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培训,助力会计人员水平提高,推动会计制度落实,适应会计服务行业监督新要求等,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结合青海省会计工作实际,根据近年来开展会计人员情况调研和有关制度规定落实摸底情况,2016年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以全省会计工作现状为基础,以进一步促进会计工作上台阶为目的,以会计法律法规为导向,从推进会计基础规范化、强化会计队伍建设、推动会计工作转型、促进会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会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任务目标,对会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完成时点的要求,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会计人员及会计管理人员提出不同意见建议,旨在打牢基础,从根本上不断提升会计工作水平。同时,促高端发展,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省会计转型升级,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为加强全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2015年底,青海省修订了《青海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确定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市、州财政局,实行属地管理。2016年,针对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从业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确保权限下放后青海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序进行。一是在所属地市(州)局即可完成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方便了全省会计人员办理档案调转、变更、挂失等业务。二是通过各市、州的直接管理,能够更加准确的掌握会计人员的动态,更有针对性的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逐渐实现全省会计人员的动态管理。
一是在2015年开展全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调研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针对全省会计人才资源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细化分析,分别就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教育科研人员做了统计分析,总结出省内会计人才资源整体情况的特点,发现了会计人员存在总体规模不足、人员结构不平衡、职称比率较低、教育科研人才匮乏以及依然存在未持证上岗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相关要求,立足于逐渐转变全省会计人才现状的思路,进一步明确青海省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点。二是利用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来西宁调研的机会,组织省内各行业高端会计人才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省内会计行业情况,讨论提出进一步发展会计行业、推进会计改革的想法,得到财政部相关领导的认可,并就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出了期望。
一是提前安排,全面测试。在无纸化考试考前1个月便与深圳海云天科技有限公司协调测试工作,对省内所有无纸化考场分别进行了考试环境测试,并在临近考试时再次对各考场进行测试。二是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在考前召开的考务会及巡视员会议上,就考试各个环节、针对纸笔考试和无纸化考试并行的特点,对各考办、各巡视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考试相关保障设备的落实进一步做了梳理,特别在严肃考风考纪方面做了重点强调,并与各考办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考试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认真梳理,有的放矢。考试期间,省财政厅主管副厅长、厅纪检组、省人社厅相关领导对部分考点分别进行了现场巡视、督查。同时,在省财政厅开通了对各考点的监控视频,实时监控全省考点情况。在各考办、巡视员、技术员等多方精心组织、大力支持下,各考点考试工作平稳运行,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四是优化报名系统。将报名系统与从业资格人员管理库相对接,考生报名时通过从从业资格人员管理库中提取数据完成资格初审。同时,也通过两库的数据对接,更新人员信息,实现考试的公平、公正与人员管理数据及时更新。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改革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为了紧跟会计改革步伐,推动会计改革,青海省财政厅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一是2016年6月在西宁举办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专题培训班,聘请了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白景明,副研究员龙海红,北京迪博咨询公司总监于庆峰,围绕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政府会计、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二是7月份与上海财经大学在上海联合举办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三是8月份在西宁举办了法、检两院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实操培训班,一方面满足法、检系统改制后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的需求,另一方面为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基层财务人员水平,落实“三基”建设。以上三次培训班共培训350余人。四是继续组织网络继续教育培训。2016年青海省开通各类型各层次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由2015年的80门课710个课时增加至118门课1 008个课时,全年参加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有39 000余人。
一是推进改革,调动省内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思潮。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青海省一直致力于推进管理会计改革,2016年组织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以促进会计职能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调动会计人员主动思考、积极研究管理会计相关内容,逐步从理论向实际工作应用转变,并以青海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积极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共收到参评论文63篇,推荐了5篇论文参加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另外,青海省于2015年申报的结项研究课题《平衡计分卡在青海省大中型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中的运用研究》获得二等奖。二是落实制度,全面推进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通知,针对《意见》中提出的任务目标做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为确保各单位年内顺利完成打基础的任务,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做了专题培训,指导各单位做好内控体系建设。8—10月,根据财政部要求,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督促各单位尽快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通过自我评价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三是做好准备,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正确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将于2017年施行。为确保《基本准则》的贯彻落实,一方面转发该准则对其进行解析,并提出了学习要求,另一方面,聘请参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定项目的专家开展了专题培训,使会计人员逐渐认识和了解政府会计,确保2017年顺利执行《基本准则》。四是强化服务,对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汇编。随着会计改革的不断推进,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为了更好的执行会计法律、制度、准则等,通过整理及反复校对,历经半年时间,将现行会计制度汇编成册,现已印刷并下发各单位财会部门,供会计人员参考使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组织完成年度报备工作,根据报备情况,2015年青海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9家,其中分所8家,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17.34%。另外,2016年提交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的有1家,通过初审,基本资料和资质符合要求,但在资格评审委员会上专家委员对该事务所股东的执业质量等进行评审后,一致认为该所不具备设立条件,根据规定给予该所拒绝设立的批复。二是积极推动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并研发了“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鉴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已于2013年下放至各市、州、县级财政部门,并于2014年改为工商后置审批,为确保依法审批监管代理记账行业,青海省财政厅于2016年4月组织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会计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就新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做了对比介绍,尤其针对新办法的重点规定做了提醒,并就“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操作进行了全面的培训,督促各地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的属地管理,并通过系统及时掌握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另外,主动协调新版许可证的印刷事宜,将证书按需发放至各县级财政部门,确保省内代理记账机构正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