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 陈金甫
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持续推进医保改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 陈金甫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深刻揭示了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判断意味着医保新的使命和任务,结合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我有以下几个初步的思考:
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民医保持续推进,一些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医保总额控制和智能监控,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成功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谈判。全民医保覆盖95%以上人口,全体国民病有所医有了稳定的制度保障。全民医保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化解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挥了重大作用。
上述成就的取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医保领域面临不少问题。一方面,人民群众希望拥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另一方面,医保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不同地区、不同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仍然存在差距;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医疗服务利用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比较突出;经济新业态和就业新形态下参保缴费政策需要完善等等。今后一个时期,着力解决医保领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期盼,将成为医保改革发展需要应对的主要命题。
着眼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及医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新发展目标迈进,全面持续推进医保改革,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医保改革:第一,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统一和一体化管理,着眼于制度的深度融合,提高整合的质量,加强工作调度和分类指导,督促各省指导各统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依托五项保险一体化管理优势,拓展医保经办服务职能,增强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基金资源集聚的效应,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作用。第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增强医保精准扶贫和托底保障功能。完善医保扶贫政策,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实行精准支付。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发挥政策整体协同功能和托底保障作用,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第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运行效能。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指导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交流评估和宣传引导。第四,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不断提高异地就医结算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国医保信息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机构范围,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形成,进一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提升异地就医集中地区的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监测,确保基金安全。第五,立足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导试点城市围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服务规范、运行机制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总结评估,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研究提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