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会计工作在全市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做好新会计法律法规及准则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2016年先后举办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政府会计准则两个大型培训班。全市近2 000名财会人员参加培训,为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政府会计准则的有效贯彻和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一是转发财政部内控建设相关文件,并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具体执行要求,确保内控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采取财政委员会领导亲自挂帅,细化表格,与部门预算同步开展,信息系统支撑,借助专业机构,总结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开立“内控评价”专栏、在《中国会计报》专题报道等工作举措,督导市各单位按期完成内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一)组织完成各项会计考试工作。一是组织完成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其中,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深圳考区报名20 196人,实到13 138人,考试合格4 054人,合格率30.84%。中、高级资格纸笔考试深圳考区报名26 071人(共67 146人科),实到30 219人科,中级考试合格2 807人,合格率20.33%;高级资格考试合格109人,合格率28.39%。二是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2016年,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73 265人,实考63 808人,合格21 281人,合格率为33.35%,考试期间查处违纪违规考生15人。三是开展2016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市共有会计从业人员393 820人,2016年已参加继续教育登记确认的有279 933人,占总人数的70.9%。
(二)完成2015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共受理申报材料147份,经过专业组面试评审和评委会投票,共评审出81名,通过率55%。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共受理申报材料12份,经过专业组面试评审和评委会投票,共评审出7名,通过率58%。公示、上报省人社厅审查均无异议,发放证书。
(三)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开展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统一部署,2016年组织6个班共131人分别参加3家国家会计学院的总会计师素质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在深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继2014年将在深工作国家会计领军人才列入深圳市地方人才目录提升待遇后,2016年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指导由在深领军人才和深圳大学合作的国企混改课题研究,并将课题学术论坛列入本市2017年部门预算;首次受理本市参加国家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人员的报名,共10人报名,中兴通讯公司李志伟(企业类)顺利入选国家会计领军人才班。
(四)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工作。一是首次生成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通过对全市会计管理核心系统的改造升级,实现全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实时上传共享,会计人员在网上可以自助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录入考试违纪人员14人次,成为首批被记录个人信用的会计人员。二是在市财政委员会网站对个人信用进行广泛宣传,并在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增加个人信用报告要求,提高个人信用报告的单位知晓度和领导重视度,逐步推进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的奖惩应用和社会推广工作。
(五)开展会计人员反信息诈骗宣传工作。按照市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要求,通过发送反信息诈骗短信、现场派发反信息诈骗宣传单、在财政部门网站发布反信息诈骗宣传网页、发文相关单位等措施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电信网络诈骗专题防范宣传工作,确保全市39万会计从业人员中反信息诈骗知识普及率不低于80%。
(六)开发并启用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围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简化流程的原则,市财政委员会开发“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并于2016年3月10日正式启用。凡是持有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调入、调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个人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申请,会计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等相关会计业务。
(一)规范“先照后证”改革后续监管。一是梳理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正面和负面清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梳理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并报送市商事登记机关,供其在会计师事务所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时参考,避免在商事登记环节出现误操作。二是修订《会计师事务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针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2014年制定并印发的《监管办法》进行修订。通过完善后续监管制度,主动告知有照无证的商事主体及时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二)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为贯彻落实《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精简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申请办理流程,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和领取申办结果,将申请人到现场次数减少为0次,顺利实现申请人零次跑动。
(三)扎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各项日常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和备案管理,不断提高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2016年,深圳市共受理与批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5家,变更备案86家次,注销事务所1家,撤回事务所1家,撤销事务所2家,整改事务所4家。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64家,注册会计师执业人数3 040人。二是完成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工作。通过采取简化流程、精简材料、承诺期限等各种方式,顺利完成报备工作。对全市报备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按要求向财政部会计司上报报备工作情况及上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情况。
(四)指导和督促市注协完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修订和理事会及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理顺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治理机制,保证协会更好地为注会行业提供服务,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依法治理、适度调整、公正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持续指导和监督市注协做好章程修订、理事会及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市注协分别于2016年7月17日和11月13日召开两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题。
深圳市财政学会、预算与会计研究会、会计学会(合称“三会”)作为财会类社团组织,2016年在学术理论研究和会员活动方面双管齐下、多措并举,为财政发展大局服务。一是采取独立初评与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对2015年度会计学术课题进行验收评审,评出了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开展会员交流学习活动。结合财政部会计司的工作重点,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政府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及研讨活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交流学习等会员活动。激发会员活力,增强“三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让会员及时了解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三是建立健全“三会”组织架构,完成财政学会法人、秘书长、理事变更,完成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部分理事变更,完成市会计学会会长离任审计及理事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