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刘延生
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供销合作社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使命担当,又是加快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一定要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展现新作为。
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来自于党和国家的要求、供销合作社自身的责任和农民的热切期盼。
一是党和国家的要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继续办好新形势下的供销合作社。2015年,中发〔2015〕11号文件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地位的战略高度谋划和部署供销社综合改革。2016年,总书记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为我国农村改革的六项重点内容之一。
二是供销合作社的责任。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要“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乡和村是供销合作社开展经营服务的“前沿”和“主阵地”。在自己的主阵地振兴战略中不能扮演生力军、骨干力量,就是缺位和失职。
三是农民的期盼。河南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空心化、农户兼业化问题突出,不少农民在城市和农村、“务工”和“务农”之间疲于应付,加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愈来愈高,迫切需要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来帮助他们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同时,农民对教育、医疗、卫生、出行、文化娱乐、生活条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多层次、多样性、便利化的生活服务。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理当回应期盼、发挥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已经具备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独特优势和充分条件。
一是政策支持。河南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以及近40%的县(市)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实施意见。
二是实力较强。河南省全系统资产总额500亿元,所有者权益240亿元,土地6.2万亩。截至去年,河南省社连续九年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特等奖。
三是点多面广。全省供销合作社现有省级社1个、省辖市级社18个、县级社132个、基层社1874个、社有企业1144个,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四大经营网络发展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近8万个,覆盖全省100%的乡镇和95%以上的行政村。供销合作社是乡村领域组织体系最完善、经营服务网点最多、服务功能最完备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
四是懂农爱农。截至10月底,全系统托管土地508万亩,占全省总数的10%;电子商务和在线平台交易额186亿元;日用消费品销售占全省总额的12%;农资供应占全省市场60%以上。全系统37万名干部职工长期工作在基层,最有条件成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五是可控高效。全省县以上联社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着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能更好地承担国家任务,具有相应的人才队伍和实际管理优势,信誉良好,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完全可以节约成本、快捷高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供销合作社既是主体又是内容,既有主责又有主业,一定要做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不当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
第一,紧跟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趋势,加快提升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以推广土地托管服务为抓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自身产业类别全、经营主体多优势,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拉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多渠道助农增收。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顺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要求,推动农资、再生资源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开展生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参与土壤污染修复、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共建美丽乡村。
第二,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形势,推动农村流通服务创新转型。顺应当前消费正由温饱型、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的趋势,加快推进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拓展和聚合多种经营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着重以供销电子商务为抓手,发挥电商对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的引导作用,推动农产品供给结构更加优化。针对广大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新特征,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拓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引导生产更好适应人民群众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第三,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部署,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以资本为纽带,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快农资、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并购重组、联合合作,通过资源整合,密切层级联系、壮大规模实力、提升竞争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分类改革,切实增强社有资本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名企、名牌、名家”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
第四,瞄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生产新需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造提升基层社,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网点“三有”要求,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有经营、有服务、有作用“三有”标准进行分类改造;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培育基层社持续发展新动能。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发展行业协会,依托供销合作社在农资、棉花等领域的经营优势,大力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形成为农服务合力。
第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提高领导供销合作事业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党的领导,创新各级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组织、实施、协调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联合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直属单位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指导基层吸纳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返乡创业青年等入社,为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注重加强能力建设,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增强本领,切实使供销合作社整体工作水平与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担当相匹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