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上街区分校课题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上街区分校,河南 郑州 450041)
全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上街区生态新城建设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上街区分校课题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上街区分校,河南 郑州 450041)
生态城市作为持续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重大实践,已成为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上街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新城的战略目标。在生态新城的建设中,空气质量是备受关注的民生焦点之一,以专业视角解析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得与失、思与悟,以期能对上街区生态新城建设有所助益。
郑州上街区;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原因;建议
2016年是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不平凡的一年。为了解决一亿人的“心肺之患”,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2016年度“三大攻坚战”之一。为贯彻河南省委、郑州市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上街区着眼于长远发展大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向大气污染“亮剑”,使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了一定控制。但上街区的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思想认识与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相比差距大”“治理能力和环境治理难度相比差距大”“治理成效与人民期盼相比差距大”等诸多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如何克难攻坚,以“攻坚蓝”回应百姓关切,圆满通过终期考核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颇为难解的考题。现在,上街区的空气质量如何,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如何防治污染,让蓝天常在。带着这些问题,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上街区分校课题组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1.空气质量状况。根据上街区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2014年、2015年、2016年上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171天、236天、197天。分析2014~2016年这三年间影响空气质量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臭氧(O3_8H)、可吸入粉尘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这六种主要污染物污染分指数及综合指数占比可知,2014~2016年PM2.5、PM10占综合指数比值分别为27.7%、23.0%,28.8%、24.9%,33.5%、26.4%,连续三年PM2.5、PM10这两项因子占综合指数比值都超过50%,可见上街区空气污染主要以PM2.5、PM10污染为主。稳居前三位的主要污染物的污染负荷关系为PM2.5>PM10>NO2(二氧化氮),PM2.5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PM10紧随其后,二氧化氮(NO2)是第三污染物。
2.空气主要污染物月变化特征。进一步分析上街区2014~2016年主要空气污染物月平均质量浓度发现,2014年PM2.5、PM10的月平均质量浓度较高值均出现在1月、2月和3月;2015年则出现在1月、2月、3月和12月;PM2.5、PM10在2016年的月平均质量浓度较高值均出现在1月、2月、3月、11月和12月,月平均质量浓度最大值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2014~2016年上街区PM2.5、PM10污染物呈现质量浓度居高不下、冬季质量浓度大于夏季质量浓度的明显特点,这一方面是受冬季供暖和外来输入性影响,另一方面扬尘、工业大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存在缺陷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观察其他四种污染物的变化情况可以发现,2014~2016年上街区二氧化硫(SO2)月平均质量浓度最高值均出现在1月,二氧化氮(NO2)月平均质量浓度最高值出现在1月或12月,主要是因为冬季供暖,上街区大部分区域使用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燃煤提供的暖气,燃煤用量增加,会造成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排放量增大;区内碳素厂采用石油焦为燃料,也会造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增大;一些天然气锅炉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造成二氧化氮等的排放量增大。臭氧(O3_8H)月平均质量浓度最高值出现在7月或9月,主要是因为夏季气温高、风速小,NO2、SO2、NO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难以扩散,污染物在阳光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造成臭氧浓度的升高。
3.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特征。2014~2016年,上街区SO2的年均浓度值只有2014年超过了国家二级标准,SO2年均浓度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说明SO2污染程度逐年减轻。这和上街区2014年开展取缔燃煤锅炉工作密切相关。目前除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外,上街区其他企业已完成了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全部改用电、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016年,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完成了1#、2#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有效降低了SO2的排放量,2017年将继续完成6#、7#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上街区正在开展散煤燃烧“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全面取缔散煤燃烧,SO2的排放量势必还会逐步下降。从NO2浓度的变化情况看,2014~2016年间,2014年、2016年NO2年均浓度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最大值49μg/m3出现在2014年,主要是因为上街区能源结构中,燃煤占比较大。由于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推进,2015年上街区的NO2浓度呈现下降趋势,但是燃煤锅炉改成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在工作过程中容易产生氮氧化物,这是造成2016年NO2年均浓度升高的主要原因。为此,上街区2017年将进一步开展天然气锅炉脱硝改造,消减NO2浓度。在2014~2016年期间,上街区PM2.5、PM10年均浓度值均超过了国家二级标准,浓度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建筑工地不能完全做到“7个100%”,一些建筑工地黄土裸漏严重,还有的工地趁夜间无任何覆盖措施偷偷作业。另外,报废车拼装而成的渣土车夜间疯狂运输,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抛洒严重;道路修补多使用干法作业,用碎石沙直接填补,人为制造扬尘较多。还有的道路清扫不及时,机械化作业率较低,造成二次扬尘。再加上民用燃煤燃料使用较多,炉渣随意丢弃,餐饮服务行业油烟净化装置未全部安装;工业企业粉尘产生量较大,跑冒滴漏,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等诸多原因,使得PM2.5、PM10浓度一直居高不下。CO、O3_8H两项因子在2014~2016年期间,年均浓度值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基本趋于稳定,同其他指标相比属于较轻性污染物。
1.产业结构不合理。上街区是因厂设区的传统工业型城区,虽然通过努力,产业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14年的0.3:63.9:35.7调整到目前的0.3:60.9:38.8,但是第二产业仍然占到60.9%。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状况并没有根本转变,能源、重化工产业比重依然很大,第二产业中氧化铝、电力、水泥、碳素、耐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占主要地位。能源消耗量依旧偏大,2015年能源消耗1.192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仅比2014年下降2.45%,虽然这些行业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很大,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超过了环境承载力。
2.产业布局不合理。上街区企业大都集中在建成区内,呈“门”字形分布,居民区被工业区西、北、南三面环绕,且工业企业密度高,西北部就有自备电厂、碳素、白刚玉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企业,东北和西北又毗邻荥阳、巩义碳素企业群。上街区主风向为东北风和西北风,众多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污染物会随季风进入主城区,再加上主城区地域细小狭长,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3.能源结构不合理。煤炭消耗量占能源消耗比重依旧偏大,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郑州市2015年燃煤量为2647万吨(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面积燃煤量为0.355万吨/平方公里;上街区2014年度仅工业燃煤就有69.9万吨(64.7平方公里),面积燃煤量为1.08万吨/平方公里,面积燃煤量是郑州市的3.04倍。用煤大户中铝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和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都位于建成区西北部,受主风向西北风的影响,燃煤排放出的大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质量造成直接影响,致使燃煤污染问题突出。
4.城市环境管理不精细。上街区在实现全域城市化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在对拆迁改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保保洁、秸秆禁烧、露天烧烤等的管理过程,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比如在建工地、工业企业和道路保洁等责任单位尚未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还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惰性思维,治理过程中执行标准不高。部分领域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针对机动车污染、城市扬尘等具体污染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背街小巷和道路(如洛宁路和310国道部分路段)还存在清扫不及时,道路扬尘等现象;在建工地及沿线未严格落实“7个100%”,尤其是未执行湿法作业和黄土全覆盖;渣土车还存在未覆盖、沿道路遗撒遗漏等违规运输现象。
5.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资金支撑较弱。第一,专业技术性人才缺失。上街区缺少专业技术性人才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精细及科学开展,全区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工作也是刚刚启动,造成各种污染负荷难以定量,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大气污染科学防治遇到较大困难。第二,政策性资金投入不够。在环保治理资金补助方面,政策补助过少,如中铝河南分公司近年来共投入环保治理资金1.28亿元,政策补助仅为60万元,占企业投入的4.69‰;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投入环保治理资金2600万元,政策补助仅为65.5万元,占企业投入的2.5%;中国长城铝业公司水泥厂投入环保治理资金803万元,政策补助110万元,仅占企业投入的13.7%。企业环保投入大、政府配套政策未能跟上,也是导致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积极、工作标准不高的因素之一。第三,在应急、监测、执法等方面的硬件设施和人力资源投入不足。上街区环境监测部门现在共有正式人员3人,其余均为临时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任务。由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造成目前有机气体挥发物、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等监测项目暂时无法开展。环境监察方面仅有执法人员3人,在做好全区300余家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处理好每年300余起的“12369”群众投诉案件,环境监管人员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环境监管部门缺少便携式监测仪器,发现异常无法当场通过仪器判断企业的排放情况,仅仅依靠人工及经验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做不到精准、精细、科学治污。环境监督经费有限,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等原因制约了监管进程,最终导致监测和监督不及时、不到位、不全面。
6.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关于大气污染知识的宣传一般是介绍大气污染的基本常识,如定义、分类、作用原理、有何危害性以及一般的防控措施。但是对于大部分公众来说,如果没有立竿见影的危害,人们常常会忽视其潜在的危害性,严格的防护措施就难以到位。
1.转变发展方式,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第一,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构建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通航产业、先进制造装备业、养老产业、健康养生业、旅游产业、“互联网+”产业、物流、电商和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新的发展业态,构筑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快经济发展新旧动能接替转换。大力淘汰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留足发展空间。第二,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降低能耗、使用清洁能源是减少排放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应将能源结构调整计划纳入发展规划,积极推广天然气、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全域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推广天然气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加快中铝河南分公司热电厂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发电方式向清洁发电转变的研讨工作。实现全区集中供热,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建议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聚区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三,调整产业布局。根据季风主要风向,调整产业布局,建议将高污染型行业如水泥、耐材等企业逐步从上风向搬至下风向,以搬离的“治标”措施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治本”措施赢得发展时间。同时,针对被荥阳和巩义碳素等高污染企业包围的状况,及时同市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由市政府直接成立相关机构专门负责周围高污染企业的整治工作,减少外来输入性影响。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体系。第一,严格环境准入门槛,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根据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和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的发展布局、结构及规模要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要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没有通过审批的项目,应加强监督,禁止开工建设;对于违规建设的,要依法处罚,不可蒙混过关。第二,尝试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权交易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其作为排放指标定量化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改善环境质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着积极的作用。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将会提高治污积极性,将污染总量控制在限定范围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通过物质刺激来激发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主动性,从而进一步把政府强制治污行为转换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治污会由行政强制变为经济交易。第三,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创新专项经费,充分调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持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大对机械清扫车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加大对环境监测分析、预警、执法等领域的投入,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精细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第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人才与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科技和专业性人才,加强人才交流与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科学素质和管理协调能力,逐渐形成国内一流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团队、技术研发团队和环境管理团队的人才支撑体系。
3.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水平。第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网格化管理是大气污染全防全控的有效尝试,能实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巡查、派遣、处置、核查、督查的闭环式工作流程,形成指挥中心与各相关责任部门工作的无缝链接。第二,积极运用数字化等高科技手段。工地管理应实施“人防+技防”的方法,在建和新增建筑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立区级监控平台,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监控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同时,充分利用上街区通航产业起步早、发展快的优势,尝试采用无人机进行监控,实现对施工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第三,加强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杜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建议区财政部门拨付环保治理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等现象,建议区组织部门调整责任人的工作岗位,对于出现严重环保事故的单位应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形成“任务放在心里、责任扛在肩上”的工作局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标准开展。第四,制定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排污单位实施限产限排,把工作重点转到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与责任追究上。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使企业更加积极地研发和采用新技术,调整和转变产业发展结构,提升竞争力。
4.强化治污措施,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的源头治理。第一,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业天然气锅炉脱硝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技术产业。深入排查整治“小散乱污”污染企业,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第二,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实施节能减排和企业转型升级改造,削减工业企业燃煤总量,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着力实施洁净型煤、电能、天然气替代散煤。在全区取缔散煤使用,全面实现“电代煤”“气代煤”,力争早日实现全区无煤化。第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在全区开展有机化工、餐饮行业和存在喷刷漆工艺的工业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治理,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第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拆解、淘汰工作,开展在用机动车超标排放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强对油品质量升级的监管及对新售车辆的环保管理。第五,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全区“零火点”目标。杜绝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逐步实现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热情。第一,加强宣传工作。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报纸、广告栏等宣传媒介,发挥环保志愿者的表率作用,将各种政策和治理措施面向大众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适度消费、保护环境、拒绝污染的良好生活习惯以及全民关注、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第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督促企业公布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完善网络监督平台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治理机制,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与此同时,政府应做到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及常态化。让全社会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是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个组织乃至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使命,激发每个公民的参与热情。第三,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所涉单位的政策培训会及工作形势通报会。相应部门应号召重点行业主动承担起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使领导干部和行业人员真正树立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使节能减排、保护生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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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6701(2017)05-0092-05
2017-06-20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上街区分校课题组成员:李显发、李培荣、季桂玲、窦征。
[责任编辑 张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