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侦查”全面推进职侦工作

2017-01-25 04:32陈冰寒陈文娟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3期
关键词:私分市南区研判

●陈冰寒 陈文娟/文

“大数据侦查”全面推进职侦工作

●陈冰寒*陈文娟**/文

近年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立足工作特点和现实需求,加强信息存储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侦查指挥的平台建设,创建“侦查信息一体化”机制,实行“大数据侦查”模式,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侦查信息一体化 大数据侦查

一、创建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侦查模式

2013年以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办案具体情况,以信息引导侦查理念为指导,将反贪局、反渎局办案人员及岗位职能重新整合,打破原有“侦查科”建制,成立五个侦查组。侦查组组长对上向局长和分管检察长负责,对下直接指挥、调度本组整体工作。实现了案件、人员管理扁平化。同时在原反贪局综合科的基础上,合并两局内勤,扩充人员成立“信息情报组”,专门负责对线索以及职务犯罪信息情报的分析研判。信息情报组主要对收到和掌握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经过分析研判,确立可查线索后对其进行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具体是:信息情报组的信息分析员对收到和掌握的全部涉及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分析研判,对经初步分析认为具有可查性的线索按照线索所涉及的管理职能、行业领域等进行系统分类,然后对分类后的各类线索信息,分析员依托省、市检察院的信息查询平台和互联网,足不出户进行系统性、多方位的网上信息收集。收集领域涉及初查对象的基本信息、财产信息、通话记录、行为轨迹、企业信息、工作职责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数据。通过上述信息网上的数据收集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较全面掌握调查对象自身及其所涉领域的情况。自侦部门领导遂会同信息组分析员对于上述信息数据综合分析研判。经过反复几次数据收集与研判的交替,这样整个线索的突破点往往就能比较清晰的显现出来。

2015年初,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在总结“侦查信息一体化”机制实践经验和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大数据侦查的实战能力。在原有查询平台的基础上,拓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云平台、互联网数据挖掘以及自身侦查信息数据库等,完善建立了两个中心、四个平台、实现了侦查信息情报的五大职能。两个中心:一个是侦查信息情报中心,一个是侦查指挥中心。四个平台:一是线索、侦查信息数据的存储、管理平台,包括线索管理、数据采集和侦查信息数据库;二是由信息查询专线网、互联网等组成的信息数据查询平台;三是以电子数据分析、话单分析、财务分析软件等为基础的侦查数据分析平台;四是以审讯实时侦查指挥、远程移动侦查指挥系统为基础的侦查指挥平台。并将技术科负责电子证据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安排在信息情报组办公,实现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传唤、搜查等全方位的侦技同步。

二、依托信息数据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侦查的优势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创建大数据侦查模式以来,依托信息数据采集和综合分析研判平台,成功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专项工作领域窝案、串案。具体做法如下:

1.互联网数据挖掘,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大数据侦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利用互联网的检索功能通过信息数据挖掘发现隐藏在互联网海量数据当中的职务犯罪情报和线索。如2015年上半年,该院信息情报组的信息分析员在检索互联网相关信息过程中,发现青岛论坛上有一个题目为 “美女老板陪睡中得千万电梯大单”的帖子,遂展开相关信息的收集。通过几个数据平台的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发现确实存在帖子中提及招投标项目,该项目的中标方也确是帖子反映的青岛某电梯设备公司,而且该公司的女老板孙某某在青岛电梯工程招标领域中标率非常高。自侦领导根据信息分析员汇报的综合信息,认定其在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招标、行贿的犯罪嫌疑非常大,经会同侦查组认真研究,确定了从其串通招标的犯罪入手,突破其行贿犯罪,进而挖出幕后受贿人员的侦破方案。侦查组据此方案层层推进,连续突破某区工程建设领域涉嫌行受贿犯罪9件9人,涉及政府重点工程指挥、城市建设、消防、税务等多个部门。

2.综合信息分析研判,找出案件突破口。案件线索初查的主要目标是找到案件的最佳突破口,进而成功突破案件。信息情报组对被调查人人员、财产、社会关系、工商登记等方面信息数据的全方位采集,并对采集到的大量信息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成为找到案件突破口的有效途径。如2014年上半年,群众举报某机构领导层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窝案问题,首先由信息情报组进行全民的信息数据收集,经过两个多月的辛苦工作,从对该机构财务科长季某和原出纳周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明细的数据碰撞中发现,2001年到2007年期间个人账户上存在大笔资金往来,非常可疑。经过初步分析,把相关公司和个人作为下步信息调查的重点。查询和关联分析的结果显示,与该机构资金往来的涉及7家公司,而这7家公司涉及人员的亲属及社会关系都指向该机构的供应商毛某,至此案件突破口已清晰显现,据此成功突破该机构7人私分国有资产1400余万元及多人受贿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的窝案。

3.电子数据提取分析,拓展破案成果。在办案中,坚持实行从信息收集到传唤、搜查等诸环节电子技术专业人员同步跟进,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2015年上半年,在传唤某电梯公司孙某某时,第一时间扣押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并迅速对其手机进行信息提取、恢复和分析,从中发现其与政府城建管理、税务稽查等部门工作人员不正当经济往来以及与其他电梯公司串通招标的明确、具体的信息,同时发现其指使本公司财务人员私刻公章,伪造公司文件等信息。随后技术人员对其财务电脑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其串通招标并向其他多名政府工作人员行贿的更多线索。由于上述线索信息发现及时,侦查人员迅速将之用于审讯,很快拿下其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供述,为最后顺利突破整个串案打开了一个漂亮的突破口。

4.电子数据恢复,固定完善案件证据。在办理某机构私分国有资产一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借设立空壳公司转移利润和私分时间比较久远,横跨2001年到2011年,后来空壳公司的原始账目以及私分账目均被销毁。如何认定私分的具体数额成为本案的一个重大难题。办案人员通过反复研究,决定查找财务部门和政工部门当时使用工作电脑。几经周折,办案人员最终在辅助岗位和仓库中找到了这些旧电脑,并将电脑硬盘进行了电子数据恢复,成功调出电子发放表格和有关小金库账目的财务报告。最后法庭依据这些恢复的电子数据,认定了整个案件私分国有资产140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发现该机构所属的某处原处长石某某违规用本单位资产给私营业主担保,给国家造成100余万元损失的原始电子文档。经初查,以滥用职权罪对其立案侦查。

三、树立大数据侦查理念自侦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建立侦查信息一体化机制,实施大数据侦查以来,2013年至2016年,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每年立查职务犯罪人数28人左右,初查成案线索分别为7人、20人、21人和23人,初查成案率由2013年25%上升为2016年85%;4年来自行发现线索立案的分别为5人、9人、15人和21人,自行发现线索成案比例由2013年底17.8%上升为2016年的77.8%。大数据侦查的理念和侦查信息一体化机制使得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效果十分明显。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66005]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2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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