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40期中青班学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明了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的方向。作为一名民族地区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立足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一,围绕把临沧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临沧市的特点,落实保障措施,创造临沧经验。第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以示范区建设来统领民族宗教全盘工作,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第三,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好第二轮“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精准脱贫,深入实施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第四,深入挖掘提炼示范区建设经验。聚焦“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示范区建设”这个主题,在全市范围大力发掘一批示范区建设的先进典型,讲好云南故事临沧篇。
第一,健全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对问题“发现一件、立档一件,发生一件、化解一件、销档一件”,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第二,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作,抓好省级、市级、县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第三,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继续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少数民族失地群众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建设。第四,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完善舆情会商、处置机制。第五,认真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着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始终拥护党的民族方针政策。
第一,把民族地区融入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临沧市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特困区域扶贫开发等工程,助力脱贫攻坚。第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民贸民品贴息补助资金,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发展。第三,继续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实施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第四,扎实开展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抓好一批重点特色村镇,加强指导支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民族特色村镇的示范带动效益。第五,大力推广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这项工作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今后民族地区扶贫工作重点来加以探索研究,各县要结合示范创建工程的实施,积极主动创新作为,推行设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按照财政资金一次支出、村民集体所有、群众自我管理、信用有借有还、长期滚动使用的方式,解决群众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困难。
第一,振兴民族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积极开展国家普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及教学活动,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双语科普,促进“直过民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工作。第二,繁荣民族文化。认真组织申报和实施年度民族文化项目,加强少数民族手工艺品项目的挖掘保护编制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着力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品牌,让“世界佤乡”真正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第三,大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全力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构建全省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一个平台,进一步提升“恒春之都、大美临沧”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