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财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力履行保障、管理和服务职责,扎实推进财务会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和落实各项资金,形成了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个渠道共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的良好格局,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阵地建设、创作生产、公共服务、产业升级、融合发展、国际传播、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二)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对所有项目支出,都纳入项目库和中期规划,全面推行了预算评审制度,新增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通过预算执行约谈、通报、现场督察、重点项目跟踪等机制,共同克服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取得好成绩。三是开展绩效指标体系研究,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多个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推进项目预算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总局在财政部组织的2015—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在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比中获优秀单位。
(三)内控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总局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全面完成总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二是组织总局主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社会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建立工作,完成出版补贴支出、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多项定额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总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三是组织开展年度行业财政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工作,涉及资金177.52亿元,对31家单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涉及资金14.7亿元。
(四)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年度决算、配置计划编报工作,办公用房租赁情况调研;审核批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3亿多元,总局201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9家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组织调查核实在京单位42宗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信息变更情况。
(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为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印发通知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工程建设。推动7项国标和91项行标复审暨整合精简工作,完成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和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审查报送。批准发布2项行业标准。完成30个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调整概算的审批和14个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工作。推进完成30个基建项目清理工作。积极配合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修订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印发通知加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管理,起草总局部门集中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行)。编制、下达、调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加强对非公开招标、进口产品等采购项目监管,申报并批复采购项目2.4亿元。对重点公开招标和进口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七)审计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配合审计署开展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和总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认真做好总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完成内部审计项目11个,提出审计意见220条。完成18个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和审核工作,开展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终验审计工作。审核20家新闻出版社团的审计报告和年检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多项重点工作和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国家“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和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相关规划,修改完善广播影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措施以及相关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十三五”时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绘制发展蓝图。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加快推进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广播电视发展纲领性文件,提供顶层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二是启动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二期、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等项目,惠民服务项目实现新覆盖。三是与中宣部、文化部联合召开全国文化精准扶贫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四是研究制定总局贯彻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分工方案,并对重庆、四川等多个省(区、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督查。
(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升级。为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求,与中宣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支持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一期、二期立项。积极争取产业发展资金,落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42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 911万元,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积极做好产业扶持政策研究,认真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企业特殊管理股试点,参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有关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2015年度电影行业和有线电视行业税式支出测算,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6年,总局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69亿元,对全国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购置采编播设备,对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直接服务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机房、水电、围墙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单位购置数字化加工管理发送设备和印刷设备、改扩建县级新华书店、配备流动售(送)书车等予以支持,有效提升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
(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切实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总局于2016年7月印发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意见,强调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本省贫困地区的支持,为本省贫困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有效的支撑和保障;2016年8月印发总局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实施意见的落实和相关任务进行分解。
(三)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一是持续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共分两批安排建设资金67.53亿元,为全国5 268座台站配备10 536套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563座台站配备1 126套数字音频广播发射系统,用于转播12套中央电视节目和3套中央广播节目。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已纳入中央财政保障范围,截至2016年底,共安排运行维护经费7.87亿元。二是指导推动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作。支持部分地区新增地面数字电视频道,建设本地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配合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实施,积极推进利用地面数字电视播出本地节目,覆盖区内的广大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用户可以收看到多套本地电视节目。
(四)民族文字出版资金。2016年通过中央财政安排民族文字出版资金共1.1亿元,重点补贴13个省份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编译人才培养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版权合作与交流,1 300余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传承优秀少数民族文化、普及科学文化法治知识、向世界展示少数民族文化魅力的出版物得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