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工作

2017-01-26 02:22:18
中国会计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领军事务所会计师

2016年,江苏省会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和《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活动成果转换为实际行动,努力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

一、推进会计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贯彻实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办法的主要内容,组织财政部门及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南京、扬州等地深入推动财政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促进行业加快发展。加强对江苏省代理记账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

(二)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联合省档案局印发贯彻实施通知,把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引导各单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指导做好新旧管理办法衔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三)培训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举办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来自省级预算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的150余人参加,为其讲解存货等4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征求意见稿)》等。通过培训,使得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准则制度,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政府会计改革的认识,督促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组织领军班学员,依据内控规范,融合现代内控理论,借鉴企业内控经验,搭建高校内控基本理论框架,研究制定《江苏高校内部控制规范》,力争打造可复制、能推广的内控体系模板。还组织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五)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最终向财政部报送31个案例,其中:2个综合案例,20个企业应用案例,9个行政事业单位应用案例。联合南京理工大学举办第二届管理会计高层论坛,探讨管理会计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管理会计研究和应用。

(六)制定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印发《江苏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范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有助于保护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七)配合做好“收入”准则修订调研。组织到宁沪高速(A+H股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邀请安永华明等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专家以及金陵药业、南京熊猫等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参加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收入”准则献计献策。

此外,组织《会计法》问卷调查,全省共有29 567人参加;做好《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征求意见稿)》《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等20多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

二、提升会计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规范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研究补助经费管理。根据《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研究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研究补助经费的支付流程、使用范围、监督检查、决算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完善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制度。总结近年来全省评审工作,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梳理出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的设想。启动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修订工作,进一步突出业绩导向,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

三、加快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一)继续做好首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组织4次集中培训,引导学员开展“领军大讲堂”等活动,围绕财政和会计改革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了11项课题。组织分管厅长与学员座谈,围绕领军人才培养、考核、使用等进行深入的交流,倾听学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二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做好宣传、发动、报名、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工作,经专家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共录取了50名学员。7月开班,组织4期集中培训。组织学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印象领军之精英讲堂》等,展示了江苏会计领军班的风采。

(三)举办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高端讲坛。邀请省会计领军班学员单位、部分省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高评委专家10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了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影响,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

(四)组织2016年度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与省职称办会商,及时印发评审资料报送通知。经过整理汇总、初步复核和公示,共有1 021人申报高级会计师、43人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经执行评委会客观、公正的评判,共有790人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20人获得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五)举办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研修班。来自省各有关单位的70余名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通过研修学习,提高了省级机关财务负责人的业务水平,有利于提升省级机关的财务管理水平。

此外,继续开展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协助财政部做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四、推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以及广大考生的要求,增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次数,将考试次数由一年2次增加到一年4次。升级报名、考试系统,做好网上报名、试题库传递、考试组织等工作。全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49.7万人,比上年增加近10万人。

(二)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立江苏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考务管理。全省考试合格总人数为26 112人,其中:初级19 191人、中级63 52人、高级569人。确定无锡等五市(县)纳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前对每个考点逐一进行压力测试,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为2017年全省全面实行中级无纸化考试积累宝贵经验。

(三)开展省属高校会计法专项核查。核查53所省属高校和2所中专校,发现:3所高校财务处处长任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14所高校财务处处长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5所高校会计人员数量占学校在职教职工人数比例低于1%。针对核查情况,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配合财政部做好会计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五、促进会计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坚持公示公告制度,新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家,其中,合伙所7家、分所13家。二是做好日常变更备案工作,共办理300余次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备案,其中,有5家事务所终止备案、3家事务所更名备案。

(二)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对年度报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将年度报备网上操作指南放在门户网站的下载专区。报备期间,认真审核相关信息,发现填报有问题的,及时退回并电话告知。截至报备结束,完成496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年度报备率为100%。

(三)配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对全省49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进行核查,为综合评价工作提供准确、有效数据,确保执业资质不达标的一票否决,并积极做好综合评价复查工作。

此外,对9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撤销1家未能完成限期整改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完成“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经验和启示”课题研究,系统总结回顾美国、英国等政府会计改革历程,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推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提出政策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到省内市县开展“三解三促(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了解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和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情况,破解行业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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