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配额制替代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制度的运用*
——以民族地区考生及民族文化发展为视角

2017-01-26 20:57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
关键词:配额制康定现行

余 勇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0



论配额制替代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制度的运用*
——以民族地区考生及民族文化发展为视角

余 勇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200

高考现行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随着社会主义进程的不断加深,出现了许多的新状况,例如“搭便车”“更改个人民族信息”,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加剧。笔者运用个案研究法,深入了解现行高考民族加分制度的利弊得失。通过对现行高考民族加分制度的现行状况的调查,分析我国现行现行高考民族加分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所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一定的建设性意见,以下论文提出了多种改革方向“多元化的优惠措施”“分层型的筛选标准”“大区配额制”。

高考;改革;少数民族加分;配额制

我国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政策始与1950年。其中民族平等是我国宪法中明确的基本准则之一,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优惠是实质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形式上的平等。实现了宪法中各民族一律平等,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对弱势群体的政策照顾,这既是差别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享受政策的主体少数民族考生的合法权益的举措。然而现行的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制度和民族地区考生加/降分的优惠政策已不适应现在的国情,可以考虑引入配额制等措施以更加迅速的改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落后局面。笔者提出使用配额制等措施取代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不仅仅考虑民族身份,更应该考虑考生掌握的本民族语言文字程度和就读地区的教育资源状况,从而杜绝篡改民族身份以享受高考加分的现象,保障少数民族考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和实现教育公平。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现行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政策进行改革是十分必要并且是具有可行性的。

一、研究方法和数据介绍

(一)调查地及调查方法

笔者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研究的方法在康定市的康定中学和藏文中学对高三考生发放了问卷调查表,并对部分学校教师和当地教育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走访交流。并以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个别地区(理塘、泸定、红原、若尔盖)为次要调查地点。(康定市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是全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康定市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民族聚居地,包括汉族、藏族、彝族、回族、羌族等多个民族。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二)数据描述

在康定市范围总共发放纸质问卷700份,其中汉文问卷500份,藏文问卷200份,后期整理的有效问卷为509份,其中汉文有效问卷432份,藏文有效问卷77份;发放的网络问卷为140份,后期整理的有效问卷为112份(网上问卷全部为汉文问卷)。在康定市汉文中学,藏文中文中学的10位老师和当地县级和市级教育局的3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面对面交流了对于现行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态度和期望。

在康定市范围总共发放纸质问卷700份,其中汉文问卷500份,藏文问卷200份,后期整理的有效问卷为509份,其中汉文有效问卷193份,藏文有效问卷115份;发放的网络问卷为140份,后期整理的有效问卷为112份(网上问卷全部为汉文问卷)。在康定市汉文中学,藏文中文中学的10位老师和当地县级和市级教育局的3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面对面交流了对于现行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的态度和期望。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我们了解到,对于现行少数民族考生高考优惠政策的了解程度为:7%完全了解,22%不了解或完全不了解,71%了解。对现行优惠政策满意程度为:66%满意,34%不满意。通过访谈交流的方法,我们了解到:1位老师和1位教育局工作者认为现行优惠政策在实行中存在弊端是无可避免的,其作用总体上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改革过程比较困难,因此认为应保留现行优惠政策,不必进行改革。9位老师和2位教育局工作者认为现行的优惠政策对于少数民族考生是有很大益处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和结果上都出现了很多弊端,因此,认为用划区名额分配,多项因素考察的配额制替代单一以民族身份为优惠对象资格考察标准是合理和可行的。由此可见大部分受访对象认为现行的优惠政策对于少数民族考生是有很大益处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和结果上都出现了很多弊端,因此建议对于现行优惠政策进行改革。

二、研究发现

调查结果显示对现行优惠政策有34%的调查者对现行高考制度单以民族身份来实施优惠表示不公平。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以保护受优惠民族的利益,维护民族平等团结为目的,但因政策的片面化以及执行中的漏洞,而导致真正处于弱势的人群没能得到相应的利益保护。其中71%的调查者表示身边出现过以下高考加分制度出现的情况。

(一)更改、假冒民族身份事件

享受优惠政策群体的审核标准较单一,因为只有少数民族考生才能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优惠。一些汉族考生为了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利用户籍审核标准、程序存在漏洞,更改户籍信息。最为明显的是更改、假冒少数民族身份。调查结果显示有70%的学生相关的各个不同的省市,自治州的教育部门对于受到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身份的确认并没有详细全面的审核制度,这就造成了鱼目混珠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些事件屡屡出现表明,更改民族身份以获得优惠加分的政策滥用已成为了较普遍现象,此举威胁到了真正需要优惠的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其危害在于产生了社会新的不公平现象。

(二)难以真实体现民族地区的现实状况

民族地区实质上是具有与众不同且有自身独特魅力的自然人文生态的地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层次性和文化的多元性这两个重要特征,达成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政策一方面应按照各民族地区不同的发展水平实行分级的政策,使越落后的地区越能享受更大幅度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应考虑各个民族文化中所蕴含的独特价值,并以此促进中华民族多元化的发展。然现行优惠政策在这两个方面考虑不多,因而缺少针对性。

(三)受惠标准存在问题

除学生的个人素质外,还有很多其它的因素也可以影响学生高等教育前的准备状态,比如生活的地区、家庭经济、父母的文化水平等。它们和民族身份一样,伴随着儿童的成长,影响着儿童的思想观,价值观,人生观等非智力因素。这些非智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又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行为,从而影响了高考成绩,并对他们未来成功的可能性发挥深刻的影响。杨东平教授在《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一书中指出:“当前影响我国教育不平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按重要性程度依次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民族差距、性别差距。随着教育层次的提高,各个因素的差异也越大,在高等教育阶段最为严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仍然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同时,正从总量的、宏观的不均衡,转为隐性的、更深的层面…高等学校学生中的阶层差距逐渐扩大。教育制度作为社会分层的机制日益凸显和强化。在城市社会中,阶层差距已经成为影响教育机会均等最重要的因素。”

因此,单以民族身份作为优惠政策的标准问题性明显。有学者提出,用区域划分标准替代民族成份标准,认为在大城市长大并享有较好教育资源的少数民族学生不应该享受优惠政策,而应该在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实行优惠政策。

而笔者认为应当随着我国国情的发展变化而适时作出调整。在现阶段,可以考虑制定适合散居/聚居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在优惠手段上,可以考虑引入配额制以迅速提高部分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对康定等若干民族地区进行进行研究所得数据及现行政策存在的诸多弊端及现实的社会需求,现行录取优惠政策并不是实现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实质公平的最佳手段。除了优先录取与加/降分照顾,还可以考虑在高等学校录取中间引入配额制,即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为少数民族考生保留相应的录取名额,以确保足够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实现少数民族大学生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称的目标。

(一)民族地区内部配额制

笔者提出了“配额制”这个概念,主张在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中以划区分配名额,多项考察替代单纯的以民族身份为认定标准的加分录取政策实行内容和方式,以克服现行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和造成的结果不公。

配额,即名额分配,表现为在当某种分配行为存在多个分配对象并且相应资源有限时分别对于每一分配对象的数量控制。配额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配额是针对国际贸易范畴讲的,广义上的配额即对有限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是对供需不平等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现状是客观存在的,在分配教育资源过程中,制定措施照顾教育发展落后地区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是促进公平与发展的应有之义。

我们提出的“配额”,是高校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广义层面的名额分配招生制度。招生政策应当对民族地区考生倾斜,现行各省区配额因划分过细,不仅使平等权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并且限制了我国基础教育发展,造成了新的地区不均衡的现象,对此应予以调整。首先,配额在现行情势下可以重新划分配额制的区域;其次,分配对象在可以重新被划分。概括实施如下:必要时方得实施且必要情境下得以区分。审视目前的招生状况,因为各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别较大,配额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且划分越简单配额制的实施难度越低,所以对于配额制区域的的划分应当严格依照基础教育水平的指标来确定。

(二)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从小在经济、教育发达地区长大并享有了优质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只应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基础教育资源薄弱的地区的考生无论民族是否为少数民族都应享受配额的优惠政策。

(三)与传统文化掌握程度相挂钩

优惠措施与传统文化的掌握程度挂钩,设立民族语言文化水平考试,通过者可以享受较高的升学优惠等。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可在初中、高中阶段开设一门或者几门民族文化教育课程。学生可自愿选修,不限一门。有兴趣选修的同学高考可加试至少一科,依据成绩高低酌情加分;不选修同学则正常高考,不予加分优惠。如此可使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阶段在传承多元文化方面形成连贯的整体,共同促进多元文化的繁荣发展。如此可使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阶段在传承多元文化方面形成连贯的整体,共同促进多元文化的繁荣发展。

四、总结

我国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优惠制度整体上是良好的,但是在新的社会状况和教育形势下,我们必然需要转变思路,重新审视当前的优惠政策,调整政策实行内容和方式,使得政策实行的社会目的得以更好实现。本项目着眼于康定市和其他若干民族聚居地区的基本情况,在通过实地调研并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配额制替代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制度的观点,并且认为改革是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招生制度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而涉及到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改革更是关乎社会稳定和民族发展的大题目,本项目只是在局部地区的研究基础上大致提出的改革方案,具体实施也缺乏社会力量。具体改革的依据应该是建立在全国范围内的调研上的,改革过程应该充分满足公众参与和民众决策的要求,重要的内容也应该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改革当前的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使政策真正惠及到少数民族考生和社会弱势群体,真正实现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的美好追求。

[1]秦前红,徐亦鹏.配额与平等—评我国的高校招生制度[J].法学评论(双月刊),2010(3).

[2]孙萍.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其调适——以黔东南州为个案[D].西南大学,2012.4.

[3]张诗亚.我国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考生优惠政策的新思考[J].民族教育研究,2010.

[4]杨露.适切:我国民族教育优惠政策评价的应然取向[D].西南大学,2014-5-19.

[5]曾昭华.坚持和完善优惠性的民族教育政策[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4.

[6]李成.宪法视域中的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与少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D].上海交通大学,2011-5-26.

[7]郑长德.2000年以来中国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变化的族际比较研究[D].西南民族大学,2014-2-15.

[8]付采云.高等教育招生中民族优惠政策的心理因素分析[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09(6).

[9]田卫疆.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优惠政策的基本思路[J].新疆社会科学,2003(3).

*少数民族考生配额制替代民族身份加分录取制度的实证研究——以康定市为例(项目编号:20161065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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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9-0054-03

余勇(1996-),男,藏族,四川康定人,本科,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宪法,民法学;指导老师:才让旺秀,男,藏族,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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