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课题调研组
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青海省司法厅课题调研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总书记强调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战略的前提和基础。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深厚的法治文化沃土之上。
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重大的社会命题,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逻辑,认真分析当代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提出未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路径,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社会与文化基础。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前提。法治国家必须依赖于法治文化的支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拥护”。法治国家建设不仅仅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其核心和根本是要解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问题,使人们形成法律自觉,从根本上提升法治国家建设的层次与水平。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强大推动力。在法治建设实践中,积极推动立法、司法与执法,对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人们法治观念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人们不是主动接受并自觉投入法治建设实践的,而是要通过学习、实践认知法律价值,进而自觉地、积极地进行法治实践,形成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强大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治文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重大进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法治文化积淀日益深厚。从我国法治文化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法治思想和法治文化历史悠久,为中国现代法治文化提供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更加重视对世界各民族先进法治文化的学习,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的法治文化体系。法治文化建设步伐加快。《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提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通过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依法治国方略逐步深入人心,人民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提升,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法治文化内涵日益丰富。随着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入,法治文化内涵日益丰富,从法律文化发展为法治文化,体现出了法治文化内涵的继承与发展。当前,法治文化的含义不仅包括法律思想、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价值等精神部分内容,也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组织设施等制度层面的内容,法治文化内涵不断丰富,载体不断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实现了由单一到多元、理论到实践、形式到内容、虚化到实化的巨大转变。法治文化精神不断彰显,形成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共同价值。
(三)法治文化体系日益完善。通过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公正规范、公平正义、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奠定法治文明的思想基础。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法治文化与实施普法规划相结合,公民道德教育与社会规范体系建设相结合,以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在长期的法治文化建设中,党政军民积极参与其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牵头抓总,组织各职能部门协调融合,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法治文化推进体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四)法治文化载体日益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在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内容上下功夫、求创新。开拓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社区、公园、商业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设置法治宣传橱窗,增强宣传深度。开展送法进田间、进农家院、进工地、进车间、进班组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拓展法治宣传广度。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日益丰富。通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曲艺作品、戏剧作品的形式,将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法治意识贯穿到整个作品中,使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法治文化书法、绘画、摄影以及法治文化演出等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
(五)法治文化特征日益鲜明。通过多年的法治实践,我国法治文化形成了鲜明的特征,既继承了传统文化,又体现了时代发展的印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建设依附于我国法治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为根本前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体现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文化特征。中国特色法治文化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不断的发展中表现出了极大的开放性、广博性和包容性。
(六)法治文化功能日益体现。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大、中、小学生学法和党员干部学法普遍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明确化,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常态化,有力促进了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了法治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公民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崇法尚法、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一)法治文化亟待完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文化体系基本形成,但是从我国法律实践对法治文化的要求来看,中国法治文化思想体系尚需进一步强化,塑造与法治中国建设相适应的思想体系、理论体系、组织体系与工作体系,以满足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二)法治文化亟待深化发展。中国的法治文化基础相对薄弱,法治建设的紧迫性、规律性以及群众尊法、崇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够,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的水平不高,法治建设客观上存在推进阻力。
(三) 法治文化亟待丰富内涵。我国法治建设通过30多年的实践,法治文化内容不断丰富。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法治文化内涵尚需进一步充实,法治文化载体尚需进一步体现时代性特征。
(四)法治文化亟待创新推进。在法治文化建设发展中,实际中存在的理念不新、方式陈旧、机制不灵等问题对法治建设形成了很大阻力。必须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创新方式、灵活机制,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激情与活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步伐。
我国法治文化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敢于实践,形成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探索出一系列工作规律,为世界法治文化提供了中国经验。
(一)系统总结中国法治文化历史。中国法治文化具有悠久的、深厚的和丰富的历史积淀,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中国历史要素,只有在系统总结中国法治文化历史基础上,才能有力地推动中国法治文化进步。
(二)科学把握中国法治文化方位。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之下,既要看到中国法治文化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不断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又要认真分析我们面临的历史条件,把握好中国法治文化发展的节奏,促进法治文化稳步健康发展。
(三)健全完善中国法治文化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为其根本前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在总体要求上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本质上反映广大人民意志,保障广大人民权利,突出和强化人民的主体地位,具有人民主权、法律至上、法制完备、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权利约束、人权保障等特点,对于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弘扬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四)高度重视中国法治文化实践。中国法治文化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具有强烈的实践性,随着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深入,法治文化的发展空间巨大,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实践不断前进。
(五)始终保持中国法治文化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属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共同决定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表现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注意吸纳世界优秀法治文化。培育和建设中国法治文化应当充分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对待世界各国法治文明,要做到不拒斥、有鉴别、善利用、勇创新。对西方优秀的法治传统,要结合中国的国情、民情,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吸收学习,不断丰富我国法治实践。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是法治中国建设重要的文化条件。建设法治中国首先应该使法治文化建设步伐更健康,基础更扎实。
(一)确立法治文化的科学定位。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和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唯有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才能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必须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法治建设中的动力作用,切实予以强化。要明确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实践内容和基本要素,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离开法治文化的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二)彰显法治文化的重要功能。要增强法治文化的基础功能。传播法治知识、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认知能力,使群众能够直观地判断什么行为是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引导人们遵法自律,规范自身行为,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律、接受法律,自觉把法律作为行为准则。要增强法治文化的综合功能。法治文化为公众提供了普适性的价值评判标准和共识性的行为模式,使公众的社会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法治文化提供了共识性价值观,使人们能从法律的角度认识和解决问题,用法治思维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共识,促进社会和谐有序。要强化法治文化的引导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立法空白、立法冲突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蕴涵的文化判断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供给的不足,其所负载的核心价值、内在精神、基本理念,可以为个体行为和社会生活提供指导,从而帮助解决社会矛盾冲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推进。
(三)挖掘法治文化的历史底蕴。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历史传统,要吸纳礼法结合思想。我国法治思想中的“仁政”“礼法结合”等内容,体现了德治和民本思想,具有与法治的理性的一致性,就价值取向来说,都应当是爱人、肯定人、尊重人、保护人的权利,与现代法治理念具有相融性。要继承公正理念。“尚公”强调治国必须以公正作为根本,“明正”才能“国治”,这些思想与公正执法思想一脉相承。“尚法”主张“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强调“刑无等级”,要求“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契合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
(四)完善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法治文化理论体系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化而不断丰富完善。要创新法治理论。坚持立足我国国情、突出中国特色、具有世界眼光,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围绕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推进法治理论创新。要完善法律体系。坚持上下有序、内外协调、体系完整、动态平衡的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完备有效的法律制度。坚持公正裁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五)保持法治文化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延续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正是在对中国法治传统的批判与继承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传统,结合实际,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六)丰富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展空间依然很大,需要在创新法治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完善。要培育规则文化。引导全体人民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规则意识、形成遵守规则的习惯。要培育和谐文化。把和谐价值融入法律规范体系和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之中,建立起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引导和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夯实和谐社会、和谐中国的根基,为法治实践奠定坚实的社会和人文基础。要培育理性文化。引导公民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感情、舆论的关系,不能用伦理代替法理,混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不能以情感对待法治,感情用事;不能实行“舆论审判”,用舆论干预和干扰法律的执行和适用;在全体人民中牢固树立“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的理念。
课题组组长:
王小民(青海省司法厅巡视员)
成 员:
杨 恒(青海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石恒堂(青海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主任科员)
仁 增(青海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主任科员)
(责任编辑:贺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