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大别山、太行山等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
2016年12月,《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审议通过,提出持续推进民生改善,把精准扶贫和贫困地区开发结合起来,继续采取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社保兜底等方式,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加工业。
2016年12月,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就结对关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作了具体部署,确保西部地区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中宣部等14部门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共有300处红色旅游景区被收录其中。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提出,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旅游休闲重大工程的通知》,指出将引导企业开展8个领域项目建设,包括旅游扶贫工程、红色旅游发展工程、贫困户乡村旅游“三改一整”工程等,实现每年约200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旅游精准脱贫。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通过农用地整理改造中低等耕地2亿亩左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扶持力度。
2016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2016年12月,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水利发展资金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农户、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的支持力度。
2016年1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保险机构资源配置,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精准扶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