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健 金 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8
略谈经济法责任独立存在的必要性
崔 健 金 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8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国内企业的数量及发展规模也在不断扩展,经济法作为确保企业切身利益的法则,自然对经济发展有着很重大的意义。但由于当前国内法制体系逐渐倾向复杂化,所以国内经济法的发展也难免会受到传统法规体系的限制与影响。这样不利于经济法责任的体现。因此下文对目前国内经济法责任独立存在的必要性与具体实施进行分析,以作参考。
经济法责任;经济法体制;独立
经济法,是针对市场体系与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调节管理的经济法规。其法规宗旨就是对自由竞争原则的遵及经济秩序的整顿。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确定在我国现有的整个法律体系当中,经济法应当且有必要拥有相应独立性与法规地位。而法律责任,则是一项法规最基础的构成部分,无论是对经济权益的保障,对经济义务的落实,还是对经济争端的判定,都是要以经济法责任归属原则作为根据。可以见得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当中,法律责任是一项决定着法规权威性的重要内容。下文将针对性进行讨论,为工作发展提供借鉴。
经济法责任是一项支撑经济法规有序运行的基础依据,在以往的计划经济背景下,传统法规体系长期都是以集权思想作为主导的。权利的集中化特点,往往会导致个别机构或人员的权力过于强大,致使法律失去全面的约束力与应有的公平度,这种局面导致的一项最终后果就是使国家内各个领域的生产者失去个人责任承担意识及对法权相关知识的了解,经济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自然无法实现责任独立。而目前我国所处的时代背景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背景。从经济角度来分析我国当前处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并包含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体制分支协同发展局面下的市场经济,从政治视角来分析,则是由我党担任领导、由下属政府部门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来维持的市场经济。虽然宏观来说是市场经济背景,但却并不是单一的,也并不是以往的集中形式,而是在党政领导下各个领域及各个体系都相对独立的,更加细化的发展背景,所以国家法规的细化与独立也成为了必然趋势,经济法作为衡量国家经济机构权责利益的重要依据,责任的落实与个体责任的独立也自然需要深入思考,确保国家各类企业与民众都有经济权责意识,在经济行为当中明确自身应遵从的经济法准则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维护自身利益,才是经济法责任独立的最终目标,也是经济法责任独立存在的内涵所在。
以上分析当中对于经济法责任独立的意义与内涵已经有所提及,但要确保经济法责任的确切落实,真正促进责任独立进程的推进,才能确保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当中意义的体现,完成法规的普及。因此下文将着眼于经济法具体独立事件措施进行思考与讨论,为法律权威性的提升提供意见。
(一)对执法范围的拓展
确保法规责任的独立,首先要做的就是扩充执法范围,针对经济责任的判定范围应当具体进行细化,甚至渗透到个人,确保经济法条内容在各类企业、各个部门、每个个人每项工作环节细节当中的渗透,为法规渗透建立起更宽的渠道,为执法行动提供更客观的环境。以经济权益而非机构或个人权力去思考,才能保证经济法作用的实际发挥,确保法规权威性的体现,让经济法律的执法网能够囊括的范围更加广,起到更好的责任约束作用。在以往的集权制局面下,执法范围显然是有所限制的,对于高层权益的拥护,通常会导致执法范围受到局限,只能在中层或底层起到约束作用,而且存在无视责任归属真相进行判定的情况,所以要确保经济责任独立,就要先确保法规覆盖范围,从高层到底层,全面渗透,保证每个环节的违法现象都能及时得到处理,维护执法环境,才能避免执法偏差的产生。
(二)对经济法维护范围的明确,确保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集权环境下,法规维护范围集中在高层,即是说除去责任以外,对经济权益的落实也并没有全面规划,权益的维护也是经济法规划当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无法确保利益的全面维护,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存在也无从谈及。因此,对经济权益的维护,范围也不应当存在限制,而是进一步渗透落实到个人,保证经济权益被重视,才能真正意义上发挥出经济法作为一项法规的作用,维持执法环境的平衡,消除权益分配偏差,保证每个阶层的经济利益都得到重视,体现出法规内涵,打造出权责分明的执法氛围。
经济法是致力于平衡我国经济发展宏观环境的法条,其责任独立是在新时代发展需求下的必然趋势,应当审时度势,遵从发展需要及法制改革需求,体现出经济法作为我国经济行为基础法规依据的权威性,避免法规集权问题的产生,确保权益与责任在任何主体范围的落实,才能打造出更正面的经济运营环境,为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奠定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良好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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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09-0144-01
崔健(1989-),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