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保险市场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1万亿元,增速达37%;2016年末总资产达到15万亿元,同比增长22%,行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保险财会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制度建设、税收协调、风险防范、推进行业提质增效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2016年1月偿二代正式实施以来,保监会持续强化偿付能力监管,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保持充足稳定,偿二代实施达到良好效果,实现了新旧体系的平稳过渡。
(一)偿二代下风险综合评级(IRR)制度首次运行。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建立定量监管和定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综合考虑保险公司量化风险和难以量化风险,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的最全面的评价。2016年2季度起,保监会和36个保监局首次按照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标准,对全部保险公司进行全面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偿付能力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首次开展全行业风险管理能力的监管评估。偿二代第二支柱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建立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资本要求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2016年,保监会组织36家保监局对所有保险公司开展了SARMRA监管评估。保险公司自编制2016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起,根据本次SARMRA评分,计算最低资本要求,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三)提高偿付能力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按照偿二代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的要求,自2016年1季度起,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在公司官网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开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获得了新闻媒体、保险消费者、证券分析师等相关方的广泛关注,市场监督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2016年,保监会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对偿付能力风险较大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在原有已采取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对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公司多次下发监管提示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D类的公司采取限制投资范围、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停止开展新业务等严厉的监管措施,有效防控了行业风险。
(五)提升中国保险业国际影响力。2016年,保监会不断加强偿二代国际交流,与美、欧、亚等各国(地区)保险监管机构以及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等国际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偿付能力监管合作,有效提升了中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影响力。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在全球保险资本标准(ICS)中,利用偿二代数据,为中国单独增加了分组和相应的风险因子,保监会和亚非保险与再保险联合会联合(FAIR)签署了《CIRC-FAIR谅解备忘录》,将FAIR纳入偿二代监管体系。
2016年5月1日,金融保险业全面实施“营改增”。保监会按照国务院和财税部门的部署,积极组织指导保险业做好“营改增”实施工作,并积极向财税部门反馈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税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一)组织行业做好“营改增”实施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营改增”试点方案后,保监会通过开展调研、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营改增”工作的指导。5月1日,保险公司都顺利开具了增值税票,实现了“营改增”的良好开局。各保险公司能够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保险业“营改增”总体进展顺利。
(二)积极协调财税部门,解决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协调落实普通年金等增值税政策。政策出台后,持续收集行业意见,反复与财税部门进行沟通,落实了普通年金免税、再保险增值税等相关政策,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二是持续研究和反映保险公司税负问题。针对保险公司反映“营改增”后税负有所上升的问题,组织行业开展相关数据统计测算,并分析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向财税部门反映了行业税负上升的实际,并做了积极协调沟通。
(三)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一是启动保险公司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延续工作。现行《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保监会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上述政策已经顺利延期。二是积极协调保险公司佣金手续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针对现有政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险业发展需要的情况,对该项政策历史沿革、国际情况以及中国寿险公司佣金手续费支出情况等进行了研究,向财税部门报送了研究报告,提出了允许寿险公司佣金手续费据实税前列支的政策建议。经过反复协调,财税部门已经启动了完善该项政策的相关工作。
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运用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不断加强和优化各项财会工作,有效提升了行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前沿理论研究,提升财务工作的前瞻性。人寿股份积极参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国际保险合同准则测试的工作并正式提交意见,对保险合同国际准则几个重要方面规则的修订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平安集团积极推进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全方位梳理准则切换及后续实施方面的各项工作,模拟分类方案完成一套SPPI、业务模式和减值流程,为新准则实施打下基础。太保集团搭建了以产品为起点的资产负债管理闭环机制,调整寿险考核指标,强化将资产负债管理融入经营管理中的能力,首次以ALS模型为基础,制定低利率时期的SAA,在资产负债管理方法论及技术上取得进一步提升。
(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人保集团积极推进现有系统的整合和升级,实现了SAP财务、费用预算和费用报销三大系统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推进管办分离和财务预算线上管控,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约了成本。中再集团搭建海外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业务系统的优化改造以及功能定制,大大提升了集团系统化管理水平。平安集团打造集智能采集、智能审核、智能风控为一体的财务共享平台,全面实现全集团总账集中化管理,彻底杜绝账务核算手工操作,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提高财务合规水平。人保集团强化对子公司现金流的监测和预警,不断完善“按季监测+关注重点月份+定期回溯”的现金流预测分析工作机制,及时排查现金流风险点,能够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太保集团开展“金盾行动”,组织部署公司全体员工加强财经纪律执行要求并进行了检查,梳理完成近百条已有财经纪律制度并推进制度补充完善,建立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及考核反馈机制,有效提升了公司员工的财务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国寿财险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梳理风险,查找问题,研究整改,不断完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
(四)优化财务管理手段,服务公司经营和决策。平安集团启动管理会计建设,建立“高效、扁平、透明、可视化”的数字化绩效管理平台,实现集团绩效管理自上而下“看得透、管得准、推得动”,提高了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增强了财务的决策支持能力。中再产险研究开发体现风险与回报的业绩评价指标和定价管理系统,逐步推广和应用到承保领域,推动公司树立风险回报意识,将公司战略贯彻到日常经营活动中。人保寿险推动建立管理会计的整体框架系统,能够多维度进行成本分摊并进行盈利的预测和分析,实现了对二级机构、渠道、主要险种3个维度的数据分析,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