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林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0
浅谈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面临的法律问题
卢 林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0
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新鲜观念不断注入,建筑科技不断创新。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建筑企业也越来越多的开始从事了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但是,由于企业自身或是其所在环境的原因,企业在从事总承包活动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如何正确的认识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的将这些法律问题予以解决,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
企业;工程总承包;法律问题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常常会因为环境的原因或自身的原因而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管理混乱、能力不足等,企业自身应该及时的进行清晰认识和努力克服。但是,有些时候,企业的总承包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问题,这是需要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时刻注意的问题。
(一)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中,设计和施工两方面常常难以及时的进行协调,造成了大量的造价上的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在一项工程的造价方面,设计对造价的影响约占全部的82%,所以说,好的设计是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在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下,设计与施工可以有深度的交汇,能够使工程不仅有质量的保证,也能够大幅的降低成本。
(二)能够有效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中,各个主要的施工环节之间是相互分离的,导致了建设的周期较长,建设的效率较低。而在当今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之下,从事了工程总承包的企业能够使勘查、设计、施工、采购等步骤环环相扣,将各个方面充分调动,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施工目标。
(一)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的问题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实施承包的企业需要依法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工程承包。所以,企业在进行工程总承包时,如果不能够具有勘查、设计、施工等全部的资质,一般来说应该联合其他单位一起进行总承包,也可以对暂不具有的资质进行申请。虽然现在很多的总承包项目都会要求进行投标的企业具有总承包的资质,但目前大多数的工程设计与施工都是分别招标,因为同时具有设计、施工、采购资质的企业较少。所以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企业若是想从事工程总承包,就应该尽快的申请不具备的资质证书,从而解决现实中总承包资质的问题。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地位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进行了工程的总承包之后,依旧是需要将其中的部分项目对外进行分包。那么在此时,该工程的总承包商处于怎样的地位呢?我国的《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由此可见,在企业从事总承包的模式之下,业主并不与分包企业发生法律关系,进行分包的企业也没有权利绕开该工程的总承包商直接与业主接触。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之下,该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对自身所签订的合同是承担独立的责任的,也就是说,工程的总承包商,并非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在工程中,设计、施工、采购,或是其他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都视为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出现违约的情况。
(三)工程总承包风险的防范问题
从事总承包的企业,若将项目进行分包,应该签订好与分包企业的合同,利用合同中的条款对分包的企业进行约束,使分包企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约定。在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的合同条款中,从事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企业一定要要求分包企业全面、充分的履行合同,严格遵守约定,将各项后期的服务工作全部做好。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包的合同中,应该有针对性的将相对薄弱和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一一列明,以免出现问题难以划分责任。
企业的工程总承包,因为其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所以会给该工程的业主和承包商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但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很有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应该能够高瞻远瞩,从大局的角度出发,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性的管理。目前,我国的工程总承包的风险管理的环境和条件尚未完善,因为经验的缺乏,容易引发较大的风险,但企业不应该因噎废食、故步自封。有志于建筑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应该努力做好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追赶潮流,将企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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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3-0190-01 作者简介:卢林(1985-),女,仡佬族,贵州湄潭人,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建设法规、建筑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