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实际十分相符。改革开放近40年,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等都获得了显著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层面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与此同时,由于成熟、完善的社会治理体制尚未健全,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仍旧凸显,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重点领域还未实现全面全民覆盖,由此引发浮躁、焦虑、冷漠、低信任度等不良社会心态和现象的滋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是新时代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应有之意。
社会心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某些社会群体中的宏观、动态、普遍的社会心理态势。这些心理态势涵盖了社会需要、认知、情绪、价值观及行为等多个层面的内容,既包括一些稳定的社会心理特点,也包括一些暂时性的社会心境,反映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建构而成的最为宏观的心理关系。
社会心态是社会发展过程的“晴雨表”“风向标”,映射着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释放着社会民众的诉求和社情民意信号。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第一个必要前提就是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只有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把握社会心态,党和政府才能根据社情民意制定符合公众需求的方针政策,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履行好社会治理职能,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心态的本质是社会主体的社会意识,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社会成员对社会生活现状的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事实上,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对社会心态的把握和引导,因为社会心态能够全面反映某一阶段民众对社会治理的需求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等内容,这些内容反过来又可以帮助判断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发现不足,党和政府可及时在后续的治理中加以改进、完善。如此循环往复,才能保证在社会治理体制下有效发挥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大作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社会的发展不仅离不开和平、稳定的硬环境,更离不开人心齐聚、积极向上的软环境。积极向上的心态能够让个体始终保持生活、工作的热情,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源源不断的动力。相反,消极的心态会使人意志消沉、愤恨抱怨、行为涣散,甚至演变为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从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易发,因此,我们更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增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积极的发展氛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各领域治理成效显著增强,综合国力日益提升,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民众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展现出高度认同,对未来充满信心,社会大众彰显出更多的公民感、责任感、使命感,体现出更强的奋斗心、开放心、包容心。从总体上看,社会心态的主流是健康的。但与此相伴的是一些不良的诸如浮躁、仇恨、粗俗的社会心态和现象依然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竞争持续加剧,从而导致很多人常常被不安全感包围,焦虑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焦虑心态的普遍存在,除了个体心理认知和能力方面的差异以外,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公众对基础民生问题更加重视,而现有的社会管理制度仍让他们缺乏足够的安全感和保障感,很多人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食品、出行等方面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从而引发部分民众出现普遍无指向性的、泛化的焦虑心态。
浮躁功利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个体希望通过“走捷径”的方式达到目的,把脚踏实地、天道酬勤等传统美德抛之脑后,甚至为了达到目的,置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于不顾。部分政府官员为了出政绩,不顾实际情况和民众需求,只为求政绩而搞政绩,甚至出现假政绩的恶劣现象,给个人和社会都造成负面的影响。快餐文化的盛行,就是浮躁功利价值取向增多的一种体现。
虽然世界价值观调查组织(2010年-201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全球“信任危机”广泛蔓延的大背景下,64.4%的中国人认为社会上多数人可信,信任度高出世界平均信任水平一倍多,但总体来说,社会信任度还不够高。诸如政府与公众之间,公众不信辟谣,偏信传谣;卖家与买家之间,买家不信国货,费尽周折购买洋货;医生与患者之间,患者不信任医生,甚至出现伤医杀医的情况等。很明显,如果不信任的长期存在,必然带来社会成员之间的疏远和冷漠。
部分人缺乏理性的辩证思考,表现出非黑即白的极端化思维方式。“群体性怨恨”心态的持续蔓延,极易固化人们的社会认知,给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之间的交流、融合带来极大的障碍。长此以往,必然对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社会治理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这个总要求。如何从“以人为本”的宗旨出发,加强社会心态建设,切实把社会治理的三个总要求落到实处,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思考。
古语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人的生存和安全得到一定保障的前提下,礼仪气节、荣辱是非才有了遵守的可能。因此,我们不能离开物质文明谈精神文明,不能就社会心态讲社会心态,社会心态的背后是客观社会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不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大,医疗、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依旧存在。只有推进“五位一体”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心态培育与建设的落脚点,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融入现实生活,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因此,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在受教育阶段、劳动就业阶段、退休养老阶段,在与家庭成员和其他社会成员相处之间,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让每位成员无时无刻都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和影响,让全社会成员在多元、复杂的价值理念中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的价值选择,坚定笃行。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一是对真善美的凡人善事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大众传递正能量的同时,拉近民众与积极社会行为之间的关系,从而鼓励民众自觉加入传递美好正能量的队伍。二是大力披露和揭示各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不良行为,利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让丑恶在阳光之下无所遁形,促进积极社会心态的引导培育,加快消极社会心态的化解转变。近几年为民众所喜爱的“感动中国”“最美乡村医生”“焦点访谈”“3·15晚会”等活动,都收获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组织都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类似的活动,打造自己系统内部的舆论品牌,形成大舆论背景下符合自身运行和发展的小舆论环境。
社会越往前发展,越呈现出政府单独管理公共事务的局限性,因此,必须吸纳公众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会治理,特别是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赋予公众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可以调动公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热情,还能广泛了解民众的切身需求,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体现社会治理服务于民的本质;更能对多方治理主体进行广泛监督,增加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彰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通过吸纳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反馈和排解民众的不满情绪,匡正社会心态,预防和减少“官民对立”等消极事件的发生,最终真正做到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