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紫 柴宇曦 马述忠
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引发的跨境电商经营风险
□叶紫 柴宇曦 马述忠
跨境电子商务依托“互联网+”时代背景,业已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需要注意的是,现有国际贸易政策与规则的修订大多以传统贸易为逻辑起点,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之间存在契合问题,前者的变动往往会对后者的经营风险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跨境支付效率,通关新政频出约束跨境电商清关,物流模式蝉变加剧跨境运输风险,贸易法规整饬增加跨境追责难度。为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引发的跨境电商经营风险,或许有以下四个途径可以探索。
从国际支付政策变动来看,传统的汇付、托收、信用证支付方式与跨境电商新型国际贸易模式之间存在断层。随着“中国制造2025”远景规划的推进和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建立快速高效的国际支付体系对于我国跨境电商生态体系的全面发展有积极意义。国际支付政策的变动和跨境电商的发展相互促进、互相影响,积极响应政策变动是缩小两者断层的首要之选。跨境电商企业有必要积极应对国际支付政策变动,实现传统支付方式与跨境电商支付体系之间的健康转型。
从降低跨境电商支付风险来看,创新跨境支付方式包括以下三点主要任务:一是扩展进口支付平台。我国进口电商企业针对国内消费者提供银联、支付宝作为支付方式,进口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国已趋于成熟,但跨境电商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之间的匹配及同步跟进问题亟待解决。进口第三方支付平台扩展国际业务的同时,应全面参考国际规范,以应对汇率波动、支付合法性等国际风险。二是创建出口支付体系。目前我国出口至全球其他国家(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尚未形成属于本地化跨境电子支付体系,境外消费者以PayPal等国外支付平台为主,我国出口电商的资金流受目标市场消费者选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限制,资金沉淀问题日益尖锐,在途资金难以周转。创建出口支付体系有利于跨境电商业务一体化和经营风险的降低。三是促进进出口支付平台一体化。跨境电商发展至一定阶段后,可以形成第三方支付平台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的一体化。例如,支付宝可以将业务分为国内进口电商企业板块和出口电商企业板块,分别服务于境内消费者支付和境外消费者支付,有利于统筹协调,并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从国际通关政策变动来看,有关国际贸易通关的政策是各国海关协调进出口贸易、维护本国贸易利益的权衡结果。短期内,国际贸易通关政策因国而异,难以左右其变动趋势,但可采取一定措施以应对通关、检验检疫、正面清单等难题,努力建成新型动态通关体系。例如,可达成战略合作联盟、成立本土化品检小组、实时跟进最新正面清单,以缓和国际贸易通关政策变动的负面影响。新型通关体系的建成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形成动态应急对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带来的通关风险。
从降低跨境电商通关风险来看,建成新型通关体系包括以下三点主要任务:一是形成战略合作联盟。针对跨境电商中小企业,在进出口通关方面可以形成一定层级的一体化战略合作联盟,彼此整合资源、共担风险、提高通关效率。针对出口电商与目标市场服务商,应当形成本土化战略合作联盟,有利于约束服务商,降低通关风险,加速通关进程。针对跨境电商与跨国公司,可以在适当层面形成全球化战略合作联盟,借力后者资源与全球影响力,降低通关风险。二是成立本土化品检小组。不同目标市场对跨境电商的通关政策各不相同,尤其表现在检验检疫环节。例如穆斯林国家禁止进口猪肉,但非穆斯林国家存在猪肉进口需求,在食品生产和检验检疫过程中,务必注意应形成品检的差异化。此外,不同关境对部分化学成分含量上限的规定不同,当目标市场标准不一时,跨境电商企业应形成可调整的产品质检制度,以适应不同关境检验检疫规则的差异,降低通关风险。三是实时跟进最新正面清单。正面清单在各发布国具有严格执行力,跨境电商企业战略涉及扩展目标市场或扩展经营品类时,有必要实时跟进最新正面清单。例如我国进口电商禁止进口牛肉,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在确定经营品类时应避免牛肉类业务的开展。
从响应国际物流政策变动来看,国际物流模式和货运政策的演变滞后于跨境电商的发展,政策修整也非完全契合跨境电商发展方向。《鹿特丹规则》采用了完全过失责任,废除了现行的“航海过失”免责和“火灾过失”免责。而《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则依次提高了对每单位货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上国际物流规则的修订以传统贸易为基础,传统贸易模式下承运人负主要责任,但在跨境电商模式下,境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服务商等都包括在物流体系中,均承担了一定的物流风险。贸易模式与物流规则变动的不同步将直接导致跨境电商企业物流风险应对能力不足。跨境电商企业应熟悉并响应国际物流货运政策变动,有必要将完善跨境物流运作作为一个大方向,提升自身智能监控与协调能力,增强国际物流服务响应能力。
从降低跨境电商货运风险来看,完善跨境物流运作包括以下三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国际物流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明确跨境货运责任主体。当前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一般外包给第三方及第四方物流服务商,国际物流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和能力是跨境电商企业物流风险评估的重要维度。《鹿特丹规则》的修订警醒跨境电商企业,只有建立健全企业对于国际物流服务商的能力评估体系,才能从源头全面定位货运责任主体,降低物流风险。二是提高国际物流成本管控能力,降低货物赔偿风险。物流外包协议达成后,应综合交付、风控、保险金等各方面因素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监管,必要时可要求后者提供完整的备选方案或应急计划,以应对《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调整的赔偿金新政,降低货物赔偿成本和经营风险。三是提供国际物流差异化服务,增强政策适应能力。跨境电商消费者呈现多样化,交易的产品种类和规模彼此不同,跨境电商企业应从实际出发,提供差异化的国际物流服务。其中,出口电商企业尤其应注重出口产品在目标市场的物流本土化,提升企业的国际货运政策动态适应能力,降低目标市场物流风险。
从响应国际贸易法规变动来看,要做到与国际贸易法规同步修整对处于成长期的全球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有一定难度。传统贸易规模依然庞大,短期内难以实现国际贸易法规的运行与跨境电商国际货运模式之间的完全契合。我国质检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追溯体系的任务。为响应《意见》和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天猫国际启动原产地溯源计划,以期为进驻平台的跨境电商企业和境内消费者提供完整的跨境电商贸易产品境外境内物流信息。可以看出,处于这样的大环境下,跨境电商企业应当通过强化跨境权责意识来提高政策变动响应速度与预防风险的能力。
从降低跨境电商追责风险来看,强化跨境权责意识包括以下三点主要任务:一是强化权利意识。国际贸易法规针对新型国际贸易模式赋予跨境电商企业一定的权利,企业应全面了解己方享有的权益,在质量溯源等追责冲突发生时依法维权,有效降低跨境追责难度、消除跨境追责风险。二是强化义务意识。国际贸易法规赋予跨境电商企业一定权利的同时,也规定后者应履行的义务。跨境电商企业要主动承担国际贸易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从根本上避免未尽义务和不作为责任的产生,降低跨境运营风险。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国际贸易法规的责任主体不尽相同,而跨境电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则相对较广。跨境电商企业应以承担法定责任为首要原则,强化跨境责任意识,制定管理经营策略,降低跨境追责风险。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研究”(16JZD0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为应对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加强跨境电商风险防范,需创新跨境支付方式、建成新型通关体系、完善跨境物流运作、强化跨境权责意识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