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实现生产总值31827.9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92.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5058.5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13276.6亿元,增长9.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0%,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7.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750.0亿元,增长7.8%。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1340.1亿元,增长8.4%;进出口总值完成3074.7亿元,比上年下降3.7%。其中,出口总值2014.5亿元,下降1.3%;进口总值1060.2亿元,下降8.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4364.7亿元,增长10.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1195.7亿元,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169.0亿元,增长11.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
全省财政收入完成4373.4亿元,比上年增长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49.9亿元,增长7.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96.1亿元,增长3.2%;非税收入完成853.7亿元,增长19.4%。分级次看,省级收入完成533.3亿元,增长9.9%;地市收入完成2317.5亿元,增长7.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49.5亿元,增长7.4%。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53亿元,增长11.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30.8亿元,增长24.7%。
坚持财政越困难越要促发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通过争取支持、发行债券、税式支出、协调帮扶、利用国外贷款、引导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激励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8000多亿元,相当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近3倍,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全力争取各方面支持。全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2448.5亿元,比2015年增加188.1亿元,增长8.3%;新争取试点15项、扩围1项,获中央补助119亿元。组织发行政府债券2320.8亿元,增长63.4%,投入2000多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新增限额538亿元,增长129%,置换债券节省利息负担70亿元。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全国首家获得世行结果导向贷款5亿美元。协调京津两市在生态治理、扶贫开发等方面对口帮扶河北省19亿元。二是积极创新筹融资方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在北京成功举办PPP项目推介会,省市县三级累计储备项目529个,投资额1万多亿元;31个项目入选全国第三批示范项目,投资额1704亿元;42个项目签约落地,投资额1636亿元,其中,投资额898亿元的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落地实施。河北省相关做法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加快股权基金运作,全省各级政府设立引导基金59支,其中,冀财基金公司设立子基金20多支,协议引导社会资本100多亿元。积极争取成为国库现金运作试点,全年运作4期880亿元,在助推债券发行的同时,实现收益2.98亿元。组织各级财政支持设立市场化投融资平台263个,撬动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550多亿元,投向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重点领域。制定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出台15项具体办法,破解企业筹融资难题。三是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年为各行业减免税费370多亿元。制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0余亿元。进一步盘活存量,沉淀资金从2015年底的186.1亿元减少到8.1亿元,并全部按规定收回使用。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58.1%,财政支持“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新增5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实施方案,全省购买规模进一步提升。
全年全省民生支出4843.8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0.2%。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省级扶贫专项投入21.6亿元,较2015年翻了一番;在62个贫困县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下放40项资金审批权限,统筹资金90.3亿元。支持建立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平台,推广“政银企户保”,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扶贫开发。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出台《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实施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推动低保线与扶贫线 “两线合一”,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从就业、救助、医保、教育等多个方面支持精准扶贫脱贫。同时,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场筹资运作,开展增信基金试点,放大资金投入效果。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3.5%和2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人均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对全省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托底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进社会救助资金整合。全力做好719特大暴雨救灾和重建相关工作,及时下达资金26.12亿元;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农户获得保险赔款13.3亿元。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台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保障中小学正常运转,分类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改革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出台高等教育资金和双一流大学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省级宣传文化体育口财政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两台合并、党媒党报保障等重大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六馆一站”免费开放。认真筹办冬奥会,省级筹集10亿元,推动场馆建设、赛区绿化等重点项目加速实施。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一是认真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0.1亿元,占全国总量的35.9%;争取中央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资金向河北省倾斜,并将河北民营钢铁、煤炭企业纳入奖补范围;争取财政部将河北列为资源能源型补助省份,井陉等11个县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并与天津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着眼提高大气污染资金使用绩效,改进分配方式,建立与治理任务、支出进度、减排任务量挂钩的考核奖补机制。二是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争取将试点范围扩大到9市115个县,推进用水管水机制改革,完善地下水管控体系,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全年新增农业压采能力7.1亿立方米,初步形成“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治理模式。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第三方评估,2014—2015年试点区60%面积的深层地下水埋深呈现回升态势。三是主动谋划山水林田湖修复试点。坚持修山、治污、增绿、固沙、扩湿、整地并重,超前谋划,反复修改试点方案,积极向相关部委汇报,并与北京市开展多轮协商,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的试点评审中夺得全国第一名,三年将获中央补助资金80多亿元,2016年先期拨付启动资金20亿元。有147个项目纳入项目库,已经开工和具备开工条件的85个,总投资78.5亿元。
坚持以改革破难题,向改革要红利,紧紧围绕中央财税改革部署,全年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改革专件13个,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迈进,绩效预算、国库支付电子化、水资源税改革、预算公开、财政体制、省财政直管、基层财政建设等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出台《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形成1+16制度体系,对各地优化资金配置、放大资金效应起到有力指导作用。进一步整合省级专项资金,由207项归并为137项、减少35%。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模板,打造24个改革示范县,较好推动了改革在基层落地。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覆盖范围达166个县(市、区)、1177个乡镇。推进市县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所有市县全部完成分离任务。二是税制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营改增”,确保试点全面扩围工作顺利实施。经争取成为全国水资源费改税唯一试点省份,高效率、快节奏完成政策制定、信息交接、试点推进等各项工作,开创了河北模式、打造了河北经验,全省水资源税入库7亿元,比2015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增长101.3%,引导企业节约用水的作用逐步显现。同时,认真落实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动改革效应充分发挥。三是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及时做好省以下增值税收入体制调整工作,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改革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管理,变普惠性补助为普惠性补助与分类激励约束相结合,有力激发各地加快发展积极性。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将24个县纳入直管范围,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制定标准统一、口径一致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规程》《乡镇财政业务工作规程》。此外,积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研究确定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思路,形成了“一方案、六专件”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争取中央“三供一业”国企改革资金36亿元。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营改增”减收,以及相关风险不断显现等多重困难,河北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加强分析研判和督导调度,较好保障了全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一是狠抓预算执行。紧紧围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落实“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积极协调两税,多次调度市县,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和非税收入管理职能,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0.8亿元,增长7.6%,超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面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批复预算,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强化督导调度,月度、季度支出均衡性、稳定性显著提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6.3%,可比增长达到15.9%,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有效发挥。二是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实施政府债务绩效考核;研发河北省债券管理系统,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确保各级债务风险可控。对144个县(市、区)“三保”支出预算进行集中汇审;改革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27个困难县(市)进行补助(救助);优化财政运行监控体系,对全部市县实施全程监控。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强化财政绩效监督,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范围,组织评价部门职责85项、工作活动152项、预算项目210项,涉及资金616.61亿元,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财政专项资金6782亿元,及时发现滞留截留套取挪用问题,强化问责,全面整改,各级建章立制3306项,进一步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认真清查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加大查处整改力度,涉及资金30多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