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治立,刘 柳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191)
中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伦理共识路径探讨
——基于互动满意人理念分析
徐治立,刘 柳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191)
针对中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伦理问题特征,基于互动满意人理念分析其在风险认知和利益分配层面存在的分歧,能够探寻其公共决策伦理共识路径。在认知受限、利益分歧的情况下,通过深化相关决策中公众参与、科学理解、利害妥协的持续认知互动来逐步达成伦理共识,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公正的实现并规范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合理发展。
转基因作物;决策伦理;互动满意人
2016年4月13日,农业部召集相关负责人和权威科学家,就转基因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焦点问题做出回应。“首次”与“主动”是农业部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的特征。这表明中国官方对转基因的态度越发清晰。同时,2017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这是官方未来转基因产业化发展的政策规划。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转基因作物研究与产业化重大项目投入,其研发已处于国际较领先水平。然而在国际贸易中,以转基因大豆为例,截至2012年,中国却成为进口消费大国,其比例超过90%[1]。为了抓住转基因作物技术应用先机,扭转农产品贸易劣势,农业部于2009年颁布了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同时,不论是“黄金大米”“方崔之争”事件、还是公布“农业部监管体系”及加强“转基因科普”态度,都表明中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确实已进入政策议程。
然而,基于转基因作物技术的不确定性及其收益的非共识性,中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进程一直处于争议阶段。专家知识的游说、利益团体的诱导、行政权力的强势所形成的影响,都引发了诚信、公平、正义等决策伦理问题。本文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认知问题特征入手,并基于互动满意人理念对此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达成其公共决策伦理共识路径。
1.1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问题特征
国际学术界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模式是基于转基因安全评价原则来分类的。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美国模式,针对转基因作物最终形成的产品进行评估,相信科学实证的结果,是积极允许式的。一种是欧盟模式,对转基因作物技术过程进行评估并采用预防原则,基本上是禁止式的。中国既对产品又对过程进行评估,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决策属于谨慎推进式。这种模式主要表现为在转基因作物技术上大力推进以占领制高点,在产业化中又较为严格并建立起了相关的主管行政机构、安全评价机构以及具体运行法规。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主管机构是国家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和农业部、科技部。而决策要依据转基因安全评价做出,那么负责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在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商品化生产这些环节进行安全评价的机构是国家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农业部内设国家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评价所依据的相应法规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下面进一步分析中国转基因作物公共决策伦理问题的特征。
(1)科技经济价值趋向:决策强调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的导向。政府决策主要聚焦于国家的发展,而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经济增长。而转基因可突破杂交技术需有性繁殖的局限,这将大大提高粮食的总产量并推动经济增长。中国的农业始终支撑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当下又倡导科技创新,以科技成果促进经济发展的理念。因此,政府决策会倾向于转基因作物实施产业化发展。不可否认,政府确实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和责任。但这是否是公众的意愿?公众更多的考虑仍是食用上、环境上的安全。毕竟他们才是决策影响的终端。因此,有必要对单一的科技经济价值趋向调整,融入健康、环境等价值诉求。
(2)利益分割多元化:决策主体间的利益冲突。虽然如上文所提,中国在转基因生物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但缺少一部专门法为根基来统领其他法规,这会导致其他法规间的合作协调性不佳,而究其原因在于决策部门对利益的认知存在分歧。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决策主要涉及农业部、环保部及科技部等部门。其中,农业部主要基于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及农产品贸易的考虑希望推进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同时,农业部设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承担的职能主要是对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评价而不是咨询,其中立性和客观性大打折扣。环保部则从环境释放及土壤降解等方面认为实施产业化还需谨慎。科技部在转基因作物技术的研发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期望其从实验室走出来。这会导致多头指挥、利益冲突的决策局面。此外,其他相关主体也存在利益冲突。如,研究转基因作物的专家可能带有利益层面的负荷。有些科研单位接受生物公司的经费支持,有些科学家在这些公司被高薪聘为技术指导。中国科学家张启发就被其他学者指出与孟山都公司合作[2]。在这种利益分割局面下,我们更应审慎对待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
(3)公众参与不足:决策参与主体以精英为主。从政务网公布的名单看,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的构成人员,大都是行政部门选定的转基因技术领域专家、农业专家、环评专家及卫生部专家。这样的构成易导致专家评定的封闭性,而这些专家很大程度代表的是有权力的知识精英,他们在转基因作物的评定上较为强势的掌握了话语权。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并没有真正参与决策。同时,专家们还认为公众对这项技术缺乏知识储备并要求转基因技术要达到零风险的状态才能运用不切实际。
即便专家有专业的知识、数据可对转基因作物决策进行判定,但也不可能完全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因为这样的评定意见太过同质性,而缺乏异质性。尤其这涉及复杂生命及生态系统知识原理的高度不确定性,专家们各自从自己的专业出发,却并不能像以前的常规科学那样达成较统一的判定。其实,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也可视为“科学共同体”,但在这个共同体内部也存在判断不一致的现象,如研究转基因作物技术专家与环评专家之间就有争议。转基因作物技术专家采用的是实证科学,认为实验没有发现风险,就是安全的。而环评专家考虑的是环境释放下衍生的新风险,如基因漂移等风险就属于衍生的新类型风险。由此看出,专家总是从其擅长的知识领域去决策而不是综合判断,这本身就是局限性的体现。
(4)信息认知局限:决策相关利害知识信息不充分。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人体层面的健康问题;二是国家层面的农业、经济发展问题;三是生态环境层面的安全问题。对于健康层面的相关利害知识信息,只认知到转基因作物产业化有利于育选良种推进农业发展,却忽视所转入的基因,是否精准可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国家层面相关利害知识信息,只看到实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可减少进口需求,这是短期效益,但是否能长期带来效益,很难判断。生态环境层面的相关利害知识信息,只认知到农药减少有利于田中益虫及周围农田的良性发展。而未认知到转基因作物可能会与亲缘植物杂交繁殖的后果。这都是对决策所需的相关利害知识认知不充分造成的。此外,行政部门等决策主体有意无意的信息传播障碍,使公众等决策相关主体难以充分把握相关信息达成共识。
1.2 互动满意人理念的解决思路
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出满意人理论是基于对经济人决策模式的批判,希望在理性中有一种恰当的符合人善性的决策[3]。满意人决策亦强调认知和分析因素。即便在知识和分析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决策者在意图上应是理性的,但又遵循决策令人满意的原则。动态群体理论由玛丽·福莱特(Mary Parker Follett)提出[4]。她认为在利益分歧的情况下,群体成员应通过思想和行动的互相渗透交织成一个更大的整体,而个人在新整体中满足自己的利益。这不仅是一种参与式的群体过程,更是一种协商式的群体互动过程。
我们将二者融合为互动满意人理念,予以探寻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伦理共识路径。所谓互动满意人理念,就是通过公众参与,并与知识精英、利益团体及行政主体在技术评价、价值诉求的过程中持续深入互动来消除分歧,逐步实现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达成基本伦理共识的机制构想。
2.1 安全认知层面的分歧及其互动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首要难点仍集中在健康、环境层面的风险性。虽然各方在认知层面有不同观点,但分歧互动可大致从支持、反对的根本态度来分析。而具体的分歧互动我们按时间推移、争议的发展情况从以下三阶段来分析:
(1)对立于安全认知模糊的“挺转”“反转”态度:风险感知深化。转基因作物安全认知分歧最初表现为主观风险模糊感知的对立式互动。
“反转”方直接抛出质疑:转基因作物虫子都不吃,人还能吃?转基因作物不属于大自然,贸然介入一定有危害[5]。“挺转”则鄙夷“反转”无知——转基因作物可增加功能基因,添加的相关基因有助于提高营养价值。那槟榔和红肉在传统食物中还被视为一级致癌物呢!怎么不看看转基因作物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益处[6]?
争论越频繁,“反转”对风险感知反而更加深化。其认为,技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专家们还未深入的用经验、数据来发现风险发生的概率而已。而“挺转”坚持认为,这项技术与传统的遗传、杂交育种是一样的。面对这样的交锋,“反转”认为,坚持说转基因作物一定安全,反而折射出一种不科学不理性态度。
此阶段的互动渠道是通过非正式、非官方的网络发帖、回帖方式进行。争议处于浅层次的口水拉锯战中,其原因在于——这种技术涉及人的生命及生存环境,人们对其深感担忧。然而此阶段并没有具体的实验报告作为科学支撑,只是主观感受。因此,此时的互动呈胶着状态,对产业化决策带来的是阻力。这也是转基因作物技术迟迟未进行商业化的重要原因。
(2)对话于转基因作物安全认知的实验结果:非信任状态持续。此时的互动开始以科学知识和科学实验为基础,并对未来时间、区域可能出现的危害讨论。
反对方以转基因的外源基因可进入人的肠道实验为依据拒斥产业化[7]。但支持方回击说,经实验转基因作物食品在人的胃液强酸环境下可消化分解[8]。然而,基于之前“普兹泰”“帝王蝶”等事件,反对方对实验的数据、结果表示不可靠、不相信。
面对反对方的非信任,支持方又搬出了正进行动物三代繁殖的监测实验,来预估转基因作物对后代的影响。同时,2016年5月17号,美国国家科学院经系列实验后,宣布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及生态无害[9]。反对方则拿出新研究——《自然》杂志的刊文,指出美国种的转基因作物造成其他杂草耐受,长出超级杂草[10]。
此外,反对方犀利地抛出,实验谁做的?如何做?拿动物做和拿人做一样吗?等质疑。这已不是实验本身的问题,亦不是科学素养普及的问题。而是直指实验是否可靠、是否公布及时、是否尊重知情权等层面。
此时的互动已不再是完全对立状态,而是开始有科学依据的对话。互动渠道也开始官方化。例如,通过科普性质的官方网站“转基因权威关注”(农业部主办)来发布信息。概括来说,此阶段的互动开始深化,但仍未有统一论断。因为直至目前还未有新数据可证实转基因作物的绝对有害和绝对无害。
虽然这个阶段的互动仍有争议,但客观上这些细化的实验信息在推进决策进程。此外,表面上看,这些争议是知识和分析能力受限造成的,但这种现象的实质更表现为公众对专家、媒体甚至是对政府在某种程度不信任而产生的认知分歧。
(3)僵持于转基因作物安全认知的技术接纳思维:非信任到非理解的演化再生。支持方坚持认为转基因作物技术在众多实验下均呈安全性,并拿出最新例证——诺奖得主联名要求停止反转作为其辩论依据。支持方指出,反对方已不仅是对转基因作物安全实验结果的不信任,而是演化再生为不能理解这项技术。因为公众对风险的感知不是基于对科学的认知,而是媒体报道和自身消息接受的偏好。而用“演化再生”来表述这种不理解性,是因为这种不接纳的思维经过了知识、价值及利益等因素的综合。但反对方不甘示弱,直接回击:“非理解性”是支持方言论辩驳的工具而已。
从以上僵持的互动可看出,此时的分歧已聚焦到对现代性科学理解与否的层面。支持方认为理解科学不仅是知识储备的问题,更多是对技术的价值、效用的信任与接受。客观来说,农业遗传修饰技术一直存在。如果将转基因作物技术称为农业生物技术,或许大众更能理解,同时也更容易产生信任感而接受。而反对方则因抗虫、除草、减少农药这些益处并不能直接看到或享受,只因主观感知的风险而触动敏感神经。而反对方则是持一种动机推断的态度,即判定支持方的动机不纯而拒斥转基因作物产业化。
同时,此时互动的渠道扩展为学术性媒体公众号的发文辩论,例如科学世界(中科院主管)等公众号详细报道转基因之争。这种互动虽处于僵持状态,但有利于重新审视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认知,同时进一步聚焦到技术理解与接纳的框架。这为进一步沟通提供了可能。
2.2 益认知分歧及其互动
关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利益分歧及互动,大多数文献是从产业化链条所涉及的相关方来讨论的。例如,界定为研发者、生物科技公司、政府、种植户、消费者等这些影响或受影响的相关者并分析他们之间的相互博弈。
本文视角聚焦于公共决策,核心决策方是政府。因此,我们聚焦于政府来探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利益分歧及互动。微观上转基因作物技术关涉科技发展;中观上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关涉农业政策,而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基础;宏观上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还影响着进出口国际贸易。因此,基于技术——经济预见框架,可大致分为科技主权利益、农业发展利益及国际贸易利益。然而,我们发现这些所谓的利益背后存在认知分歧。在根本态度上亦可大致分为支持方与反对方,而具体互动又表现出多重交锋。
(1)科技主权利益的认知分歧及互动。中国期望将自主产权的转基因作物技术商业化以维护本国的科技主权利益。然而,公布的自主产权转基因作物技术清单却遭质疑。这种质疑聚集在具体的方法、材料等核心技术层面。
反对方指出中国研发的转基因水稻涉及多项国外专利[11]。但支持方回应:所谓国外专利,中国是提出了专利申请,大部分是得到授权的,核心技术是自主的[12]。
然而,交锋并没有因为支持方的澄清而停止。反对方再次表示,核心技术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果一旦实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就等于拱手让国外公司以专利为由来控制中国转基因作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但是,支持方再次回应,产业化就是为了抢占先机不受制于他国,而且反过来能再促进该技术的发展。支持方还抛出,地域有国界,但技术带有公共性,在国界区分上并没有这么确切。因此,中国拥有的自主技术不存在国外专利陷阱。
从这些交锋可看出,双方都是通过转基因研究进程的信息来进行风险——效益判断,进而以科技影响主权这种带政治色彩的交锋策略对决策施加影响。
(2)农业发展利益的认知分歧及互动。支持方认为实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不仅可以稳定增产,甚至可以创新农业生产模式。但反对方立马指出,增产和农业发展其实可从其他育种技术获得。转基因作物实施产业化并不需要这么急切。尤其是实行产业化所带来的风险将变得更为复杂。
支持方又采取摆事实的策略,指出粮食需求在近年呈增长趋势,而自给率却下滑。反对方则以研究报告回击,中国人口总量在2013年后下降,粮食需求也随之回落。而且人们对粮食消费总量有自身的限度[13]。所谓的粮食安全、农业发展或许仅是一种决策的叙事工具[14],背后裹挟另有目的的经济政治利益诉求,也没有很好地尊重公众。
或许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可缓解农业困境,但不能忽视其存在的不确定性。此时的互动带来的是暂缓式谨慎推进的决策。
(3)国际贸易利益的认知分歧及互动。支持方认为在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转基因作物技术流动速度很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呈指数增长。虽然中国一直致力于转基因作物技术研发,但几乎还未真正实施商业化。而在美国、巴西、印度等转基因作物种植大国的“压势”下,近年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量不断下降,需扭转贸易劣势。
然而,反对的理由在于,转基因农产品的一些特性并不能在贸易规则中获得惠益。如,最惠国原则只对同类产品适用。转基因大豆与传统大豆是否属于同类产品[15]?现在较为普遍的表述是——转基因大豆在成分上与传统大豆没有不同。显然,“同类产品”这一最惠国原则具有模糊性。
面对这样的反对理由,支持方再次指出,如果科学技术和社会脱轨,不仅经济发展受阻,还会受制于他国。反对方则回应,转基因作物技术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其宣称这是促进整个人类福利的技术。但这或许是站在“道德高台”进行的阴谋[16]。发达国家可利用其占据优越地位的技术及政治经济结构,对欠发达国家基因侵入与控制。
由这些争议可看出,互动的意义就在于,有不同的博弈来避免行政机构在权力场域自说自话。正是因为这些持续的互动,中国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表现得较为谨慎。而且此时互动是一种基于贸易条例的理性循证辩论,只有理性的互动才能为共识达成打下基础。
面对以上利益认知的分歧及互动,我们应明确不能利用技术知识——社会影响这二者为中介,来达到特殊目的[17]。政府应担起调节的主导角色,明确互动应建立在商讨、反思及回应的基础上才能逐步达到较为满意的共识。
互动满意人理念的核心在于深化各方参与。而参与不限于保障民主、正义这些亘古不变的价值,而更在于细化分歧,让彼此了解到底争议的是什么。这样才可切实推进问题的解决,更是形成满意共识的前提。
互动满意人理念的最大特征就在于深化交流。但沟通要达到效果,就必须运用科学的表述,注意内容给定、表达方式以及信息强度等因素。这样才能让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科学认知中,而不是一味敏感偏激。这是共识形成的基础。
互动满意人理念还十分强调群体成员通过思想和行动的互动来面对各方利益,达成利害公正分担的妥协认知。面对长期的利益争端,政府决策应站在更高的一个角度去接纳“不同”,积极面对“不同”。而这恰恰是形成共识的保证。
由此,互动满意人理念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这种多元、复杂的问题提供了开放、协商及最终形成满意共识的可能途径。
3.1 深化公众参与是共识满意的前提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决策的最终达成需要深化参与并将分歧逐一细化,这样使得各方都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好处及风险点,这样才能综合出各方可接受的最佳意见。而要深化公众参与就必须明确公众参与的主体、渠道以及参与能力,尤其是科技决策的公众参与,其指除了政府、大学、研究所及企业这些传统的科技决策外的个人和社会组织,这较确切地指向了公众到底是谁的回答域。在参与渠道和提升能力方面,除科普宣传、听证讨论等常规活动,真正的公众参与,甚至需要实地观察。国外提出的公众参与科学模型,已经在这方面有所涉及。这是进步,符合公众参与、民主科学决策的诉求。
3.2 深化科学理解是满意共识的基础
只有各方对科学理解及信息交流对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消除争议形成共识。对于公众的担心可以理解。如同波普尔白天鹅和黑天鹅的论断,没有发现黑天鹅之前,不能否认黑天鹅的存在[18]。但问题在于,公众不愿用理性思维去认知科学表达,而只接受敏感的负面信息。这其实就是给定的信息不能吸引公众的兴趣,而其心理机制又呈负面倾向造成的。因此,想要真正推进有效的对话,就应深化科学传播的表达方式。
3.3 深化利害妥协认知是满意共识的保障
利害妥协认知是在公正原则下达到充分权衡及合理分担利弊的认识。利害冲突难免,是常态现象,不进行权衡,不公正分担利弊的分歧才是病态的。2016年7月1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关于标注转基因食品的法案[19]。虽然这项法案本身还存在不同看法,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转基因的“不同”并需要对其监管。更重要的是,强制标注更表明了一种公开公正的态度。尤其是涉及生命及环境安全复杂性的技术应用问题中,还应明确其带来的风险。决策不能造成一方“加”而另一方“减”的情况。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讨论应基于技术现状的正确认知,不能在舆论上一直处于“挺转”和“反转”这类较为浅层次的拉锯战中。同时,过分强调风险而忽视其带来的利益,这种判断也或多或少带有偏颇。较为理性的情况,应是对转基因作物产业化持一种自然看待的态度,对其发展不激进亦不打压,让其有发展的空间[20]。基于此,互动满意人理念则为公共决策的正确做出提供了新途径:一是深化公众参与,细化分歧,如实了解转基因作物的相关知识、益处及风险点。二是注重科学的表述方式,让各群体既能增进科学知识,又能对信息进行判断,而不是只接受负面信息。三是深化利害妥协认知,公正原则下达到充分权衡及合理分担利弊。只有深化各方参与、持续互动、协商和遵循诚信、公平、正义的决策伦理精神才能达到满意共识并促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安全、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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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沈蓉)
The Consensus of Public Decision-making Ethics in Genetically ModifiedCrops Industrialization:On“Interaction Happy People”Concept Analysis
Xu Zhili,Liu Liu
(School of Public and Management,Beiha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China)
We review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decision-making ethics issues in China.Then we used“interaction happy people”concept to analyse the genetically modified(GM) crops industrialization to find cognitive and interest divergence existing in it.Under the situation of cognitive limitations and interests divergence,we should improve the cognition and interaction on public participation,scientific understanding,compromise of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in order to form the ethics consensus,then to guarantee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regulate GM crops industrialization development.
Genetically modified crops;Decision-making ethics;“Interaction happy people”concept;Public participation
2016-09-21
徐治立(1962-),男,河南信阳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导;研究方向:科技与公共政策。
D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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