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美妮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浅谈司法公开对司法权威的冲击与对策
魏美妮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准就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机构的本质属性,也是法律的内在要求。司法公开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在司法公开的情况下,提高了司法权威的公信,但是不可避免的对司法权威造成了一些冲击。本文主要针对司法公开对法律权威的冲击,提出相关的对策,解决对司法权威造成的负面影响,达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人民权益以及人人相信法律的目的。
司法公开;司法权威;解决对策
司法公正是当今社会非常关注的话题,司法公正展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人民的权益也受到司法公正的影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法律来逐步实现司法公正例如《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等相关规定,都有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但是分析当今的社会状况,有很多人试图躲过法律的裁判,致使人民急需法律公开。司法队伍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公正人员,所以司法公开具有其必要性。
司法公开制度是一柄“双刃剑”,有其两面性,取决于该制度对司法权威的影响。但是,当司法工作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法律就变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是否还被人民对其抱以崇高的信仰?司法队伍是否又能经得住人们挑剔的监督?基于此,本文从司法公开制度的实践出发,分析司法公开制度对司法权威的冲击以及从司法实践角度提出相关对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司法公开主要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实行司法公开,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水平,工作效率。司法公开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和法官。
司法公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坚持正义,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的公正法治建设。司法公开的条件下,实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司法公正下也能够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合法的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同样的在司法公开的条件下,有利于建立司法的公信力。
公众的新任是司法权威的保障,司法公开的条件下就要企业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透明公开,在公民可知的范围内进行。这就使得司法权威受到很大的挑战和冲击。其主要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民众的公开监督下,需要将裁判文书向当事人也要向民众进行公开。在这种情况下,揭下司法神秘的面纱,司法在民众这种公开化的监督下,就不再具有神秘感。在司法的执行过程中,如果执法人员职权使用不当,腐败现象的发生,都将展现在民众面前,都将受到民众的监督。但是在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司法的条件下,司法权威就可能失去原有的神圣感和威严感,在过度亲密的情况下就导致了司法权威的缺失。
其次,司法公开实在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那么司法的审判有时就收到公众的舆论的影响。但是因为大多数的人民公众并不都接受法律的教育,不了解专业的法律知识。有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出的判定并不一定符合民众的意愿,在民众情绪化的影响下,可能会导致对法律的不满。有时在法律面前,公众也会考虑其对社会道德、本身的情感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也会对司法裁判表示不满。这些都对法律的权威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最后,司法公开在现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司法权的执行在网络的浪潮下,也将受到影响。大数据时代下,为司法公开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但是虽然在网络等多种媒体的条件下,公众对信息的获取量并不能够得到满足。所以要好好利用网络平台,提升司法数据的共享。
司法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司法权的滥用,保障人民的权益。但是司法公开对法律的权威又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影响。针对这几种现象,提出以下几个对策。首先,要提升自发机关的工作质量。司法公开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挑战,要求司法机关内部纪律严明,防止腐败的发生。在司法机关内部更要拒绝潜规则的发生,要全面实现内部严明,外部公开。司法执行人员的素质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的意义,坚持司法公开,保障司法权威。在公众方面,要努力学习和补充法律知识,在理智和懂法的情况下监督司法公开,监督司法机关的执法。
当今社会,司法公开是保证司法权合法使用,保证人民权益的必经之路。在司法公开的情况下,对司法权威造成了一些冲击。所以合法使用司法权,合理进行司法公开,使法律成为认为保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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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
:A
:2095-4379-(2017)26-0149-01
魏美妮(1988-),女,内蒙古赤峰人,本科,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任职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