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若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质量强国”,“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重视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前,根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实际,持续出台纲领性文件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1996年至今,先后出台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三个纲领性文件。无论是质量振兴、发展还是提升,基本的意思是一致的,都是促进质量的发展进步。但是,新时代的质量变革比以前具有更丰富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我们把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的质量优势,在发展理念上由过去重速度,转变为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建设“质量强国”,这是新时代国家质量战略最直接、最具体的、最明确的表达。新时代的质量变革充分体现了质量强国新的发展理念。
朱兰博士说:“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质量将成为和平占有市场最有效的武器,成为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理念的创新是发展的前提。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质量强国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和平占有市场最有效的利器、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强大的驱动力。无论是《质量振兴纲要》还是《质量发展纲要》,这些纲领性文件都是由国务院主导制定,以国务院的名义发文公布。质量强国战略是在2011年后才被写入《质量发展纲要》,既体现了政府对质量振兴发展的行政意志,又反映了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时的客观规律。《指导意见》由党中央国务院主导制定,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文公布。质量强国战略第一次写入了党中央国务院主导的质量纲领性文件,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和政府对质量振兴、质量发展的行政意志,更加体现了党中央对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强烈诉求。
《指导意见》有四项基本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就是“坚持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要求党委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四个方面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质量”,执行的主体“各级党委”在前,“各级政府”紧随其后。这样的表述,体现的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体现新的形势特征。1996年《质量振兴纲要》要求“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执行的主体是“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当时,“质量第一”仅仅是作为一种观念要求企业树立。到了2011年《质量发展纲要》原则是“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执行的主体是“国务院质量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质量发展纲要》并没有充分强调质量第一的原则。所以说,新时代的质量变革,体现了“党委政府坚持质量第一”新的形势特征。“质量第一”这种新的特征也被写入了十九大报告。
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必须放在实体经济上,显著增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提高实体经济竞争力的基础性内容。当前的问题,主要出在供给侧,因此,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纵观新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速度和规模上的差距一直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从建国初期“多快好省”、“超英赶美”,到后来这也争第一,那也争第一,强调的多是“速度第一”。就以最近20多年三个纲领性文件的发展为例。《指导意见》在“质量第一”基本原则之后,明确提出第二项基本原则“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这项原则对比1996年《质量振兴纲要》“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和2011年《质量发展纲要》“好中求快的原则”,明显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1996年的原则更多的是强调“先富起来”、“速度第一”的原则,强调速度效益和规模效益。体现的是不讲平衡,不求全面的质量振兴。2011年的原则虽然已经开始强调“好”,但是对“快”还是念念不忘,最终还是要强调“快”,强调“速度第一”的原则。这是都是当时特定历史时期,在微观领域体现出来的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处理原则的取舍。与之相反,《指导意见》强调的是“质量”,不追求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不强调“速度”。从质量的角度,反映了新时代是质量时代的本质特征,突出以质量效益中心,强调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要求平衡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倡导质量提升对冲速度放缓,追求创新驱动、质量引领。
如果用十九大之后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来衡量,《指导意见》中质量定位是正确、科学的。由于《指导意见》是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发布的,当时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没有作出新的论断。旧的论断发展脉络是,1956年党的八大首先正式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命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明确判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60多年过去了,无论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方面,还是“落后的社会生产”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我们从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上来看,本质上就是质量与速度关系的变化,是质量时代发生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特别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从《指导意见》之中可以看出,新时代质量变革的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形势、新的内涵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在供给侧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