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萍
(青州市畜牧局山东潍坊265200)
家兔子宫脱出的治疗措施分析
王丽萍
(青州市畜牧局山东潍坊265200)
家兔子宫脱出是在家兔繁殖过程中会出现的一种突发情况,家兔的子宫部分或全部进入阴道或者排出体外,是家兔产后的主要继发症之一。只要及时处理好基本可以使病兔痊愈。本文主要对几种处理方法进行了较为详细地分析,具有很好的理论参考价值。
家兔;子宫脱出;防治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养兔国,不论是饲养数量还是产品数量都稳居世界第一,在创造大量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是很多农村地区重要的致富途径。但是在养兔生产中,很多养殖户因为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饲养管理技术水平偏低,遇到一些突发情况时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处理,并因此造成一定的损失。遇到家兔子宫脱出,只要及时整复,方法得当,并不需要服用其他药物即可痊愈;相反,若整复不当,则易损坏子宫壁,引起大出血,导致死亡,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造成家兔子宫脱出的原因较多,归类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①母兔的因素,常见的有运动不足、老龄母兔、患有各种疾病等,在上述因素驱使下容易造成母兔体质虚弱,生产乏力,子宫肌肉过度伸张;②仔兔的因素,常见的主要是胎位不正、胎儿体重过大以及胎儿数量过多等,长时间的分娩造成子宫肌肉收缩力减弱引发子宫弛缓,进而脱出[1]。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人为干预如注射催产素不当导致子宫肌肉收缩过于剧烈,或者初产母兔生殖紧张以及胎衣不下等过程也是导致家兔子宫脱出的重要因素。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子宫部分脱出。病母兔表现不安、努责、举尾,阴道检查,可见翻入阴道的子宫角尖端。②子宫完全脱出,在母兔阴门外悬挂长圆形物体,上有部分胎膜,粉红色,时间变长渐成紫红色,慢慢干裂结血痂。个别严重的伴有阴道脱出。
病母兔的治疗,应以整复为主,辅以药物疗法;但当子宫严重受损、坏死和穿孔而不宜整复时,应实施子宫截除术。
1)整复方法。取明矾少许,放入温开水中溶解后,浸洗子宫,使其收缩,或用稀碘酒清洗附着在子宫上的污物。若脱出时间较长,子宫严重淤血、肿胀,可用浓盐水清洗,使其脱水以利整复。整复时,先由助手提起病兔的两后肢,术者一手轻轻地将脱出的子宫从四周轮换推入骨盆腔。整复后,在子宫内放入广谱抗生素1片或洗必泰栓剂1粒,并提起后肢将病兔左右摇摆几次,再放人笼内,还要用手在病兔臀部拍一下,以助收缩复位。
2)固定方法。采用小玻璃瓶(如十滴水瓶)封塞法,可防止子宫重新脱出,加速痊愈,疗效较好。其具体做法是,把子宫整复回原位后,随即把一个消毒过的小长颈玻璃瓶的大头塞入母兔阴道,再用麻绳捆扎瓶颈,通过前腿、颈下把两边绳头绑牢;或在两端绳头绑上票夹,夹住兔毛固定[2]。这样,经2~3 d再把小长颈玻璃瓶拔出,子宫即可恢复正常。
另外,用玻璃瓶封塞法进行固定,还能灌温水调节阴道温度,促进痊愈,提高治愈率。
3)其他处理方法。简单介绍如下:①新脱出和尚未坏死子宫的处理。平放病兔,助手保定,术者先用0.1%高锰酸钾水洗净脱出的子宫,顺毛擦拭肛门、阴门四周的毛,以利操作。接着,术者十指用酒精棉球消毒,再放在垂体的四周和顶端,加适当的压力,慢慢把垂脱体压回腹内,2~4 min后,垂脱的子宫体变小;然后顺着脱出子宫体上的脱出口,用食指把子宫纳人腹中,并在阴道内左右、前后做一整复,倒入40万IU青霉素粉;最后,提起病兔两后肢,让兔挣扎几下,以利子宫恢复原状。此法也适用于对临产前母兔子宫脱出,对产仔和仔兔无影响,产后也未见子宫再脱出。②破裂、坏死脱出子宫的处理。消毒方法同上。再稍拉出一些子宫,用细丝线在阴门附近将破裂、坏死子宫扎紧(注意不要扎到毛),并在距结扎线约0.5 cm处,切去全部脱出子宫,创口撒青霉素粉,用食指送回即可。食欲正常的病兔,不必再作任何处理,食欲不振者,可每天肌内注射2~3次青霉素,10万IU/次。痊愈后对产毛或作一般实验用兔,均无明显影响。
4)切除。家兔子宫脱出是家兔产后一种主要继发症之一。对子宫完全脱出或子宫脱出后严重感染者,可进行子宫切除。①手术步骤:助手坐凳倒提病兔两后肢,双腿夹住兔前躯,保定牢固。术者先用0.01%新洁尔灭溶液清洗、消毒子宫和阴道,在子宫颈上4 cm处用2%普鲁卡因溶液2 mL分点注射,再于2 cm、3 cm处分别以针线结扎子宫,在两股线间切除子宫;切口豁膜、肌肉先行一次连续缝合,然后再内翻缝合,将残端子宫和阴道纳入腹腔。②术后疗法:术后立即肌内注射青霉素20万IU和链霉素25万IU,2次/d,连用3 d;同时,静脉注射10%葡萄糖10 mL、VC 250 mg、复方氯化钠20 mL,1次/d,连用3 d。■
[1] 王阮清.家兔子宫脱出一例[J].中国兽医杂志.1983(06):4-4.
[2] 刘国田,滕继东.母兔四种常见生殖疾病的诊断与治疗[J].养殖技术顾问.2014(10):84-84.
10.3969/j.issn.1008-4754.2017.0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