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落实自治区经济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在推进会计改革,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新会计法规制度。及时转发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会计法规制度文件,并做好新旧制度衔接、贯彻实施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银监局转发财政部、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对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验资业务涉及的银行询证及回函的流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举办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新会计法规制度。
(二)扎实推动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一是举办全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培训班。自治区财政厅对直属各部门、各盟市财政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工作人员、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科长及师资130人进行了培训;各盟市财政部门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对本地区及旗县区财政部门师资和会计人员的培训,旗、县、区财政部门开展对本区域内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系统培训。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全方位、扎实有效的培训,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全区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配合财政部做好对《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等法规制度征求、反馈意见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财会人员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制定了鼓励财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问卷调查的政策措施,全区有12 213人参加了问卷调查活动。
一是组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按照财政部举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计划,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及早部署,认真组织。2016年,全区共有120人分两期参加了培训学习,对自治区各单位进一步提升财务现代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做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组织报名考试工作。2016年,全区有28人报名,18人参加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考试。三是“走出去”培训财务会计人员。2016年6月5日—10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了自治区直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25个直属厅局的80名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包烂漫参加了培训班结业仪式并讲话。四是做好自治区会计行业人才资源统计上报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会计行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要求,财政厅会计处及时制定贯彻方案,做好宣传、部署,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全区会计行业人才资源统计上报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会计从业人员 307 166人,其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81 364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职称32 987人。
圆满完成2016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区实际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师考试人数分别为18 261人、6 425人、501人。通过国家考试合格标准5 785人。其中,初级4 349人,中级1 321人,高级115人;2016年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实际参加考试21人,考试合格14人;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公示等工作。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8人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145人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印发考试相关文件、公告,部署、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宜和考务工作;做好会计从业资格咨询服务,通过内蒙古会计网发布报考指南,并在办事栏目和内蒙古会计微信公共平台设置“自助答疑”。2016年,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考72 374人,实际考试57 641人,考试合格23 541人,合格率为40.84%。二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稳步开展。2016年,全区有176 285人参加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网络培训有133 135人,面授培训43 150人。三是做好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发放工作。2016年,全区有1 393人取得了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强力推进会计改革,圆满完成了财政厅党组交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换届及其党委换届任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7.09亿元,其中:注册会计师行业5.75亿元,同比增长39.4%;资产评估行业1.34亿元,同比增长28.9%。
(一)组织召开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发展座谈会。2016年 4月9日,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华主持召开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发展座谈会。9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座谈讨论。厅长张华就如何推动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加快发展提出了“快、大、长、高、好”行业发展五字方针。
(二)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换届及其党委换届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换届工作。2016年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180余人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华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召开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成员。二是组织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换届工作。2016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的60名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及领导成员。
(三)协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在财政厅会计处的监督指导下,2016年,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圆满完成了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内蒙古考区考试工作,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年检、继续教育培训、行业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积极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中国评估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推举工作。
(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做好对会计师事务所机构设立条件的监控,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受理批准1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家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撤销2家未持续保持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会计师事务所278家,资产评估机构98家。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从提升落实执行能力、务实担当能力、学习研究能力“三种能力”入手,抓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理会计管理事务、简化工作流程,促服务保障。2016年,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各盟市财政局结合会计管理工作实际,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在内蒙古大学生创业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无偿为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和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帮扶和推动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等财政局狠抓基层会计基础规范,组织对基层财政所等单位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考核、检查,对旗县单位财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开展培训,着力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