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维影
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第二中学
中学语文教学方法要与时俱进
段维影
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第二中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人们对于人才需求也在改变,因此带来的就是基础教育的改变,同样的中学教学的模式也要随着不断的变革,就是要求教师能够不断的更新思想观念,不断的调整教学模式,进而能够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时代发展相协调,从而培养出适合社会需求的新型人才。我国传统教育的模式已经根深蒂固,要想推翻这种教育模式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要以传统教育为基础,然后进行不断地创新,增加一些新的元素和方法进去,如趣味性教学、游戏化教学、情景化教学等,不断地从教学的模式和内容上与时俱进。
中学;语文教学;与时俱进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中学阶段作为学生学习生涯的重要转折点,尤其是语文教学,它对于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因此,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就要求中学的教师将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的变化,只有拥有与时俱进的教学体系,一个中学才能得到长久稳固的发展。教育学家杜威说过“教育即是生活”,因此我们在进行语文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能够解决生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脱离实际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文化的差异性也比较大,使用统一的教材大纲,就很难考虑到每个地区的地方特色,从而就很难与生活实际相适应。学校教材内容与生活实际相适应,能够更好的使学生理解课堂上所学的内容,但是目前有许多学校的教师并没有从实际出发,只是一味的传授教育大纲的授课内容,特别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学校只看重期末的评分,造成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只讲与考试测评相关的知识点,以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为主,这样严重的削弱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很少有学生会去了解知识点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在这种单一、枯燥的教学模式下,就会阻碍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得学生的思维受到限制,教师教什么,学生就学什么。
(二)教学的创新性较少
长期处于应试教育的学生,更关注的是学生所讲的内容是否会在考试中出现,当教师说某个知识了解一下的时候,就会出现学生听课不认真、做小动作的情况,这种现象就极大的影响了教师的授课效果。因此教师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授课以及在授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应该受到学校的关注,教师对于授课内容和方式的创新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学生而言,创新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对于解决问题起着关键的作用,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学生能够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东西,使用较为灵活、有效的方式解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教师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多数学校里的教师,教授的内容只局限于教材的表面知识,最多就是将自己能收集到的相关的资料带到课堂上,然后照着资料上的东西原封不动的讲给学生听。这样大半的时间用在查找资料上面的教学模式,效果就毋庸置疑了,同时学生对于教师所讲的内容也不敢质疑和提出问题,在进行期末检测时候,就用教师平时在课堂讲的框架和模式往进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学生过多的创新。因此,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业务水平的培训和评估,使得教师的授课内容和形式符合现代社会对于人才的要求,同时更加的符合学生的学习习惯,同时教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对于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一)多元化的教学方式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现代化的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到中学的课堂教学上,但是由于现代媒体属于一种新鲜的事物,很多教师还不会使用,就导致了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使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不仅可以节约教师书写的时间,还能增加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同时又丰富了教学的内容,将原本比较晦涩难懂的知识转变为更加生动有趣的图片、动画、视频等,使得教学的效果大大提升。在课堂之外,教师还应该组织学生进行诗歌朗诵比赛、阅读兴趣交流会、校友联谊会等,增加学生的课外生活,这样也为语文的学习提供了许多的素材,让学生的学习变得更加轻松,让学生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使得学生的思维变得更加灵活。
(二)鼓励式教学
教师采用适当的鼓励,就会使得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同时了增加学生的自信心。当学生犯了错误时,要避免采取一些较为极端的惩罚方式,而是多采用一些较为柔和的方式,如鼓励或说服性教育,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反之,如果教师采用一些较为粗暴的惩罚方式,就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进而使得学生更加的叛逆,这很有可能会毁掉学生的一生。因此,作为教师要多采用鼓励式教学,培养学生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
中学的语文教学应该不断地与时俱进,在教学的方式和方法上不断地创新,进而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了当今中学语文教学的不足,然后在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本文能够对实际的中学语文教学的改革提供一些帮助。
[1]李勇.中学语文教学方式探究[J].科教文汇,2014(4).
[2]汪隐凤.中学语文的创新性探究[J].现代语文,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