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珠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2)
宁波培育发展职业农民队伍对策研究
王红珠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2)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化,无人种地的问题随之出现。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在分析宁波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现实需求,并指出其现存的基础条件后,提出宁波刚刚全面铺开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说明健全宁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对策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那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农业收入为其主要经济来源,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技能,主要居住在农村的农业从业人员。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化,随之而来的最现实问题是“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因此,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宁波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多年稳居浙江省第一位。2105年宁波城乡居民收入比1.81:1,远低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2.73:1[1]。虽然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宁波走在全国和全省前列,但统筹城乡发展需要从各个层面综合推进,其中农民素质和能力提升所产生的强劲动力,特别是农民中的骨干和精英分子的引领和带动力,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坚力量。
有资料表明,宁波市的农业科技贡献率“十一五”期间已经达到65%,而全国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2015年在56%的水平上。虽然宁波的农业科技贡献率早就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农业仍是宁波整体经济发展的短板。大力培育具有先进种养技术、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和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宁波农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由于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的推动,宁波农民收入保持了高位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发布的资料,自2003年起,宁波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达到10051元[2],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超2万元,达到20534元[3],但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压力在增大。2013年宁波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534元这个总量中,工资性收入为12583元,占到总量的61.28%,家庭经营收入4314元,占到整个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21%,两项加起来占到了82.28%。对比2011年宁波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6518元,家庭经营收入3914远,占总量的23.70%[4]。通过这两年宁波市农民收入的构成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出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在下降,农业生产低效益、务农农民低收入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持续增收以及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农业发展形态多元化和农业市场化程度加深,宁波农业规模化经营比例明显上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方面可以通过系统的培养,强化专业生产技能和现代经营意识,使他们尽快在新型经营主体中从业;另一方面,大量新型职业农民的涌现,也能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不断补充新鲜血液。
2009年宁波开始卫星城试点,2010年、2014年宁波有6个镇先后入选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2015年宁波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71.1%,说明一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人口随之向小城市集中,另一方面也客观上加速了土地的流转,使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一些种养大户由此走上了职业化的道路。
宁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不断扩大。据2015年宁波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中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宁波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分别为65.2%和67.3%,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农机合作社总数分别达到7家和398个,平均每个农业乡镇拥有3.3个农机合作社,居全省第一,全市287家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39家、国家级9家),实现产值245.24亿元,销售收入220.18亿元,带动农户101.68万户次[5]。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摇篮,大量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服务人员已成为准新型职业农民。
2015年宁波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这项工作还刚刚起步,从全市范围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更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虽然从国家到省市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这项工程非常重视,但各区县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在全市范围内只有鄞州区设有农业教育科技管理站,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其他区县只有1-2个人员兼职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其次,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例如鄞州区2014年全区专业农业从业人员5000多人,其中45岁以下的约占1/10,年龄结构明显偏于老化,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有绝大比例,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农民的培训意识比较差,乡镇的积极性也不高,由于培训没有什么约束力,参加培训的人员越来越少。
再次,农业生产中外来从业人员比较多,培训后流失严重。本地农民对农业及农业技术缺乏钻研的热情,许多高价值经济作物、蔬菜等都是外来农民进行种植,而外来农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培训后流失比较严重。
第四,职业农民培训未形成高效模式。职业农民培训的量虽然大,却不能满足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需求,重任务、轻实效的现象普遍存在。农业培训的面比较窄,在区内培训的农业项目比较相似,很多农民没有新鲜感,他们有强烈的愿望希望能走出去培训,但走出去又受到资金的限制。
第五,农业科技人才流失比较严重。每年都按计划招收了科技人员,但这些人往往干一段时间就转向其他岗位。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不稳定、农民队伍不稳定,说到底还是农业的地位没有提高,农民的地位没有提高。
第六,当前国家在农业生产项目上的补贴名目繁多,比如秧苗补贴、技插补贴等。但评定补贴等级的人为因素比较大,无形中埋下了矛盾的隐患。我们可以从政策上将各种补贴加以整合,而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正是从政策层面从补贴生产向补贴“职业农民”转变的基础。
宁波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应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体系,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效机制。
宁波当前从事第一产业人数为18万人,这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全市各县(市)区首先要开展农业从业人员的摸底调研,掌握当地从事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农村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原来普遍存在的简单“培训”转变成精准性“培育”。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进行生产经营方面的培育,将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育,将农机械操作人员、农村经纪人等进行专业服务培育。
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认定,才能确认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第一要明确认定条件。应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一是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二是具有较高专业文化理论知识;三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效益;四是从事农业生产若干年有较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第二要制定认定标准。全市可统一制定标准:一是年龄在一个区间内;二是学历和知识要求;三是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四是已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经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
第三要建立退出机制。对持证农民已不再符合条件的,未达到每年农科培训要求的,在规定时间未取得从事产业的专业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应按规定予以退出,退出后不再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第四要实施动态管理。各地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库,并按类别进行信息整理,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进行动态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制定扶持政策,配套具有真正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才能为宁波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着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让培育工作的开展由“上级要”变成“农民需”。
第一要提供政策支持。通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优先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各类农业产业项目的支持,在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以及建设用地指标上、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上,按政策给予倾斜。
第二要提供财政支持。一是专门制定一套扶持奖励办法,鼓励高层次农业科研人员成为高科技的职业农民;二是对本市户籍返乡创业的农业类大学毕业生进行创业扶持补贴;三是每年在初高中毕业生中选取部分有意向的学生,委托相关的农业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四是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补助生产用房的搭建费用,用于贮存农业生产资料。
第三要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团队优先将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训对象,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机具,定期对他们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四要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智慧信息平台,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认定、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为其提供在线教育培训,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气象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
第五要提供社保支持。建立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贴补制度,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以经营主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型职业农民,政府按年以不超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限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以大学生创业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新型职业农民,政府按年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三分之二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增加农业生产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保险体系。
全市各区县都设置像鄞州区“农业教育科技管理站”这类独立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配备专职教育人员,才能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这项工作在全市顺利地推广开来,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持续下去。
要根据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同层次需求,逐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分级培训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一是开展普及性培训,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科技文化需求以农业实用技术为培训重点。二是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以生产技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和技能为培训重点。三是要理论学习、现场实践与参观考察的有机结合,不断拓宽培训内容,不断创新培训方法。
各区县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项目,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例如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进行重点培育,吸引农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等。
合理统筹调配各种资源,建立以农民学院、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为主体,以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企业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育需求。
一是注重市场需求、产业发展与农民意愿的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培训的项目设置,如采取“专业化教育、社会化实践、互动式交流、提升型发展”的办班模式,不断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长效性和针对性,开展农民大学生“学历+技能+创业”培育工程等。二是注重普通培训、重点培训与学历培训的衔接,突出“农村实用人才”、“农民学历”教育等为重点的农业农村高端人才培养。三是注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与考核绩效的有机结合,不断规范培训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四是注重素质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不断凸显培训的作用效果。
[1]宁波市统计局.2015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B/OL].http://www.cnnb.com.cn,2016-02-29.
[2]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宁波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首次超万元 [EB/OL].http://www.cnnb.com.cn,2008-01-24.
[3]宁波市统计局.2013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B/OL].http://www.cnnb.com.cn,2014-01-30.
[4]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宁波农民年纯收入首超两万元[EB/OL].http://www.cnnb.com.cn,2014-03-23.
[5]宁波市农办.2015年宁波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EB/OL].http://www.cnluye.com,2016-02-09.
【责任编辑:黄素华】
Research on Countermeasures of Cultivating a Professionalized Peasant Team in Ningbo
WANG Hong-zhu
(Zhejiang Business Technology Institute, Ningbo 315012, China)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 of urbanization, a large number of rural labor migrates to different urban areas,which leads to the no farming issues.There comes the urgent necessity of the cultivation of specialized professional peasants who are knowledgeable,technical and able to run their own business.The paper analyses the actual requirement for the cultivation of new farmers in Ningbo,and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cultivation system in Ningbo with regards to the existing training infrastructures.The paper also put forwards the long-term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a professionalized peasant team in Ningbo.
professionalized peasant team; cultivation;countermeasures
G725
A
1671-9565(2017)03-031-05
2017-08-11
2016年度宁波市人才招标课题 “宁波培育发展职业农民队伍对策研究”(编号T16C16)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红珠(1969-),女,北京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应用经济学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