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贯彻信访改革精神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我市各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综述
文/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5月初,全国人大召开信访工作座谈会,按照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确立了人大信访 “三个一、四项工作”的基本思路。我市各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用法治理念推进改革,不断提高人大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各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服务常委会中心工作,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渠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各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与常委会整体工作一同计划、一起安排、一并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针对人大信访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先后通过专题研修、工作培训和业务学习等形式,组织信访干部深入学习、了解掌握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实质精髓、主要内涵和目标要求,坚持提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真监督、真支持”上下功夫。通过强化源头信访问题的化解、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岗位责任,落实机构编制、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加强接访场所建设、完善硬件设施条件等工作,各具特色地探索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主任亲自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定期接访下访,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倾听信访人诉求,协调解决信访问题,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涉及重要信访事项,常委会领导亲自阅批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协调解决方案,参与具体问题化解,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并督促落实。
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发挥基层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常委会领导主动联系乡镇街道、联系基层代表,广泛了解基层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调研,发挥“代表联系选民接待站”的优势和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接待信访群众、面对面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努力把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丰富了代表工作内涵,拓宽了信访工作渠道,对新形势下推进代表工作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进行了有益尝试。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协调化解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的作用,对信访事项进行汇总分析研判,从中梳理出法律专业性强、疑难复杂的问题,引入律师参与,与信访部门共同研究会商、客观分析案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律师以专业法律工作者的中立身份参与信访接待,向信访群众答疑释法解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定期汇总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情况,通过对信访数据的深度挖掘、综合分析,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的新变化、新特点,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推动对苗头隐患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常委会领导决策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提高综合分析质量。将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突出、带倾向性的问题,列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作为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履职的重要内容。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专题视察调研计划,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代表深入相关单位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了解现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报告。通过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教育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法院执行难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规范司法。
坚持与“一府两院”通报反馈制度。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交流信访工作情况,沟通信息。通过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协商等工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和齐抓共管格局。对易引发极端事件的信访问题,及时做好访情预测、隐患排查和信息反馈,打好息访稳控主动仗。
坚持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原则。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尊重司法机关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主动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问题,督促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信访问题,增强信访人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为建设法治社会凝聚正能量。对涉民生类信访问题,在及时协调化解的基础上,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从根本上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重源头预防。坚持信访为民宗旨,以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信访工作,坚持文明用语,讲究方法艺术,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首办负责制,对每件信访事项均及时交办,要求责任单位向常委会汇报情况,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
注重积案化解。将重复信访问题列表建档,由常委会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担纲包案,对信访人的年龄阶段、家庭情况、案件类别、信访诉求、来访次数等情况,进行深入摸排、梳理、分类和分析,力求把诉求搞透、把现行政策吃透,把历史背景研究透。结合具体信访问题,因人、因事确定接待疏导方案,在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加强督办,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给予救助,使一大批多年的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注重非访调处。对缠访闹访人员,信访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接触,面对面沟通交流,耐心充分倾听他们的诉求,以拉家常的方式劝说、开导上访人,打开信访人心结,建立信任关系。加大信访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材料、张贴公告、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讲清信访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讲透违法信访的利害关系,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对蓄意非访、恶意闹访、随机缠访人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变缠访闹访为有序信访,信访工作秩序持续好转。
注重代表反映信访事项的办理。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将办理好人大代表反映的信访事项,作为人大信访工作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律依据。在办理人大代表反映的信访事项中,坚持做到高度重视、专人承办、逐一甄别诉求、准确掌握情况。在转办交办中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在协调督办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促进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执笔人:王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