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道德的几点认识
——以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为例

2017-01-25 11:16马栋
中国司法鉴定 2017年6期
关键词:法医学司法鉴定法医

马栋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

科研道德的几点认识
——以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为例

马栋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200063)

我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一生为中国现代法医学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与心血,他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培养、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际检案中特别强调以实验的观点对待法医学的理论与实践,以实验的视角对待前人和现存法医成果,以实验的态度纠正古代法医学检验错误。他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公正平允的学术思想和淡泊名利的做人品质,不但在学术上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更在学术道德方面竖起了一座丰碑。

法医学;林几;科研道德

20世纪上半叶,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现代社会变革时,法医业也经历着从古代落后的仵作验案向现代法医学的嬗变[1]。在这一时期,有一位学者最先将西方现代法医学思想引入我国,并为我国培养了一批优秀法医学人才,他就是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教授(1897—1951)。林几教授一生为中国现代法医学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与心血,他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培养、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成功地培养了不少有用人才如陈康颐、陈安宏、吴家文、祝家镇、张其英、胡炳蔚、郭景元教授等[2]。他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其学术思想和职业道德整整影响了几代学子,可谓“功在百年”。

1 崇尚科学,将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整个实验过程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又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其作为证据科学,特别要求在实际办案中要实事求是,以反复的实验结果作为鉴别事件真伪的准绳,这是法医学从业者在科研和执业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和操守。如果突破这一操守,就会给涉案当事人,给整个法医学界带来极大的困扰。近些年来,如“念斌投毒案”中法医毒物鉴定人粗糙的实验结果是导致该案存疑的主要原因。试想,如果鉴定人当时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贯穿整个鉴定过程,而不是以个人办案经验判断做出附和性的实验结果,那么还会有今天的质疑和对法医界的蒙羞吗?

林几教授早期就已经意识到法医学中实验的重要性,他曾强调:“法医学为国家应用医学之一。[2]”跟随林几教授的陈康颐教授对此也深有体会,他说:“林师常说外国的东西也有长处和短处,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要实验验证,只有反复实验,才能了解透彻,从实践中得出真知。所以,他的论文大多是关于实验方面的。”在实际检案中特别强调以实验的观点对待法医学的理论与实践,以实验的视角对待前人和现存法医成果,以实验的态度纠正古代法医学检验错误,以及规范法医学检验内容。林几在法医研究所时检验一个案子[3],就是在反复的实验验证的情况下,才得出科学的鉴定结论,使累讼五年的案件很快得到解决。林几教授在《二十年来法医学之进步》一文中说[4]:“损伤检验当尸腐烂,尸表极难检出。惟伤及骨,检骨损伤,方能辨明。近十年来吾人利用紫外线之映射,得于枯骨上检见其生前皮肉钜伤,皮下溢血,沾附骨上之伤荫,且于生前骨伤可见骨荫,而死后伤则无伤荫。[4]”林几教授一身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再一一赘述,但是先生在鉴定实践中的科学态度永远值得我辈学习。其实放眼整个科学界而言,在做学问中,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永远都是学界的基本道德准则和操守,这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对社会的责任。

2 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公正平允的学术思想

法医学属于应用科学,因此依附于其他基础性学科的发展,受制于当时的科研水平和人们对科学的认知能力。因此,法医学鉴定结果所能反应的只是当时的鉴定技术和科学发展的水平。但是,作为一名鉴定工作者来说,是否具备公正平允的学术思想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对于鉴定意见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也往往是因为部分执业者不具备这样的素质,使得司法鉴定意见的公信力在下降。在目前的信任危机下,法医学科研工作者和执业者应当学习和秉持,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公正平允的学术思想,这对于司法权威的树立,社会诚信的重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几教授认为法医学鉴定结论是科学家 “认识”的真实性,并不完全是“事实”的真实性,法医学追求的是“认识”和“事实”两者的接近,这也是法医哲学研究的范畴[5]。显然,不同鉴定人由于认识水平和掌握技术的差异可能出现偏差,但鉴定人必须正直,不带私心杂念,不能违背科学,这样才可以接近事实真相,否则有悖法医科学的本质特征。为此、林几在每份鉴定书的末尾加上说明,写有“本说明皆据学理事实”、“本鉴定皆公正平允,真实不虚”[6]。林几教授在高度揭示法医科学本质内涵和科学手段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提出法医学鉴定人自身修养的问题。林几教授这一学术思想深深影响着他的学生陈康颐教授。陈教授为了牢记林几教授的教诲,把自己的4个子女分别取名守公、守正、守平、守允,这是我国法医学界的又一佳话[5]。同时据林几教授的弟子胡炳蔚教授的回忆[7]:有一次我到他办公室,见案头有一份未完成的鉴定书,上面布满了黑色、红色蝇头小楷,改了又涂,涂了又改;桌上摆满了参考文献。他看我迷惑的样子,便对我说:“每次写鉴定书都要几次反复修改才能定稿。有时写好后放至第二天,经过一夜考虑再看,还要修改,其中每一个字都要经过几番推敲”。还记得有一次妇产科阴毓章教授给我们讲课时,提到林几教授为写鉴定书,参考妇产科有关文献之多,使他看后都为之吃惊。相似的回忆也曾有其他报道[8-9]。

3 淡泊名利,一生追梦

据陈康颐教授回忆,林几教授一度担任司法行政部法医学研究所所长,他以所为家,事必亲躬,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三年中,成绩斐然。离职后,不计较个人得失。返回北平大学医学院从事法医学教研工作,并承办各省法院检案,不再涉足于官场。之后,法医学研究所所长孙速方辞职前,关于所长人选事,司法行政部向他征求意见,他婉言辞谢。他认为:按照他的个性,还是以法医学教学、科研、检案等作为终身事业来努力为是。这种高风亮节,律己修身,就是林几教授的精神与处世之道[6]。林几教授一生在法医教学与科研方面很有成就,他白手起家,编写教材,于1930—1935年间编著了《法医学总论》、《法医学各论》,作为法官训练所、中央大学、北平大学医学院的教材。作为中国现代法医学术的开拓者,林几教授对于法医学的认知不拘于理论与技术细节,而着眼于学科整体[10],在他的努力下建立起了我国完善的现代法医学学科构架、人才培养体系、鉴定运行机制、法医遴选机制和评价体系。

林几教授一生年仅54岁,但在法医学界不遗余力地工作长达30年,为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形成和发展一生追梦。林几教授一生不但在学术上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更在学术道德方面,给我们竖起了一座丰碑。作为一名在司法鉴定科研和执业中起步的年轻人来说,要学习先生这种精神,在科研上不急功近利,要有自己的思想和梦想,耐得住寂寞,不一味迎合当下需求;在执业中要守得住操守,为我国法医学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黄瑞亭,顾真.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J].闽都文化,2014,(5):45-51.

[2]赵子琴.林几教育思想与我国现代法医学教育[J].法医学杂志,1998,14(1):58.

[3]黄瑞亭.林几教授与他的《实验法医学》——缅怀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J].中国司法鉴定,2014,75(4):110-114.

[4]黄瑞亭.法庭科学的真谛——重温林几教授《二十年来法医学之进步》[J].证据科学,2012,20(4):489-499.

[5]黄瑞亭.百年之功——纪念林几教授诞辰110周年[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22(2):141-144.

[6] 陈康颐.忆恩师林几教授[J].法医学杂志,1998,14(1):53-54.

[7]胡炳蔚.怀念我的老师——林几教授[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1,6(4):239-240.

[8] 丁涛.忆林几教授[J].中国法医学杂志,1991,6(4):237-238.

[9]郑钟璇.林几教授和他的《洗冤录驳议》[J].法医学杂志,1991,7(4):145-148.

[10]王一方.林几与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发端[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5-13(B01).

D235

B

10.3969/j.issn.1671-2072.2017.06.006

1671-2072-(2017)06-0033-03

2017-10-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671868);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7DZ2273200);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16DZ2290900)

马栋(1978—),男,副研究员,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毒物化学研究。 E-mail:madong@ssfjd.cn。

(本文编辑:王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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