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劳动法庭应尽快向全国推广
“为适应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建议在法院设立劳动法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更加高效、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国政协委员董秀彬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在法院设立劳动法庭。
30.8万件、34.9万件、36.6万件、37.4万件、48.3万件,这分别是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系统一审受理的劳动争议数量,这一数字在2016年1月~11月间达到43.9万件。据介绍,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全国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数量增长多、敏感程度高、涉及范围广、结案压力大的纠纷类型。
数字逐年攀升且高居不下。而与劳动争议高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法院审判人员少,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现实呼唤高效的审理模式与机制,劳动法庭的专业特质正契合了这一点。
在基层实践中,劳动法庭是由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职业法官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的合议庭,在推动案件的高效公正解决上发挥了很大作用。
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考虑,建立有别于处理普通民事纠纷的专门性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现代国家普遍通行的做法。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法院也纷纷设立劳动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等。
在这种审判模式下,法院从解决劳动争议的难点问题入手,积极构建与各类资源联动调解机制,在实践中快速而高质量地审理劳动争议,成效显著。
“建议最高法院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董秀彬委员说。 (晓燕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