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财会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监督指导,突出服务保障作用,为有效履行中央档案保管利用和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继续做好三年支出规划和预算评审工作。按照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合理归并项目支出事项,大力整合二级项目。按照预算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预算评审工作,2016年“二上”部门预算三年支出规划中已评审的项目资金为77 081万元,占应评审项目资金的69.71%。
(二)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2016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批复数(含追加)34 85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 454.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 397.58万元。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5 879.51万元(含结转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9 366.65万元,项目支出16 512.86万元。机关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批复数18 163.17万元(含追加),其中:基本支出10 544.59万元,项目支出7 618.5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3.99万元(按国库统计口径),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4.2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9.72万元。
2016年本部门继续实行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下半年每月印发预算执行通报,适时约谈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负责人,通过会议加强督促,抓好预算执行工作。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率99.33%(按国库统计口径),高于中央部门本级平均执行率。同时加大力度消化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与上年同期相比,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下降97.75%。2016年预算管理工作获得财政部考核评比三等奖。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经财政部批复确定“中央档案馆2号楼档案库房空调系统改造”“明清历史档案整理保护和数字化”“民国档案征集、整理、保护和数字化”等4个项目为绩效评价项目,预算金额4 970万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整体支出列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所有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2016年1月—3月,组织中介机构完成对一史馆、二史馆等5个单位2015年的7个项目预算绩效考评工作,6个项目考评结果为有效,1个项目考评结果为基本有效。参加财政部确定的2016年1月—8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试点,4个一级项目及22个二级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监控试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2016年财政部组织的考核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2017年“二上”部门预算1个一级项目和6个二级项目列为以国家档案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涉及的基层预算单位为4家。申请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资金规模16 701万元,占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规模的50.21%。
(四)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之一,2016年4月在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2016年预算,2016年7月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绩效考评情况等财务信息,并作出说明。
(一)进一步推进内控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继续深入推进内控规范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梳理业务流程、各岗位廉政风险,绘制、修改工作流程图17个,制定防控措施,修订部分财务规章制度,召开国家档案局内控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切实将内控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各单位和各业务层面。
(二)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做好财务审核和资金支付工作。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较好地维护了资金安全,全年审核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5 100多笔,保障了机关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开通了网上银行,减少了支票使用量,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
(三)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制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的方案》,完成一史馆、二史馆、教育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工作,提交财务检查报告,向各单位反馈财务检查情况,印发《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第一次实现了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全覆盖,有力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
(四)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2016年6月-7月国家档案局接受中直机关审计室对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在相关会议及时通报审计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审计问题整改措施。2016年12月,向中直审计室报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内控建设工作,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机关本级及有关事业单位着力改善财会队伍结构,全年新进财会人员4人。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加强内控规范的学习。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财务各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财政部批复核定2015年度部门收入45 552.65万元,支出35 438.11万元,年末结余15 446.0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 730.80万元)。核定2015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2 259.96万元,本年支出32 569.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 736.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 730.80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获得财政部考核评比三等奖。
(三)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好2017年—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一上”和“二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2017年起,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专项资金2亿元由专项转移支付转列国家档案局部门预算。2017年“二上”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控制数为53086.3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批复数增加18640.47万元。
(四)做好资金支付工作。2016年,按时报送用款计划和预算执行计划,按照“二上”预算数和预算批复数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划分建议表。全年办理直接支付业务17笔,金额2110万元。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强制结算目录,全年通过银行转账2200余笔,办理公务卡还款1700余笔。完成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内容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规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2.32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40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0.67万元,比2015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79万元。2016年制定的年度会议计划、培训计划经馆长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全年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2.43万元,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25.59万元。
(一)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档案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编制清查报表,粘贴资产标签约37231张。制定馆局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登记新增固定资产卡片318张,价值638万元。继续推进中国档案出版社资产清算工作。
(二)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国家档案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召开馆局机关政府采购小组会4次,选定10个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完成各类采购涉及金额约1 645万元,发放各类办公用品近50万件,提供办公用品领用服务2 100多批次。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公开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2015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