万民同享其利”(《兵略训》)。南宋张预认为:“民之死生兆于此,则国之存亡见于彼。”(《十一家注孙子》张预注)清初兵家揭暄则说:“夫兵之动也,必度益国家,济苍生,重威能。”(《兵经百篇·利》)由此可见,兵家把爱国利民价值取向的实现“看作是一个系统的结构和过程,必须通过立报国之志、为国忘家和忧国忘身,塑造较为完美的军人道德人格”①朱少华主编:《中华武德名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以“安国全军”与“唯民是保”为核心的忠义观所蕴含的文化基因,也深刻地影响了历代文人,以致他们谱写的军旅诗歌无不宣扬将士在危难之际不惜为国献身的报国尚武精神。曹植在《杂诗六首》中说“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明确地以能为国分忧作为自己的人生夙愿。李白“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幽州胡马客歌》)、戴叔伦“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塞上曲》)和陆游“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夜泊水村》)等脍炙人口的词章诗句,也都抒发了诗人为国竭尽忠诚、矢志不渝的拳拳情怀。
其二,后世兵家也尝试运用通俗的语言阐释忠君、爱国与保民理论,强化将士对国家、民众伦理关系的情感认同。戚继光在训导部属时提出:“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杀你!”(《纪效新书·谕兵紧要禁令篇》)在言及清剿倭寇保全民众时,戚继光向将士宣扬为卫国保民而战的道理。他说:“兵是杀贼的东西,贼是杀百姓的东西,百姓岂不是要你们去杀贼!”(《纪效新书·谕兵紧要禁令篇》)可以认为,兵家正是通过这种“价值体验强度和价值回报意识”的灌输,使军人“不忘国家和人民对自己的恩泽,启迪官兵对自身职业价值和军旅人生价值的正确认识,增强军人卫国保民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及军旅人生价值的自觉性”②王联斌:《戚继光的武德教育》,《军事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近代军事家蔡锷也非常重视塑造将领的报国之志,并努力强化其献身使命的责任担当。他认为:“吾侪身膺军职,非大发志愿,以救国为目的,以死为归宿,不足渡同胞于苦海,置国家于坦途。须以耿耿精忠之寸衷,献之骨岳血渊之间,毫不返顾,始能有济。果能拿定主见,百折不磨,则千灾万难不难迎刃而解。”(《曾胡治兵语录·尚志》)在蔡锷看来,作为军人若不能痛下决心,誓死救国,就不可能拯国家于危难、救民众于水火。
忠君、爱国与保民是古代兵家忠义文化的伦理核心,也是其他道德规范的价值导向和终极目的。在强烈的忠君、爱国、保民精神的激励下,将领崇尚“临敌决战,无有二心”(《六韬·龙韬·论将》)和“以身殉国,壹意而已”(《将苑·将志》)的崇高理念,不惜舍弃身家性命,恪尽职守以死报国,“受命而不辞,敌破后而言返,将之礼也。故出师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吴子·论将》)。正因为有了“图国忘死”(《左传·昭公元年》)的崇高道德追求,将领才能做到“不恃强,不怙势,宠之而不喜,辱之而不惧,见利不贪,见美不淫”(《将苑·将志》),在国家存亡与个人安危出现矛盾之时,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大义为重,坚守忠义气节。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兵家“忠义”的伦理要义也出现了形式和实质的分离,在观念和实践中有了“公忠”与“私忠”、“大义”与“小义”之分。一方面,将帅忠心报国异化为“忠臣不事二主”的以死报效君恩;另一方面,公正、正义的用兵追求也蜕变成某些将领不顾大义而谋求私利。在现实中,既有忠于国家、民众和正义事业的“公忠”,也有以盲从个人或利益集团为表象,以权利交易为本质的异化了的“私忠”。前者以公正无私和恪守正道为最高伦理追求,而后者则在“忠唯事君”的陈腐观念的驱使下,或贪恋一己之荣宠,唯上级之命是从,最终图取“忠义”虚名而废国事,是为“愚忠”;或凭借手中权力,依靠部属、师生、裙带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明为忠于上级和组织,暗则谋取个人与帮派私利,是为“伪忠”。同时,“义”在“忠”这一政治伦理的统摄下,其内涵也由正义、正当与合理异化为同类人之间为追逐私利的“同声相和”与“同气相求”。在“愚忠”和“伪忠”大行其道之时,秉持“私忠”的将领多把“忠义”视作可以借重的道德资源,言必及赤胆忠心,实则讲究义气相投、关系网络与人身依附,热衷于你投我以桃、我报你以李的权力私相授受,阳奉阴违、党同伐异和任人唯亲等现象泛滥,严重恶化了政治生态。
尽管“忠义”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异化,但历代兵家仍然提出了值得今人重视的若干应对策略。
首先,兵家要求决策者强化选贤用能意识,并通过正面强势的宣传和引导,使将帅逐步树立正确的忠义价值观。
孙子说:“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在最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将领是组织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变量”①宫玉振:《取胜之道——孙子兵法与竞争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页。,其德行的高下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治军的优劣、作战的胜败和国家的安危。兵家治兵注重先求将而后选兵,有“将材难得”(《曾胡治兵语录·将材》)之说。在求将时,智谋与勇略是将领素养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忠义也进入兵家视野,被奉为将才的重要遴选标准。《六韬》认为,用人不当会失去民心,决策者必须以“六守”和“五材”为标准选拔士人充任将帅。将领“贵之而不骄”则堪称“义”,“付之而不转”(《文韬·六守》)才可为“忠”。“五材”之一便是“忠则无二心”(《龙韬·论将》),这就肯定了为将者对待事业信念坚定和政治上绝对可靠的重要意义。孙膑和诸葛亮均重视“忠”的政治意义,前者指出,“忠”是将帅的美德和用兵的可靠基础,将领不忠则“不敢用其兵”(《孙膑兵法·篡卒》);后者则认为,“忠”之于人,“犹鱼之有渊”,鱼离开水无法存活,而“人失忠则凶”(《诸葛亮集·兵要》)。
在选将时,兵家也把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义”与“仁”“德”“信”“智”“决”等要素并列。孙膑认为,为将者“不可以不义”,否则将引发连锁性严重后果,即“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孙膑兵法·将义》)。也就是说,军队的将领在修身立德和整军经武时有失公正和道义,就会导致军纪松懈、威信尽失,乃至士卒离心,军事组织就有全盘崩溃的危险。《六韬》则极其重视“义”在选贤举能中的价值导向,提出了“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文韬·文师》)的观点,强调将领要注重德行修养,多行义举,做到与人同忧乐、共好恶。
其次,兵家提醒决策者警惕组织中可能存在的背离公忠和“结党相连,毁谮贤良”的“五蠹”(《将苑·逐恶》)现象,并激烈抨击将帅“以私而害公”(《曾胡治兵语录·和辑》)和拉帮结派的“失忠”行为。
兵家认为:“奸臣之不足者忠,愚臣之不足者知。”(《何博士备论·晁错论》)与“智”“信”“仁”“勇”等基本素养相比,“忠义”具有道德至上的特征,是将帅之德的价值导向,亦即所谓“习勇之道,一曰忠义,二曰利害,三曰见定”(《草庐经略·将勇》)。越过“忠义”的道德底线,即使是上智之将,也仅仅是奸智有余而忠义不足,最终难免走上结党谋私之路。兵家早已意识到,在朋党兴盛之时,“群吏朋党,各进所亲;招举奸枉,抑挫仁贤;背公立私,同位相讪,是谓乱源”(《三略·上略》)。也就是说,结党营私和拉帮结派不仅背离“公忠”之德,致使“善善不进,恶恶不退。贤者隐蔽,不肖在位,国受其害”;而且,“奸雄相称,障蔽主明。毁誉并兴,壅塞主聪。各阿所私,令主失忠”(《三略·上略》),以至于在升迁与贬谪之事上“苟然取容”,善恶是非的标准也“皆与己同”,实在是政治污浊和军队覆亡的根本原因。《六韬》也指出:“君以世俗之所誉者为贤,以世俗之所毁者为不肖,则多党者进,少党者退。若是,则群邪比周而蔽贤,忠臣死于无罪,奸臣以虚誉取爵位,是以世乱愈甚,则国不免于危亡。”(《文韬·举贤》)也就是说,决策者如果受舆论的左右,以世所称誉者为贤能之辈,以世所诋毁者为不肖之徒,那么广结朋党者就会受到重用,贤能者就会遭到排斥。这样,奸邪之人就会结党营私以排斥贤能,忠良之士也会因排挤而死于无罪,奸佞之臣却沽名钓誉,骗取高官厚禄,社会将更加纷乱,国家也会陷入危亡之境。所以,兵家强调,决策者用人要出以公心,所谓“自古用将,何分南北,惟务得人而已”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康熙起居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56页。。
“无私,忠也。”(《左传·成公九年》)“忠”是兵家崇尚的最高道德准则。尉缭子也说:“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私于一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尉缭子·将理》)将帅在执行任务时能否“不以私憾害公”(《十七史百将传·魏·李典》),是判断其是否忠诚无私的基本准则。对于组织而言,内部成员之间难免存在嫌隙与怨仇,如何处置“公利”与“私憾”的关系,能否做到公道正直又不快意恩仇,也是检验现代公务人员忠义与否的重要标准。正如蔡锷所说:“惟于公私之界分得清,认得明,使之划然两途,不相混扰,则善矣。功不独居,过不推诿,乃可以言破敌。”(《曾胡治兵语录·和辑》)
再次,兵家通过细致的观察发现,军事和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将领擅长伪装,或形“忠”而实奸,或形“义”而实恶。对于这种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兵家要求决策者必须反复考察,谨慎地加以辨别,以达招纳忠良、排拒奸邪之目的。
《六韬》指出,将领“有悾悾而不信者,有恍恍忽忽而反忠实者”(《龙韬·选将》)。也就是说,有人外表诚恳真挚而实无信用,有人外表“恍惚”但内里忠实。所以,决策者不能被上述表象迷惑,要依据“八征”察其言观其行,或“贵之而观其骄,付之而观其无转”(《文韬·六守》),或“与之间谋以观其诚”(《龙韬·选将》),通过实践检验将领品德之优劣。《将苑》则主张决策者通过七种“知人之道”,察知将领的本性。该书中载:“夫知人之性,莫难察焉。美恶既殊,情貌不一,有温良而为诈者,有外恭而内欺者,有外勇而内怯者,有尽力而不忠者。”(《知人性》)在现实中,上述的“两面人”混入组织后,为避免本性暴露,要么极力作秀,表面正气凛然而背后以权谋私;要么挖掘“政治资源”,迷恋“选边站队”,并区别亲疏远近,培植私人势力,组建利益同盟,严重污染其所在组织的政治生态。将领越过忠义底线,背弃公正与道义,以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为先,必然会欲迷心窍、鲜廉寡耻,成为《军谶》所谓“进退求便,委曲弄文”(《黄石公三略·上略》)的“国奸”。
识将是用将的前提。所以,兵家一再提醒决策者注意,每个将领的本性与外表并不统一,或外貌温良而行为奸诈,或情态谦恭却心怀欺骗,甚至表面尽心竭力而内里并不忠诚可靠。在选将用将时,决策者不能只看外在表现,而要通过“问之以是非”“穷之以词辩”“咨之以计谋”“告之以祸难”和“临之以利”(《将苑·知人性》)等七种手段,反复考察将领的品德与心志。
最后,兵家着意强调君将双方的责任担当意识,排斥狭隘的以盲从为主的“私忠”。
受封建文化的影响,后世兵家的“忠义”观念一度出现了偏向于“忠顺”的异化。但是,早期兵家并不刻意回避君将之间的复杂关系,而是通过强调君将各自恪尽职守,赋予双方关系以政治互信的深刻内涵。在孙子阐述的“用兵之法”中,将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并非纯粹的以臣事君的封建伦理道德;专职将帅和君主之间也并不存在明显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彼此的责任和义务是相互的。一方面,国君对下应当承担必要的责任,“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孙子·谋攻》)。也就是说:国君违背原则地干涉军队,将自乱其军,酿成祸患。另一方面,将帅对上以“进不求名,退不避罪,惟民是保,而利合于主”和“君命有所不受”(《孙子·地形》)的恪尽职守的道德境界履行安国、全军和保民义务,树立对国家、民众和君主的担当意识。从这一意义上讲,兵家忠义并非鼓动将领以军权挟制君权,也不提倡执而不化地效忠于君主一人的“愚忠”和“盲忠”,而是要求将领能够临机决断和理性服从上级指令。这种理性源于孙子对战争规律的遵循,即“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孙子·地形》)。“逆命利君谓之忠”(《荀子·臣道》),兵家对遵循战争基本规律的忠义诉求,在本质上抵制以盲从和依附为核心的狭隘忠君观念。
恪尽职守是兵家忠义观的具体体现。历代兵家无不明确将领的具体职责,要求“出力疆场,卫国保民”(《练兵实纪·练胆气》),同时“以不二之心,发于事业,昼夜在公,即有一尺之材,必尽一尺之用”(《练兵实纪·练将》)。《将苑》则把“探候不审,烽火失度”“后期犯令,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侵竭府库,擅给其财”和“营私徇己,不恤饥寒”等九种将帅失职情形视作“三军之蠹”,并要求决策者提高警惕,认为如果任由此类人在组织中胡作非为,所有的行动将“必败也”(《军蠹》)。
基于政治教化在军事组织中的重要意义,历代兵家无不通过宣教忠义以引导并控制将帅与士卒的行为。《将苑》提出:“戎之不可不教,教之以礼义,诲之以忠信,诫之以典刑,威之以赏罚,故人知劝,然后习之。”(《习练》)明代兵书《兵录》则更为明确地把忠义视作军人“练心”的主要内容,即“练心,教以忠义,使士卒皆有亲上死长之心,然后令之执干戈、擐甲胄以御敌,自然如手足之捍头目,子弟之卫父兄,有不战,战必胜矣”(《教练总说》)。
尽管古代兵家重视忠义的教化是“用封建正统思想、道德纲常教育培养将士,使其树立效忠君主与国家的思想情感,明确为谁打仗的立场”①黄朴民:《中国古代兵家经国治军思想概论》,《军事历史》,2010年第4期。,本身具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但其中蕴含的爱国、保民、恪尽职守和忠于信仰等内涵,仍然具有超越时代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对于在现代条件下凝聚人心、提升战斗力等组织“软实力”建设而言,仍不无裨益。
A Rustic Opinion of the Loyalty Idea of Military Strategists in Ancient China
Bi Hailin
The loyalty idea of military strategists in ancient China was the ethical norm and moral requirement esteemed by the successive dynasties of military strategists when they coordinated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military generals and monarchs, country and military organizations. It also is the outcome integrated by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ilitary culture and ethical culture. Influenced by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loyalty idea, the Chinese military strategists formed the loyalty idea characterized by “keeping the state secure and preserving the army” and “protecting the country” and proposed many coping strategies for the alien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loyalty.
Military Strategist; Loyalty; Alienation
B22
A
2095-9176(2017)06-0015-10
2017-08-14
毕海林,滨州学院孙子研究院副教授。
李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