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 王太元
识破传销套路,防范需多管齐下
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 王太元
多年来,对传销的防范与打击,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从未间断。但与此同时,传销也在迁移、变种、升级,有些甚至披上合法投资理财的外衣,传销隐蔽性更强,传销参与人的文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传销更加多见,反传销的难度越来越大。
传销这种骗术并非今日才有,但在市场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日中国,花样众多、危害深广。遏制传销,需要预防、制止、打击、改造并举,更需要公众参与、社会协同、部门合作、地区配合。
不管什么传销,基本都是三招。尽管组织形式奇形怪状、方式千变万化、方法层出不穷,但所有传销都有共同规律,具有“交大钱入门”“拉下线还本”“多层次发财”三大特点。三者环环相扣,很容易让人晕头转向、痴迷疯狂。高额“入门费”往往通过“批货”“团购”“参股”“会员费”等各种名目出现,而且“理由”很充足:“干什么不得先投资啊?”接下来是发展下线捞本:“你发展几个下线,本钱就返回来了;你下线再发展下线,不仅返还他们的本钱,而且开始给你分成……就像原子裂变一样一层层发展下去,你的团队会很快做大,你致富的速度也就不断加快了啊。”这就是骗子的“洗脑攻略”。
教你意外致富,大多都是圈套。从正面说,想不被传销,就要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从反面说,想不被传销,就要懂得“毒蘑菇往往更好看”的道理。“挣钱不容易”才是普遍道理,“挣钱并不难”“挣大钱很容易”这些话语就是鲜艳夺目的“毒蘑菇”!不仅是传销,世上所有坑蒙拐骗行为的受害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没有相应的致富能力、发财门路,却想轻易快速发财致富。因此,高度警惕“教你意外致富、一夜暴富”的人,陌生的可能是骗子,熟悉的一般是“损友”。
限制通讯往来,赶快想办法举报。商场如战场,一些合法的工商活动也需要保守秘密,但大多是在不妨碍员工日常生活、正常交往的范围内。因此,除非是加入军队、警察等纪律部队,或者依法参加高考等国家组织的合法考试之外,某些人、某个团体要求当事人交出手机、不准打电话、不准与外界联系,很可能就是遇上了传销组织,至少是对方想逼迫当事人从事某种不法活动。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必须警觉,不动声色、想方设法地保持与至爱亲朋、相关部门和外界社会的各种联系,最好在稳住对方的前提下尽快离开他们。
欺骗亲友入伙,传销阴损大招。被传销的人,大多难于“一夜暴富”,反而会“血本无归”,“多层组团计酬”的原子裂变式致富之路更加没戏。这时候,传销最阴损狠毒的“杀熟”毒招出来了:“谁没个三朋四友啊?拉他们进来既能帮你捞回本钱,也能带领他们共同致富啊。既然是至爱亲朋,就该帮助你而成为你的下线嘛!”这种“杀熟”损招,既是传销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也是传销相对隐秘难于查找的重要原因。因此,依法打击遏制传销,首先需要公众参与:已经受骗的,不能回头去谋害亲朋好友。要知道传销是无底火坑,不管多少人加入、给多少钱都填不满,也救不了亲友。
行动失去自由,依托社会解套。传销是组织严密的违法犯罪行为,光靠自己单打独斗不行,简单向亲朋好友求援也不够,只有沉稳机智地联络、配合各方面的社会正面力量,才能尽快平安脱离。发现上当受骗后,首先,要稳住情绪、麻痹对方。既不要惊慌失措让对方更警觉、更严密地控制你,也不要盲目抗争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进而受到暴力伤害。其次,要端正认识、下定决心,内紧外松、寻找机会脱身。同时,要耐心细致、保存证据,准备出逃的同时,细心记住或保存一些可以作为证据的物证,在脱离险境之后提供给公安司法部门,帮助他们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
社会综合治理,依法遏制传销。从立法角度讲,进一步划清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的界限,让受过国民义务教育的公民都能读懂、弄清,让工商、公安等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判明;应当效仿境外成功做法,由核发直销牌照、监管商贸活动的行政部门设立反传销的咨询宣教中心,帮助公众辨别某种“营销模式”“推介行为”是分销、直销等合法行为还是传销违法犯罪;应向公安等行政、司法人员尤其是求助服务工作人员普及传销的相关知识、法律和治理对策,使其能够及时接受群众求助求救,指导并帮助相关人员脱离险境;建立健全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协调、相关部门辅助的发现、确认、制止、打击传销的共享信息、协同作战的联合执法机制,对传销实施源头治理、动态治理、应急治理,首尾连贯、整体协同、系统契合,尽快改变“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救火局面。
链接:拉满29人,小投资真能成就“富人梦”
8月9日凌晨4时30分,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山保障房片区,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在南京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雨花台分局会同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一同作战,冒着大雨对137个传销窝点进行清剿。经过3个多小时的行动,抓捕行动组共抓获传销成员555人,涉案金额约5000万元。
案件分析
据了解,此次被捣毁的传销组织打着国家工程的旗号,谎称是国家扶持的资本运作工程,是一个可以解决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利国利民的好项目。组织者声称,参与人只要投资份额,就会终身受益,拉满29人就可以进入“二平台”担任“老总”;投资6.98万元,最终可得到1040万元的回报。
据办案民警介绍,传销组织者的常见的“洗脑”手段有:
1.通过骗取资金购买高档汽车、名牌服装等行头包装自己,然后借此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2.传销组织的“管理层”会定期上课培训,编造毫无根据的“宏观调控理论”,甚至将警方依法打击编造成“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部分,使陷入传销的人员面对警方调查时依然坚信他们所在的组织的确是国家重视的“利好工程”;
3.传销组织人员与新人接触时,聊天过程中满口的各种高端“经济词汇”和“国家发展理念”,在新人半懂不懂时骗其“掏钱入伙”。传销组织获取大量不义之财的同时,上当受骗、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传销参与者为求自保,将恶果传递给亲朋好友和网上“好友”,导致更多的人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民警支招
南京警方一直对传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出租房、流动人口的检查、登记,梳理分析各类涉及传销类警情,对疑似传销窝点进行跟踪调查,遏制外来人员聚集进行传销活动。市民在生活中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有效规避传销陷阱:
一是传销组织如何“包装”都逃脱不了以下行为特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二是防范“杀熟”,警惕“暴富”诱惑。市民在遇有亲友介绍异地投资、工作机会,或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邀请远行游玩、介绍对象等,一定要谨慎,多方核实。如果不慎陷入传销窝点,请积极寻找机会向他人或公安机关求助。同时,如果市民掌握传销的具体线索,可直接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