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责任制下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

2017-01-27 01:36隋叮咚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
关键词:承办人案情委会

隋叮咚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0

推进司法责任制下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

隋叮咚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0

司法责任制改革大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委会的信息化建设刻不容缓。文章将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基层检察院检委会的工作现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和对策。

检委会;信息化建设;对策

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整个司法制度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如何推进基层检察院检委会的信息化建设以完善检委会运行机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承办人对案情主观影响较大

检委会获取案件信息的主要途径首先依赖于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案件承办人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检委会对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正确决策。基于基层检察院办案业务量大,而案件承办人人数却成反比的现状,检察官可能会因为办案时间紧、阅卷不全面在汇报案件时对案情把握不够准确。加之,办案易受到承办人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责任心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也会对案件办理造成消极影响。

(二)检委会委员对案件不熟悉

提请检委会讨论的多是关于案件定性、处理等棘手问题,办案人难以把握或部门意见分歧较大,这就要求检委会委员对整个案件要有把握。但司法实践中,参会的委员往往因客观原因不能阅读完整卷宗,对案情汇报是否如实、全面不知情,只能根据接收到的信息作判断和决定,但有时案件承办人并不能给检委会提供清晰的案件脉络,这种建立在双向不熟悉案情基础上的判断和决定很可能是不科学不准确的。

(三)检委会委员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不了解

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往往涉及很多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就要求检委会委员有相对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但检委会委员平时工作繁忙,从其接到与会通知到实际开会间隔的时间有限,加上有些委员手头的学习资料不全面、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及时,势必难以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

(四)检委会委员缺席会议

司法实践中检委会委员常因各种主客观原因缺席检委会议案和例会学习,甚至有些委员多次不能与会。长此以往,一是缺席的委员人数多,发言讨论和案件剖析不足,影响检委会议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多次缺席例会学习,知识得不到温故知新,影响委员对案件的把控能力。不利于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检委会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滞后的危害

(一)危害法律尊严和权威

因检委会委员往往只能根据承办人汇报的案件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此时若是“有心的”承办人受到案外的各种因素的干扰与影响,为了达到对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目的,故意作虚假汇报,便会导致检委会委员被动的作出错误的判断,发表错误的意见,严重影响法律尊严和权威。

(二)影响案件准确定性、降低检委会议案质量

司法实践中,检委会委员对案件材料把握的不够全面准确加之有些委员对提请讨论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了解不甚清楚,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仅是降低了检委会议案的质量和效率,更严重的是可能会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利益,这样不仅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更危害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阻碍检委会委员提升素质

在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实用问题不断进行司法解释更新的前提下,检委会的例会学习无疑是提升检委会委员业务素质的重要形式,在检委会上议案议事、听取其他委员的发言也是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好机会。如果检委会委员经常缺席检委会,事后又不查缺补漏,长此以往自然不利于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着力推进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

(一)规范检委会会议记录

鉴于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承办人有意或者无意对案情不作客观真实全面的汇报,直接影响检委会议案质量和处理结果。对每次检委会议案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旦出现冤假错案,能够借助现代信息科技进行责任倒查,明确责任人,如此还能增强案件承办人、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其他检委会委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紧迫感,有利于减少和杜绝错案。

(二)提高委员案情了解程度,增强议案能力

会前要求案件承办人向检委会办公室提供案件审查报告、卷宗材料等上会材料的电子卷宗,检委办将所有材料分类整理后,通过内网邮箱和光盘拷贝的形式发送给各位检委会委员,使委员能直接通过电脑阅读案件材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大大节约了阅卷时间,方便检委会委员作出更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

(三)提升案件汇报水平

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会议上汇报案件时,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优势,借助图形图像、表格等方式,营造出图文并茂、完整全面的示证环境。这样一来锻炼了案件承办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对案件把握的大局观,使得案件承办人头脑中的案件脉络更加清晰明了;二来使检委会委员能够清晰、直观地了解案情,便于对案件作出更加准确、客观地判断。

(四)提高检委会委员业务素质

开展网上交流活动,对政策法规的理解、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集体讨论,进而激发检委会委员的学习热情,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检委会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检察委员会办公效率和议事议案质量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大环境下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增强干警信息化意识,提高议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是向信息化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迈出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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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叮咚(1990-),女,汉族,山东东营人,软件工程学士学位,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科员,研究方向:刑事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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