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社会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新目标,“社会治理”首次进入党的正式文件,表明党进行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党的十九大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略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变化,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和“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社会治理新思想新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任务。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制,表明社会建设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必须按照“四化”新要求,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其中,“社会化”居于社会治理“四化”新要求之首,是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结构变化新趋势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历史新方位,加快形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略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形成国家与社会协同治理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基础和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统揽“四个伟大”历史使命的战略高度,涉险滩、破藩篱,先后推出1500多项改革举措,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着力于构建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一体化体制机制,实现国家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和推进速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核心目标,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形成国家、社会和市场三方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迈入新时代,中国社会面临着深层次、根本性变革,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特征会更加凸显。从“做大蛋糕”到“分好蛋糕”,实现“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必须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目标。
社会治理社会化突出治理中心的多元性、权力运行的双向互动性,突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必要性,是加快政府治理从“善政”转向“善治”的关键所在。社会治理社会化机制改革创新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涉及城乡、区域、部门各领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同时,通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国家(政府)与市场、社会三大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在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中,加大与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项制度创新,不断激发社会活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关键历史节点,实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两个“十五年”奋斗目标的战略转移,面对“伟大斗争”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政治判断,不仅彰显了党的高度历史担当和庄严的政治承诺,更是表明我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推进,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流动在加快,社会阶层分化明显,社会多元化、世俗化、理性化、个体化特征充分显现,人民群众的需要水平和层次也在不断提高,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市场意识日益增强,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面临着更多风险考验。通过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缓解和消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新时代的战略目标,必须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再次强调:“社会建设,要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社会治理社会化就是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通过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社会治理社会化是要化解“脱离群众”的危险,通过社会治理创新,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是顺应新时代我国社会结构变化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处在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重大战略转折时期。新时代我国要实现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战略目标,首先要在全面小康决胜期实施好“七大战略”和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范的“三大攻坚战”,必须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下一步两个“十五年”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
在新时代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两个阶段性战略安排中,为社会治理描绘了光辉的蓝图,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新战略新目标必须牢牢抓住“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这一核心和关键。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共治共建共享,着力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就是要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总要求,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中心工作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调动基层、社区、机关、学校和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合作共治,真正实现“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目标。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基础和目标。实现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通过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社会化体制机制,不断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在教育、就业、收入、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更高水平的需求,为新时代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筑牢坚实的社会基础。
我国社会建设具有“起步晚、步伐快、难度高、成就大”的鲜明特征。1998年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的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出“政府的基本职能在于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首次出现在政府文件中。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逐渐成为党和政府文件中的“热词”。
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具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社会改革新目标,实现社会体制改革理念的根本性转变。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社会治理目标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的目标更加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更加清晰。党的十九大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在社会治理目标、要求、内容和价值理念等方面呈现出新变化、新理念和新亮点。
第一,围绕新战略,新时代社会治理在治理目标上强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调“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强调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第二,在治理内容上首次将脱贫攻坚、国家安全列入其中,首次提出保护人民群众的“人格权”,强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社会心态的培育,更加强调社区治理的基础性功能,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第三,在治理理念上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诉求,关注“人民群众的小事”“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人民满意的事情”。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细化”到党的十九大具体化为“四化”新要求,而且将“社会化”列为“四化”之首,表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目标更高,任务更重、挑战更多,凸显了社会治理社会化在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首要和基础性地位。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就是要强化社会协同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和社区治理,培育现代化的社会土壤;就是要完善和提高系统治理水平,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加强社会协同治理的力度;就是从源头上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协调群众利益诉求的机制;就是要按照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立足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加强和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国家与社会协同治理的现代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