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娟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法律基础课程在职业院校教学中的思考
胡 娟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在职业院校设立法律基础课程不仅仅是我国教育部完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内容之一,也是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法治课程教育,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增强对社会现象的是非辨别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是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法律基础课程;职业院校;实效
宏观上来说,在职业院校教学体系中进行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教育工作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从微观上分析,职业院校学生在日常学习和将来的就业环境中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保持必要的基本法治思维,对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个人修养的完善都是极为必要的。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在从教的这几年中对自己所教学的课程进行了深思,有所感悟。故笔者将从教材与课程内容、教师队伍构建、教学形式、教学效果的反思与改进等几方面详细阐述本人对法律基础课程在职业院校教学中的具体思考。
与教材和课程内容、教师队伍构建等方面的因素影响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外,笔者认为最大的因素就是教师自己的教学水平能力了。驾驭课堂的能力,知识水平的发挥,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的相处模式以及教师的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更是影响学生学习的核心因素。从教育理论和教师实践出发,教师自身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跟进时代步伐,走在信息前沿,不断成长才能用自身一桶水给予学生一杯水。
就我而言,法律基础专业的教师应涉猎广泛,走出法律生活圈,关注经济政治与社会等其他专业领域,把知识互通互融,强固法律基础理论,如此,课堂才会饱满风趣贴近生活。
同时,做好新任教师的培训工作我觉得也是极为有必要的。集中培训,互相讨论,解决问题,从培训中扩大视野,提升修养,增扩格局,这也是新任法律教师踏进教室,登上讲台所必经路途。在本人所任职的院校,新教师除了参加培训,尽快适应教师角色外,还与骨干教师进行“结对子”工作。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骨干教师一对一帮扶新任教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商榷课程进度,讨论法律案件,也是本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师快速成长的高效措施之一。
完善的教学资源不仅仅是指与时俱进的教材也包括规范的教学内容以及专业的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内容,犹如上战场打仗需要完备的武器装备是同质的。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材编写使用的通知中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等四门德育必修课。目前我校使用的有关法律基础课程的教材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张伟主编的《职业道德与法律》(修订版)以及配套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学习指导》(修订版)。此套教材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理念,结合中职学生的实际,内容较充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与时代性。
(二)就教学内容上来说,本教材包含三部分内容“礼、德、法”,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了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我国部门法的相关知识,不难看出法律基础知识部分是此本教材以及结构设置上的重点。但是笔者认为在实际的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是,学生容易模糊对这本教材内容的定性,很多学生学习一学期之后,只简单的认定这是一门道德课程而非法律课程。其二,根据职业院校的教学特点,教学时间短,实践课程、社团活动较多,往往容易导致教学计划进度跟不上,通常为了赶进度,而忽略了教学效果。故笔者认为在编者设定的教学内容的规范上可以以此做些适当调整,以应对现实教学中出现的此类问题。
(三)在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中,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一般是由语文老师担任的。教师所学专业一般也集中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等方面,法律专业的老师少之又少。虽然法律基础知识不涉及深入研究和探讨社会案件以及法律事件背后的逻辑,但是法学专业的教师在多年的学习中所养成的法律思维与法律视角还是要值得肯定的。同时,虽说一些职业院校的法律教师科班出身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但是学历层次多集中在本科学士学位,近几年在就业压力形势的驱动下纳入一批研究生硕士学位的法律教师。那么在法律专业素养的积累,法律视角的洞察力,法律理论的深入研究等方面教师的水平差距较大。所以,我个人认为提高职业院校科班出身的法律老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是是突破制约职业院校学生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的关键因素。
目前的职业院校对教学形式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改革,从传统教学模式逐步过渡到了新型教学模式中。但是实践中会发现,鉴于法律专业的特殊性,教师在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授课过程中还是以理论授课为主,无法把理论内容进行实践化,导致学生在系统学习结束时,仍然属于法盲状态。例如,本人所教授的一名学生在校时已经完整系统的学习过法律基本常识,但是遇到关乎自身利益的法律案件时,仍然茫然不知所措,甚至背诵过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在求职时丝毫不起作用。
在对这样类似的事件进行反思过程中,排除学生年龄,心智,教师的水平等因素,我个人认为最大的问题出现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没有进行实践运用。因此,针对职业院校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法律课程的实践性,使法律理论充满生命力。
(一)在教学过程中加大相关案例教学的力度,以案例引导教学,以案例深化理论。案例教学法一般被认为是传达抽象理论知识的气象图,也是教师上课必备的教学手段之一。但是现实授课中出现的问题是案例与理论知识的不相匹配,案不达意影响了教学的质量。
(二)“百家争鸣,方能大得”。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仅仅集中在校园内、课本上、课堂中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才是收获自我保护技能的有效途径。例如邀请校内外法律专家走进校园开展定期的法治讲堂,使工作在一线上的法律专业者把现实中接触的案件真实的反映给学生,更能够提高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效果。
(三)建立互助联盟,走进法律生活圈。职业院校相关负责人可以联系当地社区,少管所、法院,律所等法律基层工作部门,建立互助联盟,开展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做律师助手,协助社区法律咨询等社会实践活动,既增强了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兴趣和动力,提高他们应对社会侵害的自我保护能力,也能够增强法律保护与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校园侵权案件的发生,维护校园生活秩序的稳定。
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思维的形成,法制观念的普及,法律武器的运用不是一朝一夕的快餐溶解品,而是需要法律教师付出心思与努力,需要学校加大投入各方面资源力度,需要社会力量予以配合共同努力的蓝图。笔者自任教以来,一直身处一线法律课程的授课,集科班出身的法律专业者与职业教育的工作者于一体,故,从教育角度出发,结合法律授课实践,把近几年在岗所思所得所感所悟汇与此,望能够对职业院校学生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有所裨益。
[1]张伟.职业道德与法律(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8.
[2]张伟.职业道德与法律学习指导(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8.
[3]刘松林.高职课程有效性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0-05-06.
[4]李斯霞.应用型本科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06-05.
G
A
2095-4379-(2017)19-0290-02
胡娟(1989-),女,汉族,河南永城人,法律硕士研究生,郑州财经技师学院,教师,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