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安宁
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三点思考
◎ 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安宁
黄树贤部长的讲话,以全新的视角,对民政工作的理念、任务、方法作了系统的分析和部署,为我们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
一、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黄部长的讲话,提出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是部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对民政工作的继承与发展,更是对民政工作者的肯定与厚望。社会组织登记作为窗口单位,在工作中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需要着力强化三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登记层级上,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会组织到基层登记创造条件;在组织类型上,重点支持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组织从事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雪中送炭的工作,进一步促进慈善法的有效落实。二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承诺制,简化优化申报表格,细化完善办事指南,完善网上办事平台,最大限度实现现场办结,切实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要进一步推动公开透明。将征求部门意见作为审批的必要环节,实现内部程序公开化;将发起人的代表性和会员的广泛性作为社会团体申请的必要条件,实现内部要求标准化;将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调整为登记事项,实现内部政策法制化。
二、坚持聚焦主业、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政策创制质量。黄部长提出“把着力点放到中央关心重视、社会关切、服务对象急需、属于民政部门主要职责的事情上来。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对社会组织政策创制具有更加现实的指导意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问题非常突出,需要我们在政策创制中进一步加强统筹,“弹好钢琴”。一是要立足本级。我们制定的解决社会组织具体问题的政策文件,一般只发本级社会组织,为地方留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的空间。二要加强对个案的研究,深入“解剖麻雀”。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高度重视“判例”的作用,通过个案的研究,完善登记管理政策、明确发展方向,增强操作性。三要解决重点问题。民政部落实两办《意见》,关键是在党的建设、直接登记的标准、负责人管理、非营利属性监管、活动管理等方面完善政策,同时也要将聚焦主业的原则落实到具体的登记管理工作中,在名称审核时要按照行业、学科、领域、工作等的分类来掌握;在业务范围审定时要根据名称确定具体、明确的工作内容;在等级评估中,要按照业务范围进行绩效考核。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水平。黄部长在讲话中,提出了破解基层民政工作难题的指导意见。对社会组织管理来说,更具有针对性。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快两办《意见》落实进度,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地方完善领导体制的督导。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快推进资金监管机制的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非营利监管的指示。要发挥好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同时要借力组织、统战、公安等部门牵头的机制,共同做好管理工作。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要逐步将登记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移出去,深入推进第三方评估,特别是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推进社会监督,落实从严管理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