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勇海
知名企业“山寨”自己为哪般
□ 何勇海
为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近日,有网络消息称,为保护自己的商标,大白兔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商标。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儿女”“老姨妈”等商标。(6月18日《华商报》)
不仅大白兔、阿里巴巴、老干妈在“山寨”自己,五粮液也抢注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千粮液”等系列商标;小米也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众多商标;星巴克还注册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兴巴克”“星巴特”等几十个商标……让人哭笑不得。据说,知名企业抢注的这些看上去挺“山寨”、实际上很正规的商标,叫做“防御性商标”,是为防止他人注册和使用这些商标,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主品牌。
可见,知名企业“山寨”自己,是迫不得已的做法。这些年来,不少知名企业在商标上吃过不少亏,企业之间在“山寨商标”上争端不断。比如“康师傅”被“康帅傅”冒充,“娃哈哈”被“娃恰恰”假冒,“思念”被“恩念”混淆,“奥利奥”被“粤利粤”模仿……诸如此类“李逵”遇到“李鬼”的案例,不胜枚举。另一些不知名商标,攀附知名老字号商标、制造“亲戚关系”的现象也很多,人家的“老干妈”知名,攀附者就出“老干爹”,甚至推出“干儿干女”,并摆放在一处销售,以混淆品牌,误导消费者。
可以说,知名企业“山寨”自己,是对恶意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恶意傍名牌行为的反击。此前知名企业对“山寨商标”的反击,往往是以法律手段维权,但所耗时间、人力、金钱成本较高,如果“山寨商标”众多还会疲于应付。现在它们主动“山寨”自己,将与主品牌相同、近似的商标尽早注册,这是为了让竞争者无隙可钻。不过只是权宜之计,大量注册“山寨商标”需要掏钱,商标到期还需缴费续展,增加企业负担。再说相同、近似商标注册得完吗?比如大白兔就疏忽了小贝兔、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与傍名牌的行为,需要企业主动防御,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加强对商标交易的监管。一些抢注者本身没有生产产品,却注册系列商标,傍名人、傍品牌、傍旅游胜地等,目的在于待价而沽,通过转让或许可攫取暴利。相关部门在审查发现后应不予注册,已注册的要宣告无效。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还要采取法律制裁措施。总之,相关部门要从知名企业“山寨”自己中,读出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打击不力的反讽意味,全力弥补商标注册与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