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琦
(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
吴美琦
(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和共性,首先说一下,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共性主要就是指音乐艺术家们都要掌握的基本的演唱方法和技巧。而其中的个性就是,因为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感情不同,文学修养和艺术造诣都各不相同,这使得在演唱同一首曲目时,体现出不同的气质,而这独特的气质,增强了声乐表演的吸引力。
声乐表演;个性;共性
音乐表演艺术的个性其实就是艺术家二度创作成熟的标志。它的不可被替代性和价值主要在于,艺术家通过它,能使音乐真实的重现,环绕在人们耳边,能使同一个音乐作品呈现出形式各样的美。正如同一个音乐作品,听这一位音乐表演艺术家表演和听另一位表演是截然不同的感觉。这就是音乐表演艺术个性化的体现。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个性表演都是不可代替和具有价值对,只有那些具有独创性的声乐表演个性才是不可被替代的,但是我们也不要忽略了共性的重要性。
心理学上的个性,指的就是决定人独特行为和思想的内部身心动力系统。这其中主要包括性格、气质和能力。而心理学上对个性的研究,对我们研究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也很有帮助。声乐表演艺术个性主要是由于人的社会性造就的。因为声乐表演艺术的个性是由艺术家二度创作完成的,这样作品就会具有艺术家个人身上诸多因素,比如艺术家身上所具有的:生活阅历、世界观、艺术技巧和音乐才能等。当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时,他们就逐渐形成了艺术家所独有的创作能力和表现能力。而这种能力又以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表现在艺术家声乐表演的个性创作过程中。这种独特的创作个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同的主体对一个音乐作品的结构、音调以及内涵所呈现的美有着不同的感受和认识。另一方面,每个音乐艺术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表现手法。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加之思维和操作能力的结合,使得声乐表演艺术能出现其个性。
简单言之,个性就是指一个人与其他人的不同点,而共性指的就是一个人和其他人的相同点。但是在探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和共性时,不能只这样粗略地划分。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只有在同一类人中,不同的人才会存在共性。而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所谓共性,首先主体上是指音乐演唱艺术家这一类人,其次就是他们拥有对音乐美灵敏的感受力、鉴赏力和认识力,而且都有科学的演唱技巧和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所谓熟练掌握音乐表演规律的人们。这里的共性就是他们共同存在的这一规律性。没有这一基础,个性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个性的创作必须在一定的规律中进行,声乐表演艺术的创作绝对不是为了标新立异或者与众不同,它也有其遵循的规律,最终升华其创作的艺术性。
就拿著名的《克拉玛依之歌》为例,生活在内地或者海边的人们对茫茫的戈壁和荒无人烟等这样的景致肯定有不同的想象和认识。就算是经历过当时那场轰轰烈烈石油大战的老前辈们,对克拉玛依的情感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在老一辈的歌唱家中,比如吕文科先生演唱这首歌时,让人感觉朴实无华,苍劲豪迈,瞬间可以把你带到西北荒凉的沙漠地带。而像青年歌手阎维文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则有一股蓬勃向上的朝气,唱出了现代人开拓创新,热情奔放的进取精神。而通俗歌手在演唱这首歌曲时,则会带着浓浓的商业味道,虽然风格不同,但是都很受人们的欢迎,这也是因为演唱者的不同而带来的表演个性。
在艺术家每次进行个性创作表演中,大致有一半多的内容是来自作品,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东西要进行即兴创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创造性思维,也就是所谓的灵感闪现,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和一个人的潜意识有关。而潜意识其实就是人记忆储存的地方,突发的灵感往往与人长期的努力和积累相关,正如俗话说的,灵感从来不造访懒惰的人。
人们经常把对立和统一简单的一分为二,这虽然不错但是并不完整。康德和黑格尔是把它一分为三。比如上、中、下或者感性、知性和理性等。这样的一个中间环节并不是人们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存在于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中的。正如我们所说灵感的产生,既不是出现在矛盾的此段,也不出现在矛盾的彼端,而是出现在矛盾相互作用的时刻。从心理学上讲,拿睡和醒的矛盾做比喻。声乐表演艺术家的灵感既不是常发生在醒时,也不是常发生在睡时,而是常常发生在半梦半醒的时候。正如这灵感既不是在人最理性的时候出现,也不是在人最感性的时候出现。而在艺术家创作中,其实就是在一个自我与无我的矛盾状态下产生灵感。灵感游离在有我与无我的边缘状态中,或者说存在于有我和无我相互转化的瞬间。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体,而且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有的个性,这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自然面貌。如果仅仅要求表演艺术家具有演唱个性,那就像什么都没要求一样,因为一个艺术家的表演本身就具有个性。个性和共性矛盾的存在于统一事物中,但是二者又不是永远的处在一个平衡状态。通常人们认为平衡是最理想的状态,在音乐表现艺术中,就是表演作品既能体现艺术家的独创性又能体现出原作品本身想表达的内容。当然现实中,所谓的平衡往往是相对的,而不平衡才是绝对的。
人们经常会说某个表演没有新意,缺乏表演“个性”。其实一个人表演不可能没有表演个性,只是表演个性的强弱不同。当一个作品与他人雷同太多时,它的个性就弱,达不到广大人民对表演个性的要求。而这样其实就是类群性,不过这也是一种个性,只是这是一种无创作性的个性,就像是前人影子的个性。艺术家经常模仿前人名家的经典作品,常人很难做到,也很难再在其基础上进行创新。
比如我们在演唱《昭君出塞》这首作品时,首先要知道这部作品是由刘麟作词,王志新谱曲的。这两位是当代有名的词曲作家,两人合作过好多成功的作品,比如《母亲河》、《木兰从军》和《孟姜女》等作品。因为其作品内涵深远,曲调优美。所以广受音乐学院老师的青睐。《昭君出塞》这个作品是歌颂我国古代一位美女王昭君,她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
《昭君出塞》这首曲子共分成四个乐段,第一段是中速,主要描写昭君坐上马车,弹着琵琶伤感离开长安的一种场景,而这其中的音乐旋律舒坦流畅,饱含离别伤情。第二段,是快板,主要描写昭君的幸福生活,所以音乐的节奏明快,热情。第三段也是快板,描写昭君思念故土长安。这段音乐热切而深情,其中的一个“啊”更是表达了她的无尽相思和感伤。第四段表现昭君的自我牺牲精神,音乐激情澎湃。这就是我们要了解的歌曲基本基调和感情,从而在此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再进行创作,最终达到自己表演的成功。
首先,音乐表演艺术家要尊重原创作品,也就是一度创作的作品。而艺术家在二度创作时,一定要在其范围内进行再创作。为了了解作品创作的精神内核,艺术家可以通过读谱,了解作者的创作背景和生活状态,从而更加细致地解析一度创作者的创作环境和当时的心态。
其次,声乐表演艺术家在创作时应该尊重广大群众的审美心理。因为时代在不断变化,人的心理也在不断随着改变。比如国际歌在战争的年代演唱时是以每分钟六十拍的速度演唱的,而现在演唱速度差不多每分一百多拍,这就是音乐为了符合当今人们的心理需求而做的合理调整。正如一位老者曾说过,中国长时间流传的戏剧也是一直随着人们的心理而发生着变化的,否则它早退出历史舞台,被放在博物馆了。所以音乐的创作本就是为了供人们欣赏,而对以前经典曲目进行改编和再创作,除了艺术上的追求,也是为了让其更符合现代人审美的要求。
最后,声乐表演艺术作为二度创作的作品,其必须具有独创性。声乐表演连接欣赏和创作,其表演既要对作品有深刻的理解,也要了解听众的需求,用巧妙且新颖的手法把作品传递给听众。比如在演唱《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时,找了三位歌唱家联手,这三位男高音对作品进行了新的改变和加工,又共创了一个经典,他们分别用美声、民族和原生态这三种不同的演唱方法共造了和谐之声。歌声激荡高昂,震颤着每个听众的心灵。而他们的和谐之声,也感动了每个人。
综上所述,在音乐表演中,通常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之上,表演者自己的独创性最为重要。正如一位歌唱家所说,每一位艺术家在触及歌唱家心灵的同时也可以寻找到自己的独有风格。从而让音乐表演艺术家的个性在音乐中充分发挥出来,创造性地深刻挖掘出音乐作品背后的灵魂,并将这个灵魂融入到自己所演唱的曲目中,这不仅是音乐作品的要求,也是广大听众和欣赏者的要求,更是一位音乐艺术表演者追求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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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美琦(1995—),满族,辽宁省新民市人,辽宁省渤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3级音乐表演系本科,研究方向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